防止权力假借他人之手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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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08:39   南方都市报     10月30日,山西太原一待拆迁民房发生凶案,10余名手持棍棒人员闯入民房对两人进行殴打,致一死一伤。当地政府认定此事为拆迁公司违法拆迁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凶手为某保安公司人员。而据媒体近日报道,一份保安协议书显示,这家保安公司早在此前就已多次获得当地政府部门委托,承担的任务正是配合有关部门拆迁。尽管这起暴力拆迁致死案的主要政府负责人目前已被免职,但这一事件所暴露的基层行政乱象依然令人触目惊心。

  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莫不有赖于公意的明确授权,以及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断不可有自作主张的“脱法”行为。否则,公权反噬其主就会成为活生生的现实。客观来看,经过多年建设法治政府的努力,基层官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所增强,过去许多明目张胆、招惹众怒的违法行政已经收敛。如今,不少地方政府部门采取与相关公司合作的方式来解决诸如截访、拆迁等棘手难题,说明基层官员对依法行政还是有所忌惮,并不敢公然去砸法治政府的招牌。

  但这种形式上的忌惮,并不能完全约束基层官员“驿动的心”。为了达到施政目的,尤其是拆迁、信访等矛盾突出的领域,基层官员往往不择手段,或亲自上马,或暗中授意,不惜舍弃法治和正义,只求能将问题“摆平”。政府部门假借他人之手,行知法犯法之实,正是这种氛围中催生的结果。而事实上,这种只要能摆平问题就可以不择手段的“堵枪眼”式的行政逻辑,恰恰得到了某种鼓励,一些违法行政的基层官员正是因为所谓“有方法、有魄力”得到了上级的默许和保护。

  作为市场中的服务型企业,一家保安公司之所以嚣张跋扈至此,胆敢在凌晨组织数十员工翻入民宅,将在睡梦中的公民打死,不排除来自这种基层行政乱象的怂恿、纵容和包庇,否则难以解释追求利润的企业可以不畏国法甚至不惜伤人害命。这种无法无天、不择手段的极端做法,根源于基层行政实践中那种唯发展至上、唯政绩至上的现实示范,又借助市场中的黑恶企业进一步放大其负面效应,最终成为置公民生命和财产于不顾的暴力事件。这也说明,在中国这样的转型社会中,一些政府部门的行政逻辑和行事方式,会同化和侵蚀市场和社会的价值,并且会相互强化以至恶化,酿成更为严重的败坏。

  太原暴力拆迁致死案的后续调查发现,与这家保安公司常年配合的不仅有规划局,还有国土局、环保局、执法局等诸多单位。这种保安公司也许是手续齐全的合法企业,但其行径已属黑恶企业无疑,更因为其依仗公权而滋生的暴烈,使其进一步毒害到基本的政治伦理。鉴于此,这些围绕基层行政乱象而生的惨剧,一再将建设法治政府的命题带到公众眼前。依今日基层行政的现实状况,法治政府已经不能停留于政府部门的自我修炼,也难以靠政府内部的上下级监督来维系,而必须有更真实的外部压力,方才可能修复这些屡被撕开的法治伤口。

  基层行政“脱法”,进而假借黑恶企业为害公众,这其中的受害者不仅有在睡梦中被打死的公民,也还有当地政府自身的组织意志和合法性基础。诚如观察者言,基层一线行政的种种乱象表明,某些基层公权力的行使者不仅在纵向上脱离了上级政府的控制,也在横向上脱离了公众的监督,进而成为了无所顾忌的现实存在。太原暴力拆迁致死案发生至今,血案内情依然扑朔迷离,唯有一死一伤的冰冷数字,以及粗略的简要事实发布。这不得不让人担心,依靠本来就已身负嫌疑的当地公权部门所提供的循环论证,真相会不会变成一种剪裁的版本?这实在是一个令人忧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