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恢与玉林农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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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是农业大市,也是广西最早推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地市。每当谈起玉林市的农业改革,人们就会想起45年前早这里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邓子恢同志。

  邓子恢同志曾任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要职,被誉为“中国农村变革的先驱和开拓者”。他主张建立严格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声。1964到1965年,邓子恢两次到玉林,用近半年时间,指导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1964年秋,年近70的邓子恢来到玉林,并派夫人和随行人员到玉林县庆丰公社蹲点。那年秋收冬种期间,邓子恢深入田头考察,见到田里到处是人,场面非常热闹,时任庆丰公社长淇五队工作队队长沈雨青跟随考察,他回忆说:“二三十人在地里搞生产,你挤着我,我挤着你,怎么能叫做精耕细作呢?简直是开玩笑。”他说:“电影、画报都是一堆人好看,这些都是形式主义,没用的,搞生产一定要有生产责任制,比如说可以包工到户,包工到组,这样做责任心就强了,就可以精耕细作了。”

  第二年春耕开始,沈雨青按照邓子恢同志的指示,在长淇五队试行“田间管理大段包工责任制。”实行这项新制度后,不但使生产季节抢在了全公社的前头,而且田间管理质量好。沈雨青把这一情况向邓子恢作了汇报,邓子恢听了这里十分兴奋,用手拍拍沈雨青的肩膀说:“你们干得好!解决了集体经济劳动管理上长期没解决好的问题。”据沈雨青回忆说,邓子恢第二天就亲自到田头察看,当看到插有包工到户标志的田块时,他十分高兴说:“你看,这个搞责任制的禾苗比那个没搞的,好得多嘛!”

  在邓子恢同志的推动下,田间管理责任制在玉林得到迅速推广。这一年,四个试点区粮食总产达到6911万公斤,比上年增长37.5%,增长幅度比其他非试点区高10.1个百分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广大农村逐步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玉林在广西率先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如今,玉林市已经成为了广西第一个、全国第二个“吨粮市”。2008年,全市粮食总产量218万吨,比1949年的83万吨增加了近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4123元,是解放初期的20多倍。玉林市农业局局长罗昭融表示 “根据中央的要求,我们联产承包责任制还要长期坚持,而且要不断完善,我们今后在这方面,要把这个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