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辩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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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3 15:36:46     访问量:635   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
不勤政无以成事,不廉政容易坏事。勤政廉政是党对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的最起码的要求和一贯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是领导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自古以来的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史中一直贯穿着勤政与廉政的红线,许多彪炳史册的杰出政治家都是勤政与廉政结合的典范。南宋•胡太初《尽已篇》有言:莅官之要,曰廉曰勤。说的是廉政勤政是为官从政第一位的要求。
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民族复兴的时代使命面前,我们党更加强调勤政廉政。胡锦涛同志在视察西柏坡时发表重要讲话,号召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勤政廉政干事业;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贵州代表团讨论时,把既要勤政又要廉政,既要干事又要干净,作为党的干部最基本的为官之道;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又号召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拒腐防变,勤政廉政。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要求领导干部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争当勤政廉政的表率,要求领导干部坚持辩证观点,正确对待名誉、权力、地位和个人得失,以勤政廉政的新风貌树立领导干部的新形象。
一、正确处理干事与干净的关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干事,就是在其位谋其政,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兢兢业业把本职工作干好,少坐而论道、纸上谈兵;干净,就是率先垂范,不以权谋私、不徇情枉法、不巧取豪夺,光明正大用权,干干净净做人。正确处理干事与干净的关系,就要做到既干事又干净。领导干部要自觉找准位置,把工作和职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舞台,当作建功立业的平台,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而不能自认为高人一等,就滥用权力行私己之利。正确处理干事与干净的关系,最根本的在于解决思想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解决“为谁执政、为谁谋利”的问题,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走群众路线,强化亲民意识、亲民作风、亲民行为,切实摆脱文山会海和不必要的迎来送往,腾出足够时间,多深入基层,多深入群众,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样才能赢得支持和拥护,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才能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同时,要摆正权、情、名、利的关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把权力私有化,当作牟取私利的手段;不把权力特殊化,当作满足个人欲望的工具;不把权力功利化,当作追政绩谋求升官发财的途径。要坚决反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享乐主义。
二、正确处理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关系,解决方式方法问题
“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一条重要的工作原则。有所为,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把工作当作一份责任,努力为党分忧、为国竭力、为民谋利,以满腔热情,保持一股干劲儿的精神状态一心扑在工作上,全身心投入工作,做到求真、求实、求新、求严;有所不为,就是要牢记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克服人性弱点,务必戒骄、戒躁、戒奢、戒懒,守住一份清醒和常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处理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关系,就是要认真审视自我,反思自我,看事业重如山,视名利淡如水,不断实现自我超越。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要敢于碰硬,敢于攻坚克难,敢为人先;要敢想、敢干、敢闯,从政治的高度来思考问题,从战略的高度来谋划工作,从全面的高度来推动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这就要求解决好方式方法问题。要分清工作的主次、轻重、缓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做到统筹全局议大事,集中精力抓关键,积蓄力量攻重点。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决刹住跑官要官的歪风,坚决扭转追逐表面功绩的状况,坚决防止用人失误的不正之风。要针对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到制度建设方面努力创新。要增强公开性,扩大透明度,推动工作由神秘走向阳光,由封闭走向开放,积极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大胆试行“党误”、“政误”公开。另一方面,要增强党性锻炼,用党性来抵制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珍惜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把党的教育化为内在的信念和道德约束力量,自觉做到去贪求廉、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俗求雅,自觉克服“浮”、“粗”、“骄”、“逸”的不良作风。要求不浮,即不高高在上,不走马观花,不脱离实际;不粗,即不作风简单粗暴,不独断专行,更不能作威作福,欺压工作对象;不骄,即不骄傲自满,不盛气凌人,不轻视群众,不把群众当“阿斗”;不逸,即不贪图享受,不“嫌贫爱富”,不热衷于傍“大款。同时还要努力克服官僚主义的形式主义,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无论定计划,作决策,还是办事情,都要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不搞虚张声势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花里胡哨的“面子工程”。要严把经费关,杜绝铺张浪费、公款私宴、挪占公款等问题;要严把工程建设关,筑牢自身“防火墙”,打造“阳光工程”、“清风工程”,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自身安全。
三、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解决监督管理问题
如何正确行使权力,这对领导干部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失去监督的权力就必然导致异化、产生腐败。要树立权力是“人民的委托”、“为人民服务的工具”等观念,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要保持理性的人生,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无论什么时候,领导干部都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自觉做到五“慎”:“慎权”,慎重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慎言”,自觉慎言慎行,做到言之有理,站在正确的政治力场上讲话,按照政策规定讲话,不讲不符合党性原则的话,不讲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慎欲”,不计名利,不贪钱财,不近美色,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慎情”,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动,不为友情所左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慎独”在个人独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洁身自好,一尘不染。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把得住嘴巴,抗得住诱惑,以高尚的情操的人格力量,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同时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尤其要处理好自律与他律、律人与律己、律内与律外、律上与律下的关系,既管好自己,又管好家属亲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借自己的“光”,决不做“特殊党员”、“特殊干部”。我们党一向强调“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并重申了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这些都需要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认真执行财产申报、离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并创造条件使群众能监督、敢监督;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行使权利,接受法律法规的制约;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第四权利”的作用,服从舆论监督,依法用权、依法行政。这样,领导干部的行为将会逐步规范,威信和形象一定会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