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45:14
摘要  后现代心理学的典型特征是反对基础主义和本质主义。它认为心理现象并不是一种“精神实在”,而是一种文化的社会建构。后现代心理学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建构论,多元文化论、后现代女性心理学都是后现代心理学的重要形式。
 
关键词 后现代主义心理学社会建构论多元文化论女性心理学
 
 
一、后现代主义与后现代心理学
 
20世纪60年代以后,后现代主义出现于西方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后现代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影响了心理学家,其直接的结果是80年代以后产生的后现代心理学。从后现代的立场出发,后现代心理学家认为尽管以往的心理学理论和流派充满着对立和矛盾,但是它们都是现代主义的产物,即都是把心理或行为看作是一个独立于研究者的“实体”。这个“实体”客观地存在于某个地方,等待着研究者去发现和认识。心理学的知识是以这个实体为基础的。后现代心理学反对这样一种观点,其基本主张是:
 
第一,反基础主义。现代主义站在两分法的立场上,认为存在着作为理性的主体和被主体和理性认识、描绘、反映或表征的客体或实在。这些客体或实在是自明的,不需要加以证明。知识是以这种实在作为基础的,科学的知识是这些实在的精确描绘。心理学的知识同样如此,从理论上讲,心理学的知识是对作为“心灵”、“精神”等实在的精确反映。依照心理学中的基础主义观点,心理现象的分类是以心理的实在作为基础的,认知、情感、意志、态度、人格等实实在在的存在着,成为我们对心理现象分类的根据和理由。然而,“在后现代主义和社会建构论看来,由于所有的知识都是通过语词而社会建构的结果,语词的意义又随着群体和时间的不同而不同,即语词的意义依赖于社会过程,因而我们不可能达到对世界的客观理解。知识只不过是以语言形式表述的社会一致意见。”[1] 因此,心理学的概念,诸如态度、情绪、记忆、思维、人格和个性等并没有一个客观存在的“精神实在”作为基础,它们只不过是心理学话语的建构物,并文化地、历史地存在着,随时间、地域的不同而不同。
 
第二,反本质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反本质主义。依照后现代心理学的观点,心理学中的本质主义有三种表现形式:(1)经典本质主义。经典本质主义认为每一种事物都有它区别于其它事物的恒定不变的本质。记忆和思维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两者具有不同的加工机制,经验实证方法是达到这一内在本质的有效途径。(2)现代本质主义。现代本质主义认为在千变万化的现象背后存在着一个自然的、普遍的本质。在心理学中,这种本质主义表现为生物决定论,认为行为虽然千变万化,但都是由生物驱力决定的。(3)文化本质主义。后现代主义强调文化对人的成长过程的影响,但是后现代主义并不认为文化对人的影响会“内化”为人的“本质特点”。心理学中的文化本质主义认为文化通过儿童的社会化过程成为人的内在本质。后现代心理学认为这三种形式的本质主义都假定了行为背后存在着一个固定不变的“本质”。从后现代主义的观点来看,所谓的内在本质是社会建构的产物。
 
第三,反个体主义。个体主义源于西方启蒙时期对神学权威的反抗。在启蒙时期,为了反对神学专制,学者们把个人放到了世界的中心,认为在人的内部存在着一个神圣的“心灵”,这个心灵是自主的、独立的,具有理性判断的能力。这种对个体心灵的社会建构逐渐发展为一种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从强调个人的理性、自主、独立出发,个体主义否认或忽视个体心灵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把个体的研究与社会生活孤立开来,关注的焦点放到了个体身上,从个体的内部或直接的环境刺激中寻求人类行为的解释,社会政治、文化历史的因素被置之不顾。但是在后现代心理学看来,个人的心灵、理性都是一种文化的、语言的建构物。同时,科学研究离不开文化的思考,个体心灵的研究只有放到社会的历史背景中,放到文化的话语中才是合理的。所以心理学家关注的焦点不是个体的心灵、个体的认知结构、过程等,而是社会文化和话语怎样建构了心灵、意识和行为。脱离文化历史,把个体的心灵孤离出来的个体主义的方法论是不足以解释人的社会行为的。
 
后现代心理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包含着许多具体形式的心理学理论,如社会建构论或社会建构心理学、叙事心理学、解构心理学、多元文化论思潮、后现代女性心理学等等。以下我们分析和阐述社会建构论、多元文化论思潮和后现代女性心理学,因为这几种形式的后现代心理学在现代西方心理学领域异常活跃,受到心理学家的普遍关注。
 
二、社会建构论
 
现代西方心理学中的社会建构论或社会建构心理学主要有三种形态:1.后现代的社会建构论亦称为激进的社会建构论,以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格根为主要代表,主要特征为完全否认心理现象的实在特性,认为所谓的意识、心理仅仅是一种社会建构;2.实在论的社会建构论,以英国心理学家海尔(R Harre)为主要代表,其特色为话语心理学和后结构主义倾向;3.修辞-反应(rhetorical-responsive)的社会建构论,以肖特(J Shotter)为主要代表,强调语言的修辞和反应特性。这三种社会建构论虽然侧重点不同,但都具有后现代主义倾向。其主要的观点有:
 
第一,知识既不是经验归纳的产物。传统上,逻辑实证主义主张知识是经验观察的产品,这种观点已经被库恩的历史主义科学哲学所摒弃。知识并非我们关于这个世界和我们自身的摹写或表征(representation),也并非通过所谓的客观方法而作的“科学发现”。所有的知识皆为一种社会建构,是置根于特定历史和文化的人们协商、对话的结果,是人们在社会人际交往中“发明”的,而不是通过所谓的客观方法“发现”的。知识和知识的对象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更不是“反映和被反映”、“表征和被表征”的关系。认识过程是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而不是被动的反映过程。同时,建构是社会性的,并非个体的、内在的。人际互动、社会协商、共同意识决定了知识和知识的类型。
 
第二,实在(reality)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所谓的心理现象,包括意识、情绪、认知等并非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某个地方,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的、语言的建构。“对于现代主义者来说,世界简简单单地‘在那里(out there)’,以供观察。然而在后现代主义者的文本里,这种假设是没有理由的……谈及‘世界’或‘心灵’等需要语言,‘物质’、‘心理过程’等词语并非世界的镜子,而是语言系统的构成成分……在这个意义上,那些被我们当成‘真实的’,那些我们信以为真的心理功能,不过是公共建构的副产品”。[2] 所以,传统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格、态度、情绪、认知等并非一种内在的实在。从社会建构的观点来看,心理现象并不存在于人的内部,而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是人际互动的结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心理学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对心理现象提出不同的看法。这说明并不存在一个超越历史和文化的内在意识和心理结构。所谓的实在、精神实体只不过是一种文化历史的建构。
 
第三,语言并非具有确定意义的透明的媒介,也并非表达思维内容的中性的工具。我们用以理解社会和自身的语言系统和语言系统所指涉和描绘的对象之间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语言系统并不是一个地图,准确地反映它的对象。作为“能指”的名称和作为“所指”的实体之间并不是一种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其关系是人为的、偶然的。从社会建构论的观点来看,语言是先在的,能指并非仅仅具有命名功能,它同时具有规范作用,规定了人们认识的方式,限定了思维的方向。由于对于心灵的社会建构是通过语言来完成的,因而社会建构论把心理学关注的焦点由心灵与世界的关系转到语言和世界的关系上,探索语言是怎样影响心灵的社会建构的。传统的观点认为语言是中性的、透明的,是人用以表达心理内容和心理状态的工具。但是社会建构论提出了一种与传统观点截然相反的主张。它认为所谓的心理状态、心理过程恰恰是通过语言建构的,所以,语言并不是一个中性的工具和媒介,相反,它为我们认识世界和自己提供了范畴和分类的方式,使我们能对意识和心理进行分类,并用于解释新的经验。它不是表达思维,而是规定思维。
 
社会建构论在认识论上提出了一种新的观点。这种认识论构成了后现代心理学的理论基础。
 
三、多元文化论思潮
 
多元文化论(multiculturalism)是流行于现代西方社会科学中的一股后现代主义思潮。它强调文化的多样性。心理学中的多元文化论认为心理学就其本质来讲是西方主流文化的产物,因此,这种心理学具有文化的局限性,并不具有适用于所有文化的普遍意义。
 
心理学中的多元文化者指出,文化是决定行为的重要因素。一种社会行为不仅受到个体内部因素的调节,也为社会的文化因素所制约,而且由于个体某些内部因素如需要、动机等也是在社会文化的影响下而形成的,因此从根本上讲,行为是社会文化的产物,行为的研究不能脱离制约行为的特定文化背景。因此,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应该融入文化的概念,给文化影响以应有的重视。
 
多元文化论认为传统西方心理学建立在一元文化的基础上,只能适合西方白人主流文化。就世界范围来讲,存在着不同的国家、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往往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就一个国家内部来讲,往往由于存在不同的种族、肤色、民族、性别倾向,因而也存在着不同的文化观念,特别是在象美国这样的移民国家里,文化的多元性十分明显,存在着白人文化、黑人文化、亚裔人文化、西班牙文化、同性恋文化、异性恋文化等多种文化,是典型的多元文化国家。在这样的多元文化国家里,如果仅仅以白人的行为作为研究的范例,其研究结论怎么能解释白人之外的其它群体呢?
 
所以,多元文化论者反对心理学中的“普适主义”(universalism)观点。传统心理学排斥了文化的概念,其发现和成果被认为是可以忽略文化因素而适用于所有文化群体。尽管大部分研究者也对这种普适主义假设心存疑虑,但是由于文化因素难以体现在实验中,因而将其排斥在考虑的范围之外,默许了这种普适主义的存在。这种状况甚至在社会心理学中也十分严重,尽管价值观、行为规范、历史传统等文化因素对群体行为有不可忽略的影响,但实验社会心理学家仍旧热衷于在实验室中研究社会行为,以便于得到一个普适主义的研究结论。
 
从反对心理学的普适主义出发,多元文化论者也对西方心理学中的“民族中心主义的一元文化论”(ethnocentric monoculturalism)提出强烈批评。多元文化认为,西方心理学的一贯倾向是从民族中心主义的观点出发,把得之于主要人口的成果和理论应用于所有的群体。由于西方社会中占优势的群体是白人群体。白人的价值观念和风俗习惯在西方社会中占统治地位。因此,以白人文化为中心,忽视其它弱势群体文化的现象就很难令欧美心理学家觉察到。经常的情况是,面对一个以少数民族群体为对象的研究成果时,会认为研究结论仅仅适合少数人的解释,不具备一般性的特点,但是对于以白人为对象的研究成果,却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认为可以运用到一切群体的一切人。欧美心理学家在心理学的研究中惯常使用的大是学二年级白人学生,这些学生的文化背景、阅历和经验决定了他们的行为最多只能代表白人学生群体,又怎么能作为一般性的原理而推广至所有文化群体背景下的所有人呢?
 
多元文化论思潮被称之为继行为主义、精神分析和人本主义心理学之后心理学中的“第四力量”,或心理学的“第四个解释维度”。《作为第四力量的多元文化论》一书的主编皮特森(P Pedersen)指出:“由于认识到精确的评估、有意义的解释和适当的干预需要关注行为习得和表现的文化环境,作为第四力量的这种以文化为中心的观点已经对心理学产生深刻的影响”。[3]多元文化论在西方心理学中的地位由此可略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