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密”出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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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密”出笼记
2010-11-19 11:10:24 来源:南方周末 (广州)跟贴 826 条手机看新闻正常情况下,国家涉密文件的秘密性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文件保密期限满就会自行解密。但在上海市卫生局,一份曾四处传播的文件,在发出6年后摇身一变,成为“国家机密”。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份“机密”文件竟然可以在法院档案室查阅……

我说它是机密,那就是机密的 (梁伟驰/图)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发自上海
正常情况下,国家涉密文件的秘密性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文件保密期限满就会自行解密。
但在上海市卫生局,一份曾四处传播的文件,在发出6年后摇身一变,成为“国家机密”。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份“机密”文件竟然可以在法院档案室查阅——
“国家秘密”由谁定、怎么定?日前上海的一起行政官司表明,这很简单,政府某个部门开个会、敲个章就可以了。甚至之前没有密级的文件,也可以随时成为“秘密”文件。
神秘的129号文件
11月11日,上海市著名的打假医生陈晓兰,把上海市卫生局告上了法庭。双方较量的焦点,是一份神秘的文件——沪卫医政[2004]129号文件(以下简称“129号文”)。
今年3月,陈晓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上海市卫生局申请公开这份文件,结果被卫生局拒绝,理由是该文是保密文件。
129号文,究竟是一份什么文件呢?
这一文件发布日期是2004年7月。当时,被媒体形容为“打假医生”的陈晓兰尚不出名。她写了一篇反映上海部分医院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文章,被网友发到网上。
上海市主要领导在内参上看到该文,批示要求上海市卫生局予以查核。为答复领导批示,上海市卫生局发了一个129号文,向上海市政府报告“调查结果”。这份文件指出,陈晓兰的文章内容不实,并直称陈晓兰“扭曲事实真相”、“混淆视听”,并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训诫”。该文件共印发15份。
据陈晓兰回忆,在向市政府报告之前,上海市卫生局并没有向其本人核实有关情况。事实上,网文中提到的“光量子”早在2001年被上海市药监局查实停用,相关企业也受到处罚。
陈晓兰当时并不知道129号文的存在。一直到2004年底,她再次去北京向有关部门继续反映问题时,一位官员将这份文件拿给她看。
原来,上海市卫生局打给市政府的129号文件,不知什么原因,落到了陈晓兰的举报对象手里。他们拿着这份文件到中央有关部门“上访”以说明陈晓兰因举报不实,被上海有关部门处理过。
此后,陈晓兰在多家医院暗访时,也看到过贴在墙上的129号文及附件。不过,由于认为她反映的相关问题早已有定论(国家药监局就此发了两个文件,上海市药监局曾发文奖励陈晓兰两万元),她也就没有把这份文件当回事。
陈晓兰真正意识到问题严重,是在2005年打官司时。当时,她“冒充”病人“以身试针”取证,将几家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医院相继告到法院。不料,这些官司大都莫名其妙地输掉了。一位法官曾善意提醒她:你的官司肯定会输,背后有许多你不知道的东西……
有一次庭审结束之后,法官悄悄给她看了一下129号文,特别是最后一页要求相关部门“训诫”她的内容。她这才知道,原来被告医院将这份文件提交给法院了。
值得一提的是,129号文发出之后,并没有哪个政府部门按上海市卫生局的要求“训诫”陈晓兰。相反,签发129号文的原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很快因为某些原因被免职了。
据陈晓兰介绍,129号文出来前几天,她听说有人要给自己“政治定性”,于是赶紧写信给当时上海市政府主管医疗的副市长,要求反映情况。这位副市长安排人接待,在听陈汇报后,当面予以肯定。
两度申请公开被拒
输了几起官司,陈晓兰想看到那份文件。2006年,在报纸上看到政府信息可以公开,陈晓兰向上海市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看129号文,得到的答复是:“(129文件)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那段时间,陈晓兰的“打假”义举得到舆论声援,也获得了官方认可。2006年4月,上海市市长韩正在全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陈晓兰。不仅如此,陈还一度成为上海市药监局、医保局的“监督员”,并获得上海2006“真情·和谐”年度人物和2007年央视“感动中国”人物称号。
陈晓兰再度想起129号文,是在去年。她得知有不少人向上海市卫生局申请信息公开,结果都被拒绝。理由要么是“患方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明确文件名称、文号’”,要么是“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与申请人没有利害关系’”。
陈晓兰觉得,129号文与她个人直接相关,而且也有明确的文号及名称。再说,距离上次答复也有4年了,应该不再属于“正在调查、处理的政府信息”了吧。今年3月,她再度向上海市卫生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此时,距129号文发出已有6年,上海市卫生局局长也已换了两位。
结果这次陈晓兰发现,129号文摇身一变,变成“保密”文件了。
(本文来源: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