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经理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3:27:27
字号: 小 中 大  |打印 发布: 2008-5-12 12:01    作者: 转贴    来源: 中国质量网    查看: 729次

中国质量协会与中国企业联合会于近日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决定从2008年开始启动质量经理(CMQ)职业资格考试、认证项目,面向全国各类组织的质量管理人员开展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业务。该资格证书列入中国企业联合会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序列。
质量专业人员资格注册/认证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存在多年,质量经理作为一种任职资格得到欧美国家各类组织的广泛认可。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快,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已成为各类组织面临的关键挑战之一。为了应对挑战,越来越多的企业设立了质量部门和质量经理职位。质量经理是一个懂得质量标准和概念的中高级质量专业人员,可以执行组织的分析,维持顾客的满意度和关注度,能够管理支持战略目标的项目以及激发出人力资源的潜力来实现组织的目标。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相对滞后,大多数企业的质量经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训练,没有通过任职资格方面的认证。因此,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实际的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培养更多符合企业要求的质量管理专业人才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和质量组织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在借鉴国际知名质量组织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注册或认证制度的基础上,中国质量协会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建立了我国的“质量经理(CMQ)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并将于2008年9月份面向全国各类组织开展第一次质量经理职业资格统一考试。通过质量经理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并通过资格认证的申请者将被授予由中国质量协会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颁发的“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证书”。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不只是一张证书,它更是对获证者知识和能力的一种认可。获得质量经理职业资格是证明自身实力的标志,表明获证者已具备了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职业岗位要求。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度质量经理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时间定于9月20日(星期六)。
二、考点设置 2008年全国统一考试设置若干考区,每个考区中心城市设立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心,受理考试认证报名申请。详情请关注中国质量协会网站的相关信息发布。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1.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题型分两种。选择题120道,开放性问题2道,总分150分,90分为及格线。
2.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3. 考试内容分为六个模块:“质量和质量管理”、“质量驱动力”、“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技能和方法”以及“质量管理工具”。具体见《质量经理知识体系大纲》。
四、报考条件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者承诺并遵守《质量经理行为准则》。
2. 申请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者应具有5年以上质量相关工作经验,包括至少2年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4. 具备相应的知识与技能,能够达到“质量经理知识体系大纲”要求的知识水平; 能够运用质量管理相关知识解决顾客关心及其他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具有一定的计划、组织、沟通和协调的能力。
5.  申请者需通过中国质量协会认可的质量经理培训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五、课程免修已经取得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质量工程师(中级)、注册六西格玛绿带或黑带资格证书的申请者,可免修部分规定课程。具体规定详见各认可质量经理培训机构招生简章。
六、报名办法
1. 2008年度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当地考试中心现场报名的两种方式。从7月1日起开始报名,8月31日截止。具体报名办法,请登录中国质量协会网站的查询。
2.  考试合格,可以在三年内向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申请认证,认证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申请表》(需要单位盖章)。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质量工程师(中级)、注册六西格玛绿带或黑带资格证书复印件)。
3.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认证考试测评及认证费将不再退回。
4.  相关信息可以咨询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见后。
七、收费标准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申请者须缴纳认证考试测评及认证费2300元。中国质量协会个人会员,享受优惠价1200元。通过资格认证后,发放“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证书”,缴纳管理及证书费350元。
注:从事质量相关工作的人员可以申请成为中国质量协会的个人会员,入会缴费360元。具体请登录中国质量协会网站查询。
八、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菲
电话:010-66079100-402  010 -66079909
传真:010 -66070299
E-mail:langfei@caq.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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