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题汇编(2008年)-城镇土地使用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31:46
(六)房产土地问题

  50、问:关于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及土地等级划分有何规定?

  答:一、关于土地等级划分

  扬州市区计税土地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老城区为一等(古运河以西、以北,外城河以南,二道河以东);

  (二)新城区为二等(大运河以西,七里河以北,新城河以北、以东,黄金坝路、邗沟路以南,相别路以西,平山堂路以南);

  (三)其他地区为三等。

  二、关于税额标准调整

  自2007年1月1日起,扬州市区一等土地单位年税额标准调整为7.00元/ m2;二等土地单位年税额标准调整为5.00元/ m2;三等土地单位年税额标准调整为3.00元/ 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