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扩张私有制的霸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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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子畏1於匡2。曰:“文王3既没4,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後死5者不得与於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译文】孔子敬服于齐国的匡书,说:“周文王也死去了,古代的文化遗产不都在我这里吗?上天如果要丧失这个文化和后来的穷尽者,那我也不会掌握这些文化了。上天如果不要丧失这些文化,那么制定匡书的人又能怎么样呢?”

【说明】本节是孔子为了说明“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而言的。齐国的管仲在辅助齐桓公时,就违犯了这四点。管子,一称管敬仲。名夷吾,字仲。齐颖上(颖水之滨)人。春秋时齐国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出身微贱。辅佐齐桓公实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政治和社会改革,积极促使齐桓公采取尊王攘夷、争取与国的方针,以建立霸权。所谓“攘夷”,是对侵占华夏地区的戎、狄进行抵御。前649年,扬拒泉皋之戎入侵王室地区,此后二年,以齐为首的诸侯国派兵戍守王都。前644年,山戎伐燕,齐军救燕。前661年狄人攻邢(今河北邢台境内),次年灭卫(今河南淇县)。其后二年,以齐为首的诸侯国恢复卫国,另建卫都于楚丘(今河南滑县东)。所谓“尊王”,即尊崇周王的权力。前655年,齐军与诸侯军伐楚,迫使楚国向王室贡送蚕丝(一说为包茅)。在葵丘之会的盟辞中,有诛不孝、无得更易太子、不允许以妾为嫡妻、不得私自分封国邑等条文,目的皆在于维护周天子下的宗法制度。所谓争取与国,是运用军事、经济手段来取得中小诸侯国的支持。谭(今山东济南东)、遂(今山东肥城西南)等国曾藐视齐国,被齐灭掉。服从者来朝聘,齐取厚报。前651年,由齐国召集葵丘之会,确定诸侯国间不得筑堤防雍水来危害邻国,不得有意不卖给邻国粮食,使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管仲所采用的霸权之术,是“意”、是“必”、是“固”、是“我”,这乃是孔子所不愿苟同的,所以孔子既敬服也不服。因为孔子真正赞同的是周文王,是“怀保小民”、“有亡荒阅”的富家裕民方针,是“仁、义、礼、智、信”的观念。所以孔子要继承的是周文王所倡导的思想和精神文化,而不是管仲等人的扩张私有制的霸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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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畏:《书·无逸》:“严恭寅畏。”《老子·五十三章》:“行于大道,唯施是畏。”《论语·先进》:“子畏於匡,颜渊後。”《荀子·不苟》:“君子能则宽容易直以开道人,不能则恭敬繜绌以畏事人。”《广雅·释训》:“畏,敬也。”这里用为敬服之意。

2.匡:春秋时齐国简册名。《论语·先进》:“子畏於匡,颜渊後。”《管子·大匡》郭沫若等题解:“《管书》有《大匡》、《中匡》、《小匡》三篇,所纪皆管仲辅相桓公时事。以‘匡’名篇,颇费解释。”又“故古册书有大、中、小三种。《大匡》盖二尺四寸简书,《中匡》一尺二寸简书,《小匡》八寸简书也。《大匡》盖齐国官书,《中匡》、《小匡》则私家著述,故简制有长短,而内容亦有出入。”

3.文王:商末西方诸侯之长。姬姓,名昌。古公亶父之孙,季历之子。他在位时礼贤下士,广罗人才,整顿政治,制订了“有亡荒阅”的法令,得到了附近贵族奴隶主的拥护;他还实行了“怀保小民”的政策(《尚书·无逸》),缓和了阶级矛盾。周文王还积极发展农业生产,亲自督促众民从事农耕,增强了周国的经济实力。商纣王感到周国的强大,认为受到威胁,便将周文王囚禁于羑里(今河南汤阴北)。得释后,昌向商献洛西之地,请除炮格酷刑,得任西伯即西方诸侯之长。

4.没:通“殁”。《老子·五十二章》:“没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墨子·明鬼下》:“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易·系辞下》:“庖牺氏没。”《书·君陈序》:“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国语·晋语》:“以没其身。”《战国策·燕策》:“皆为戮没。”《荀子·正论》:“圣王已没。”这里用为死去之意。

5.死:《易·豫·六五》:“贞,疾恒,不死。”《诗·鄘风·柏舟》:“之死矢靡它。”《老子·六章》:“谷神不死,是谓玄牝。”《论语·先进》:“若由也,不得其死然。”《大戴礼记·本命》:“化尽数穷谓之死。”《孟子·离娄下》:“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荀子·大略》:“流言止焉,恶言死焉。”《广雅·释诂四》:“死,穷也。”《后汉书·皇甫嵩传》:“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常建《吊王将军墓》:“战余落日黄,军败鼓声死。”这里用为穷、尽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