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什么样的“爱国”只赚不赔?(新京报 200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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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爱国”只赚不赔?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4-25 7:42:00 · 来源: 新京报

“爱国主义”被滥用的时候,也是各种污名泛滥的时候。君不见,网络之上,近来有许多原本兢兢业业地工作,尽做本分的思想公民,被一些“爱国者”封为“汉奸”、“卖国贼”加以讨伐。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个时代仍然活跃着不少唯我独尊的所谓“爱国者”。他们丝毫不能容忍别人有和他们不同的意见,甚至不同的“爱国方式”。稍有不顺眼,便会群起攻之、咒骂之。如此场面,让你不得不相信,让这些“爱国者”在参与公共辩论时保持必要的教养,比培养他们的权利意识还更重要。
伏尔泰说,“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愿意用生命来捍卫你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事实上,在世界各地,什么是“爱国”本来也是各有表述,各有理解。经典爱国主义者通常会引用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那段话:“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应该说,肯尼迪这番话并非没有积极意义。然而,重视国家伦理的人很快发现“肯氏逻辑”可能腐蚀一个国家自由的根基。比如弗里德曼便批评肯尼迪没有真实地道出一个自由社会的理想,没有厘清公民和政府的关系。简单说,国家是一起缔造它的国民的服务者。“除了公民们各自为之服务的意见一致的目标以外,他不承认国家的任何目标;除了公民们各自为之奋斗的意见一致的理想以外,他不承认国家的任何理想。”从这方面说,“爱国”与“不爱国”,与其说是个道德问题,不如说是个国民为自由如何立约的问题。
为什么有人会醉心于监督别人是否爱国?不得不承认,“爱国”对有些人来说,的确是件“好差事”。他们先入为主地虚拟自己永远正确,会竭尽全力从外部或内部寻找敌人,并认定它们是所有罪恶的根源,将自己的责任一笔勾销,以此维护所谓的民族自尊与国家荣誉;另一方面,又会一厢情愿地赋予某些人以“爱国”责任,然后苛刻地监督他们是否爱国或叛国。在此逻辑下,监督者永远爱国,而且指责别人越多,自己就越“爱国”。“寻找替罪羊”因此成了“爱国”者只赚不赔的买卖。换言之,这些“爱国者”有多“爱国”,不在于自己做了多少有益于国家的事情,而在于他们认定多少人“有罪”,从国家内部圈出了多少个“汉奸”。
在我看来,爱国若真称许,首先应体现于爱国民,爱邻居,爱这个国家倡导的为公民所接受的价值,爱每一位公民应有的每一项具体权利。唯其如此,才能脚踏实地地让这个国家在自由、平等、博爱、理性、求知、革新等精神的感召下成长。
□熊培云(北京 资深评论员)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04-25/021@074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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