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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 录入者:yhxsfj | 时间:2010-08-25 16:31:36 | 作者: | 浏览:252次 ]

 

 

 

机关各科室、中心、直属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县公证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创品牌活动的意见》(县直工委〔2010〕18号)的文件要求,推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和党员创先争优为目标,以党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抓好以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内容的“三服务”工作,切实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树立形象,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社会认可的党建品牌,为促进我县“三平台”建设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品牌名称、标识、品牌主题、品牌核心价值观

(一)品牌名称

法治先锋、公正楷模

(二)品牌标识

(三)品牌主题

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员干部要作推进法治建设的先锋,在法制教育、法律援助、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以实际行动推进公正执法执业,树立系统公正形象。

(四)品牌核心价值观

通过对创建党建品牌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动员,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强化公正执法执业理念,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法治建设,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提高执法执政能力的高度,把各项法律服务作为岗位责任和工作宗旨,形成以服务促发展的思想共识。创建具有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特色和鲜明时代精神的党建品牌,打造法律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建立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创建原则

(一)特色鲜明。突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职能特色。为人民群众提供诚信、公平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群众公认。品牌的创建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群众对这一品牌是否认可,认可多少是我们品牌创建的基本原则和追求的目标。

  (三)注重实效。在品牌创建过程中追求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社会上形成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忠诚度。

(四)鼓励创新。认真学习借鉴司法系统以往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从严要求,注重自身建设,立足本职工作,鼓励开拓创新。

四、具体内容

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出发,打造自己的党建品牌——“法治先锋、公正楷模”。要做法治先锋、当公正楷模,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必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要求,争创一流。要让主动服务、用心服务、优质服务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主旋律。倾听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期待,研究和发现法律与经济结合的切入点,制定、落实好司法行政创新的各项机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排忧解难,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改进工作,真正走进群众生活,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着力打造一支思想先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的司法行政系统党员队伍。

  各科室、各直属所要紧紧围绕全局“法治先锋、公正楷模”这个大课题,提出有自己特点的分课题,形成一个特色鲜明、内容具体、相互连接、涵盖广泛的品牌创建活动体系。

在品牌创建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建党建品牌活动要与自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创先争优”、“创建人民满意机关(站所)”、“创建文明单位”、“双服务”、“四个三”等活动紧密结合。坚持不懈的把服务作为工作主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树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为民思想,认真对待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不拖,不偏不倚,及时妥善解决。

三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基层、企业、群众关心的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等热点问题进行公开运作;完善有关机制,简化办事程序,增加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远程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及时接受优质法律服务。

四是积极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办实事。通过我们的工作,让更多的法律成果和依法行政政策成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为全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跟踪问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落实到具体工作措施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在法律服务骨干和法律服务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党员队伍素质;

2、实行党员法律服务人员亮牌上岗,一方面突出党员这个品牌,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改善队伍的精神面貌;

3、定期到结对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组织党员律师参加“走进直播室”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懂法、守法、护法意识;

5、组织党员律师参与“律师互动日”活动,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各种法律问题;

6、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切实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好老大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7、组织党员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和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不断强化党员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8、深入开展党员“法律服务六进”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机关、农村、企业等不同层面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继续深化普法工作。

五、党建品牌管理

创建一个品牌,“创得出”只是第一步,要使我们的品牌“站得住”“叫得响”,还需要加强多方面的工作,形成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和有力的监督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局党建品牌管理小组,由应玉林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游国文、党组成员陈彬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品牌的管理监督。

(二)统一思想认识党建品牌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局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注意维护党建品牌形象,在工作中依照品牌创建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约束自己。

(三)注重品牌宣传根据自身的条件,做好深入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影响,提高党建品牌的知名度,增强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影响力。

(四)完善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在进一步明确党建品牌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党建品牌创建机制,丰富党建品牌的内涵和创建措施。局管理小组将对党建品牌进行跟踪督查,对品牌创建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对出现的不良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玉环县司法局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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