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0世纪30年代前中国币制紊乱的特征与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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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20世纪30年代前中国币制紊乱的特征与弊端

(2009-02-05 06:34:07)转载 标签:

银元

银炉

纸币

银两

关平

上海

杂谈

分类: 钱币论文 论20世纪30年代前中国币制紊乱的特征与弊端 作者:贺水金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4-7-4 22:48:05发布)  
    
  一般认为,在1933年废两改元之前,中国实际实行的是银两本位,而事实上,正如1914年北洋政府所坦言:"今日中国所大患者,无本位也"(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一辑,第91页。)。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忙于国内战争,无暇整顿币制,币制紊乱的状况一如北洋政府时期。无怪乎当时外人在对中国的货币状况进行考察后,认为"中国的币制是任何一个重要国家里所仅见的最坏制度"(注:杨格著,陈泽宪等译:《1927-1937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71页。)。今人要想从当时的紊乱中理出一个头绪,绝非易事。我们只能化繁为简,尽可能就当时货币紊乱的特征与弊端作出归纳性的描述,以企对20世纪30年代前中国的货币状况获得一整体性认识。

      一、货币紊乱的特征

  所谓货币本位,最基本的条件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发行,强制使用,具有形式的划一性、法律的权威性和通行全国的统一性。而近代中国一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都是银两、银元、纸币并行,发行权散落在地方和民间;每一种货币都形式多样,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中央政府发行的货币也只是各种货币中的一种,并不具有唯一性;还有随贸易而输入的各种外国货币,以及外资银行在华发行的货币,也广泛流通于中国。从根本上说,近代中国的货币发行和流通一直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既无本位可言,更谈不上有什么货币制度。而一个没有本位和制度的货币状况,其紊乱的情形可想而知。20世纪30年代前,中国货币紊乱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传统性货币与近代性货币并存。货币的演变是从具体的物品到抽象的符号,即从按重量交易的贵金属(称量货币),发展为用贵金属加工成的铸币,再发展为可兑换贵金属铸币的纸币,最后发展为不可兑现的纸币。称量货币主要是以本身的重量即作为商品的价值,其铸造是由手工操作的家庭作坊完成的,是小生产方式的产物。铸币则与近代先进的工业生产相联系,机器的铸造保证了铸币无论是器形还是成色重量,都规整统一,符号性大大加强。银元是从称量货币发展为符号货币的关键环节。可兑现纸币和不可兑现纸币都是一种符号货币,区别只是前者还没有彻底割断与金属货币的联系,而后者则主要依靠政府的权威和自身的信用。很显然,称量货币是与传统社会相联系的传统性货币,而铸币和纸币都是与近代社会相联系的近代性货币。近代中国在1933年前除了不可兑现纸币尚未出现外,前三种形态的货币都同时流通。

  近代中国的称量货币是银两。银两虽然不同于银块,具有了一定的形状,如元宝形、圆形、腰形等,上面还刻有铭文,但它器形多样,成色和重量根本无法整齐划一,因此符号性还很弱,主要还是一种称量货币。银两又称银锭,俗称元宝,由各地银炉铸造。1920年,上海有银炉24家。银炉的组织形式,都是家庭手工业性质,区别只是规模或大或小。为了防止银炉滥设多开,上海新设炉户,必须殷实商号10家联保,并向公估局核准后方可开业。公估局是一个地方负责对银炉熔铸的银两进行鉴定衡量的权威机构,由当地颇具影响、经验丰富的银钱业人士组成,并需得到当地银钱公会的认可和当地政府的批准。银炉铸出的银锭必须送到公估局批定重量和成色,达到或超过最低标准者方可进入流通领域,不达标准者则不批退回,重新熔铸。公估局是近代才出现的新机构,是适应近代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是银两这种传统货币在近代出现的一种进化,但其又强化了地区标准,造成各地区之间的标准的多样化。

  银元是近代中国流通的主要金属铸币。中国人开始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使用的银元都是外国银元。咸丰以前,流入最多、使用最广的外国银元是西班牙本洋。外国银元因形制、重量、成色都有精确规定,不象中国银锭那样充满了随机性,因此在早期对外贸易中被中外商人一致约定为记价标准和流通手段。经营外贸的中国商人,往往不惜以远高于本洋实际价值的价格获得后储蓄起来,虽然丝茶出口特别旺盛,白银大量流入,市面上的通货反而紧张,本洋价格"竟较前涨高八成",为了摆脱通货严重不足的困境,中外商人议定以规元为记帐单位,"本洋之市价步涨,适与上海规元价值相等,故帐册上只需易数字单位名称,而数字可仍其旧"(注:《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4页。)。这一创举改变了对外贸易使用银元的传统,而从此以银两为记帐单位和支付手段,而且,在银两与银元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可兑换关系,上海出现"洋厘"行市,银两与银元的并用成为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头脑清醒的官绅逐渐抛弃禁止洋钱流通的僵化观点,而认识到银元的优点,主张购买机器,自铸银元。1887年(光绪十三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奏准在广东开设造币厂铸造银元,所铸银元与外国银元一并行用,正式开始了中国官铸银元的历史。银元上因有龙的图案,习称"龙洋"。后来各厂在铸造银元的同时又铸造铜元,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遂由过去主要使用银两、制钱变为主要使用银元、铜元。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行纸币的国家,但近代新式纸币却首先是由外资在华银行发行的。 第一个正式在中国境内发行纸币的外资银行,是1857年在上海设立的英资麦加利银行。19世纪末20世纪初,外资在华银行不断增加,其大都倚仗治外法权在中国大量发行纸币,主要有银两票和银元票两种,以后者居多。由于纸币具有印制方便、识别简单、支付便利等优点,又可以自由兑换,信用较好,因此发行后在市场上广泛流通。在外资银行的刺激下,中国人也开始筹办新式银行,发行纸币。1897年,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成立,发行银两票和银元票。1904年和1907年,清政府先后设立国家银行户部银行(1908年改为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纸币。民国建立后,国家银行实力增强,地方银行和商业银行大量建立,纸币的发行更为广泛。

  银两、银元、纸币,处在货币史上不同发展阶段的货币形态,却同时流通于近代中国,而且,每一种形态都种类繁多,中央与地方、官方与民间、此地与彼地、本国与外国,并行混杂,紊乱不堪,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这种状况也并无改变,实在是世界货币史上的一个奇观。

  (二)中央、地方政府发行的货币与非官方发行的货币并存。银两主要由民间私设的银炉铸造发行,但海关、常关、京师和各省官钱银号等中央和地方政府,也设炉铸造。民国建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基本上退出了银两的铸造发行,但历史上各类官炉铸造的银两仍然留在了流通领域。银元(或者说铸币,还包括铜元)开始是地方政府铸造,1905年,清政府在天津设造币总厂,中央政府始加入银元铸造行列。民国建立后,1914年颁布"国币条例",规定"国币之铸发权,专属于政府",继续采用总厂和分厂的办法,铸发银元。因新国币系采用袁世凯头像,俗称"袁头币"。对晚清各省铸造的银元,则由国币兑换收回改铸。但由于原来龙洋数目太多,回收工作又不很有力,结果就形成了历史上各地方政府铸发的银币和当今中央政府铸发的银币同时流通的局面。1931年,在中国市场上流通的银币总数为1707225 千元(注:《银行周报》第16卷第2号,1933年1月26日。)。

  在清末,中央政府发行的纸币(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地方政府发行的纸币(各省官钱银号)与非官方发行的纸币(中国通商银行),三者同时流通。民国建立后,这种局面更大为发展。国家银行既有从清政府继承下来的中国银行(由大清银行改名)和交通银行,又有1928年在上海新成立的中央银行。各省的官钱银号大都改为地方银行,由省、市地方政府主办,基本上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地方银行,地方银行一般都发行纸币。一般而言,每个地方银行每年的发行额大约在200 万元上下。1934年,全国地方省、市银行共发行7086万元,而这一年三家国家银行共发行40327万元,前者只是后者的17.57%,也仅为中国银行一家20471万元的发行额的三分之一强。

  除了国家银行和地方银行发行纸币外,一般的华资商业银行也发行纸币。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官商合办的特种银行,如农商银行、中国农工银行等,一般发行几十万至几百万不等的纸币。另一类是比较纯粹的商业银行,占一般华资商业银行的绝大多数。1935年,全国华资银行共164家,商业银行80家,占43.8%,特种银行47家,占28.6%。后一类商业银行只有少数从国民政府那里取得了发行权。1935年法币改革前,享有纸币发行权的商业银行主要有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四明银行、中南银行、浙江兴业银行等。上述两类商业银行发行的纸币,数量要比地方银行多出许多,1934年,前者为14837万元,而后者仅为7086万元,前者是后者的两倍多。(注:1936年《全国银行年鉴》第十九章"银行统计",第85-90页。)

  (三)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并存。本国货币已如上述。外国货币则主要包括从国外输入的银元和外国在华银行发行的纸币两类。外国银元先后在中国流行的主要有本洋、鹰洋、人洋等。上海改用规元记帐后,本洋被废弃不用,代之而起的是鹰洋。鹰洋在1854年开始进入广州流通,1856年进入上海,不久势力由上海延及长江流域。1905年,墨西哥改用金本位制,鹰洋停铸,势力始有所衰退。1895年,英国在印度设造币厂铸造银元,俗称人洋或站洋。广东一带颇为流行,1900年后,北方地区也广泛使用,京津地区尤受欢迎,但上海基本不见使用。由于资料限制,外国银元历年流入中国的数字无从稽考,据魏建猷估计,1911年,仅鹰洋一种在全国流通和储藏的数量就在四亿到五亿之间(注: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第108页。),而1931 年《银行周报》估计外国银币当时在中国的流通数量为8000万元。

  近代中国发行纸币的外资银行主要有英国的麦加利、汇丰,法国的东方汇理,德国的德华,比利时的华比,荷兰的荷兰,美国的花旗,日本的横滨正金,俄国的华俄道胜等银行。上述银行除了俄华道胜银行1926年倒闭,其发行的纸币变为废纸不再流通外,1935年法币改革前都一直发行纸币,有的在法币改革后仍然继续发行纸币。外资银行在近代中国发行纸币的总数,缺乏全面的统计,比较普遍的估算是清末为1 亿元以上,1921年为2亿元以上,(注:《资本主义国家在旧中国发行和流通的货币》,文物出版社1992年版,第6页。)20世纪20年代前,其发行额要比华资银行高出许多,30年代则要比华资银行少不少。

  (四)货币流通的区域性与区域内货币流通的多样性并存。近代中国货币发行权分散,其结果造成每一种货币形态在全国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种类,甚至一地之内就有好几个种类,甲地流通的货币不能流通于乙地,乙地流通的货币也不能流通于甲地,货币流通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外国银元不同种类的流通区域已如前述。中国人自己由各省铸造的龙洋,虽然名义上都是重七钱二分成色九成,但具体的成色和重量却不能准确统一,往往各省互异,只能在本省及附近地区流通。关于清末各省所铸大小龙洋的成色重量,由于资料比较详细,各类货币史的资料汇编和货币史著作都已有统计表(注:参见《中国近代货币史》第 124页。),可供参阅,此不赘述。

  外国银行发行的纸币的种类也各不相同,如汇丰银行有银两券五两、十两、五十两和一百两四种,银元券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和五百元六种,德华银行银两券则为一两、五两、十两和二十两四种,银元券一元、五元、十元、二十五元和五十元五种。流通范围一是在其开设总行和分行的城市。如汇丰银行主要在上海、广州、哈尔滨、北京、天津、青岛、汉口、福州、烟台、厦门、沈阳等十多个城市。二是其母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东方汇理银行的纸币主要流通于广西、云南、贵州等西南地区,德华银行的纸币主要流通于山东和河北地区,横滨正金银行等日本银行的纸币则主要流通于华北和东北地区。本国银行发行的纸币也同样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各省市地方银行自不必说,就是三家国家银行,表面上看每家发行的纸币全国统一,但由于各地的银两和银元千差万别,各分行发行的纸币也只能在分行所在的地区流通。

  种类最为繁复的是银两。近代以前,银两几乎是一家银炉一个种类。进入近代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有些地区逐渐统一到一两种种类上,但即使如此,全国的银两种类仍相当可观,"30年代初,有案可查的银两有110种"(注:贾秀岩、陆满平:《民国价格史》,中国物价出版社1992年版,第54页。),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列有"各地宝银名称重量表",总数也在100种以上。与种类繁复相对应的,是每一种银两流通的区域非常狭小。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大中城市,一般只有一两种,北京流通十足银和松江银,上海流通二七宝银,青岛流通公估足银,天津流通白宝银。而商品经济比较落后的广大农村往往一个小县就有一种银两,如山东胶县流通胶平足银、济宁流通山东高边、潍县流通高宝银等等。银两流通的区域性限制在近代货币中最为严重。

  一方面,近代货币的流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另一方面,由于多种货币形态并存,即使同一种货币形态也是多家同时发行,再加上邻近地区货币的渗入,又形成了区域内货币流通的多样性。《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根据1924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出版的《国内商业汇兑要览》编制有"十九省重要城市流通货币的概况表",清楚地反映了区域内货币流通的多样性和紊乱性。如在上海,通用的银币以袁头币最为流行,其次为江南、湖北、广东、大清龙洋、北洋、安徽龙洋少数也通用,墨洋与龙洋同时可用,江南、湖北毫洋均通用,还通行一种当十铜元,甚至并有极少数制钱流通。银两虽只二七宝银一种,但平砝(重量标准)却有九八规元、库平、公砝平、申公砝平、漕平、关平共六种。通用纸币本国银行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等九家,外资银行有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等7家。

  上述四个方面,简单地说,就是本位不明,主辅币不清,发行权分散,形态多样,种类繁多。近代中国宛如一个未加整理的货币陈列馆,各种形态、种类的货币杂乱地堆积在一起,其紊乱的情形几让人无法叙说。

      二、货币紊乱的种种弊端

  具体分析,近代中国无本位的紊乱的货币状况,主要有以下几种弊端:

  (一)强化了银两作为货币的地位和作用,大大延缓了中国货币的近代化进程。作为近代工业化大生产产品的银元,在进入市场后应该很快取银两而代之,但是,由于各省自铸银元,成色和重量种类多样,币面价值虽然都是一元,实际价值却各不相同,这就使银元只有依靠与银两的比价才能发挥价值尺度的功能,银两反而由此成为近代必不可少的货币形态,近代化的法货制度因此迟迟不能建立。

  (二)各地货币之间复杂的兑换关系,既与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又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自1840年中国步入近代,至20世纪30年代商品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现代通讯设施的诞生,交通手段的发达,上海作为全国对内对外贸易中心的形成及其对内地的辐射等等,都使全国的联系更加紧密,但是,作为经济运行润滑剂的货币却紊乱不堪,各地各种类的货币画地为牢,各省银元自不必说,银两种类更是繁多,成色和平砝标准千差万别,必须经过复杂的兑换,才能完成交易。这种烦琐、缓慢的交易过程,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减缓了商品流转速度,无疑既与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又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银两是一种秤量货币,成色和平砝标准不同,银两的价值也就不同。全国各地不同种类的银两,都有自己习惯的成色,如北京标准宝银十足银,银炉所定成色为98.400,每百两申水5.20两,也就是每锭五十两申水2.60,我们说北京十足银属二六宝,就是依据申水数二两六钱而得名。天津化宝也属二六宝。汉口二四宝、上海二七宝、苏州二八宝等标准宝银名称,都是依据各自的申水数而得名,实际上代表了各宝银的成色。各宝银之间的成色不一样,价值的比较需要有一个中间标准成色,这就是纹银,纹银的成色是93.5374。这个标准成色的宝银实际是不存在的,所以,纹银是虚银成色标准,也是近代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虚银成色标准。实际流通的宝银,成色一般都比纹银更高,都存在申水问题。计算方法是,宝银成色÷纹银成色÷2×100=申水后的银两,如二七宝,98.60÷93.56374÷2×100=52.70,50两计作52.7两,申水二两七钱。

  如果全国各地仅仅是成色不同,而平砝标准(重量标准)是统一的,那么不同宝银之间的换算和价值比较还是很方便的。但是,全国各地的平砝标准有一百余种之多,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如北京的十足银与天津的化宝,都是二六宝,假如二者的成色正好完全一样,重量都是每锭50两,但二者的价值却并不相等,因为它们的平砝标准不同。一地之内,往往有几种平砝标准同时使用,北京就有库平、公砝平、申公砝平、四两平等,天津则有行平、老钱平、新钱平等,北京十足银库平50两与公砝平50两,价值也不一样,其分别与天津化宝行平50两的比价,自然也不一样。由于各地平砝标准的千差万别,银两之间的价值兑换便成为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

  汤国彦主编的《中国历史银锭》一书,制有"全国各地主要平码表",列出全国36个地方63种平砝,这还只是全国实际使用的平砝的一部分,读者可以参阅。归纳起来,分为两大类:官平和市平。官平指官方规定和使用的各种平砝标准,一般包括库平、关平、漕平等。库平是政府征收租税的平砝标准,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都大小不一。关平是海关征收关税的平砝标准,关平比库平大,每两合37.7993克,库平银100两等于关平银98.679两。在实际使用中,各关的关平大小也不一致。漕平是漕米改征白银折色采用的平砝标准,每两合36.65克,比库平和关平都轻,库平100两等于漕平101.757两。在实际使用中也往往随地而异,一般在漕平前标明地名,以示区别,如苏漕平、申漕平等,申漕平每两合36.64克。漕平后来成为民间普遍采用的平砝标准。

  市平是官平的对称,是各地市场通用的平砝标准,名目最为复杂。钱业之间通行的叫钱平。北京、上海、天津等地通用的叫公砝平,但上海公砝平100两并不等于北京公砝平100两,而等于101.5两,可见标准也不一样。公砝平是钱庄和票号为了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之间计算汇兑价格而专门采用的平砝标准。汉口等地通行的叫公估平,是公估局为秤定银锭所采用的平砝标准。此外,各地都有自己的平砝名称,如重庆的渝平、长春的锦平、广东的司码平等等。标准多种多样,即使当时老于钱业的人,毕其一生也弄不清楚。

  在各种平砝标准中,还流行一种虚拟的记帐标准,从而衍生出实银与虚银的区别。实银是实有其物,是市面上实际接受的通用银两,如上海的二七宝等。虚银则是宝银的价值符号,是专门用来记帐的、在实际中并不存在的虚拟单位,如上海的二七宝记帐时就计作上海规元。近代比较重要的区域性虚银标准主要有上海的规元、汉口的洋例、天津的行化等。有必要进一步讨论的是,上海规元为什么又叫"九八规元"或"九八豆规元",具体又怎样计算?在上海开埠前的道光年间,一切交易均在南市,据说当时在上海经营豆类的东北商人,年终急于收现银回家,对凡付现银者不惜以九八折算,谓之"九八规元"或"九八豆规元"。计算方法是先换算成纹银,再除以0.98:(98.60÷93.5374÷2 ×100)÷0.98=53.78两,50两二七宝银记帐时就计作53.78两。宝银变为规元,不特重量(平砝标准)发生了变化,成色也发生了改变,每百两的成色降低为91.66两,规元的重量和成色都不是二七宝固有的,所谓虚银两,就虚在这里。规元自诞生到1933年废两改元,一直行用了76年,地位从未发生过动摇。由于上海在近代内外贸易中的枢纽地位,规元不仅在上海地区的商务交易中成为公认的标准货币单位,而且在全国众多的货币种类中成为最有影响的货币单位。规元等虚银两的采用,有助于区域性货币标准的统一,但由于其九八折扣之类的计算方法,纯属权宜之计而推延为一种习惯,并无确切的道理可言,事实上又增加了计算中的复杂性和兑换中的困难性。成色的差异,加上平砝标准的不同,再加上实银与虚银的区别,各地银两之间的兑换,其复杂烦琐几令人难以想象。这样的货币状况,已经不是商品经济的润滑剂,而成为了商品经济的生锈剂。

  (三)洋厘行市的存在,给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带来种种不利影响。近代中国各种货币形态之间没有主币与辅币之分,彼此之间并没有法定的比价,而仅仅依据市场供需状况决定价格的上下波动,其中最重要的是银元与银两(规元)之间的比价,即洋厘行市。上海自1856年开洋厘行市,历77年,一直存在到1933年废两改元。1914年以前,洋厘行市分鹰洋和龙洋两种价目,1915年变为鹰洋和袁头币两种,1919年以后,无论鹰洋龙洋及袁头币一律并用,只开袁头币一种价目,洋厘行市完全统一。洋厘行市每日不同,涨落不定。洋厘涨,意味着银元的需求增加,银元对银两的比价上升,洋厘落,意味着银元的供应增加,银元对银两的比价下降。钱庄藉洋厘的涨落在两、元兑换中获利,而工商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则由此遭受种种不利影响。

  农产品的采购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每年的5、6月是茶和丝茧的上市季节,而10、11月则是棉花和粮食秋收的季节。在这两个季节,由于需要大量采购农产品,而对农户支付的都是银元,导致对银元的需求急剧增加,洋厘亦随之上扬。洋厘上涨,同样数量的银两兑换的银元比洋厘低落时就要少,如果原来存入钱庄的是银元,记帐时根据洋厘兑换成银两(存入银两才有利息,所以不得不兑换成银两记帐),现在又兑换成银元,损失就更大。如果提前在洋厘未涨时兑换成银元,则资金又被搁置,出现资金周转不灵。对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工厂和商人说,洋厘损失总是无法避免的,只能眼睁睁看着钱庄盘剥而无能为力,企业生产还没有开始,成本已经上升,无形中增加了经营的困难性。

  洋厘行市的存在,之所以会造成人们手中货币价值的变化,关键在于人们不得不因为不同的用途而经常进行两、元兑换。大宗和批发贸易多使用银两,小额和零售交易以及日常生活则多使用银元;进出口贸易和与外商的交易都使用银两,而与内地特别是广大农村的交易则多使用银元。此外,在一些具体支付上,还有种种习惯上的规定,如购买土地、房租等则要求支付银两或以银两计算。这使商家和企业的收支出现四种情况,一是收支的都是银两,二是收支的都是银元,三是收进的银元,支付的是银两,四是收进的是银两,支付的是银元,"故我国业对外贸易者,除货价之涨落外,一方既须受金银比价之危险,他方复须负两元比价之危险,层层剥削,在在堪虞。商人多意外之危险及不当之损失,中国商业安有发达之望。"(注:《银行周报》第17卷第10号,1933年3 月21日。)货价涨落,是指买进的价格有时高于卖出的价格,造成亏本。金银比价之危险,是指当时国际上金贵银贱,价格即使不变,而外商支付的银两数已然减少。两元比价之危险,即是指出口贸易旺盛时,总是洋厘上涨,收进银两和支付银元的一进一出之间,无形中已遭受损失。而进口批发商(如外国百货等),则收进的是银元,支付给洋行的是银两。进口旺盛,洋厘一般趋向下落,而银两却因金贵银贱支付增加,两元兑换中亦遭受不可避免之损失。此外,像新建企业,股东缴纳的多是银元,而购买土地或缴纳房租支付的又是银两,也需要进行两元兑换,洋厘的下落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洋厘行市的存在,也给投机提供了空间,投机者往往在银元用款高峰故意哄抬,而在洋厘下落时,进一步打压,从中谋取暴利,工商业者则因此遭受更大的损失。

  企业和商家的收支一般是通过钱庄和银行而完成的,但钱庄和银行不可能承担洋厘涨落造成的损失,所以钱庄在客户存入银元时,要按当时的厘价减去一毫二忽五(即0.00125两),再折算成银两,客户支付时,又要按当时厘价增加一毫二忽五,再折算成银元。银行也有类似的规定。这"从一般工商业者之观察,则只有损失而无利益。"(注:《银行周报》第16卷第27号,1932年7月19日。)钱庄从中收取固定的兑换费,只有利益,没有损失。

  此外,洋厘行市的存在,还使企业的会计制度难以统一和准确,无论进货成本、销售市价还是损益得失,计算都颇多困难。为了同时应付不同用途或者规避洋厘风险,企业常常不得不进行银两和银元的双重准备。无疑,洋厘行市给工商经济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是多方面的。

  洋厘行市对人们日常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样是相当深刻的。人们领取的工资薪水一般都是银元,而"所有一切支出,实大都直接或间接用银两支付"。直接用银两支付的有房租、房捐、电灯、电话等项,这"通常已约占每月生活费三分之一"。其它日常生活用品,销售商在定价时"亦不能受当时两、元折价之支配",所以说实际上是间接用银两支付。而且,为避免厘价跌落所造成的损失,销售商"往往有预将各货售价略为提高者"(注:《银行周报第16卷第29号,1932年8月2日。),把损失转嫁给消费者。对于每月工资不过10元左右的广大劳工阶层来说,洋厘的下落无疑意味着生活水平的降低。1932年,因受日本侵华战争"一二八"事变的影响,上海工商停顿,本埠对银元的需求减少,而江浙农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往年热闹的茧汛不再出现,内地对银元的需求亦大为减少,致使洋厘奇跌。本来洋厘有涨不过八钱、跌不破七钱之说,几十年洋厘行市的历史亦确是如此,但1932年一开市,就一路下跌,4月是洋厘上涨的季节,竟跌破七钱大关, "创空前未有之新记录"(注:《银行周报》第16卷第16号,1932年5月3日。),6 月更跌至6钱8分8厘。洋厘的持续大幅下跌,使广大劳工阶层"不知不觉中,收入又跌去百分之五"(注:《银行周报》第16卷第26号,1932年 7月12日。)。收入本就微薄可怜,而复遭此打击,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四)货币发行缺乏有效控制,经常引发通货膨胀。对于不足值的银辅币、铜元以及作为货币符号的纸币,其本身的价值低于币面价值,发行者因此可以借发行而大获其利,如果缺乏有效的控制,势必过度发行,造成货币贬值,引发通货膨胀。银辅币和铜元发行后,初始颇受欢迎,但各省为利益所趋,竞相大量铸造,很快便供过于求,原来的比价无法维持,市价每况愈下,大幅贬值。民国建立后,这种状况有增无减,1916年,国民政府曾推行十进位制,铸造新银辅币,其结果再次重演清末铸造银辅币的过程,很快也发生贬值。1928年,上海钱市的零兑市价是大洋1元兑2角银币6枚加铜元8枚,大洋1元兑铜元294枚,1 角银币每枚兑铜元23枚,与原定的比价相较,银辅币已贬值20%强,铜元已贬值65%强。广大的劳工阶层,银元的价值对他们来说已嫌过巨,不适于用,他们要把银元在烟兑店兑换成银辅币和铜元,才能行用,银辅币和铜元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货币。他们既要随洋厘的损失,又要遭受银辅币和铜元的贬值,货币紊乱带给他们的伤害是多方面的,也是深刻的。

  纸币贬值的情况尤为严重。清末各省官银钱号已是滥发纸币,民国建立后,不少省市地方银行更不计后果,任意滥发,广东、四川、湖南、湖北、江西等省甚至恶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当时各省纸币发行数目,广东约三千二百万元,跌至五六折。湖南约二千六百万元,四川约一千五百万元,江西约八百万元,均跌至七折。湖北约三千万元,新疆、伊犁约七百万元,约跌至八折。云、贵约四百万元,云南虽未跌价,但贵州已跌至五五折。东三省约三千四百六十万元,跌至六七折。"(注:《中国近代货币史》第196页。)这是民国建立后二、三年的情形,以后虽然有所改善,但一般仍很严重。中央银行也未能例外,1919年和1921年,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因给政府垫付款项,造成现金空虚,引发两次停兑风潮,两行的纸币在北京(京钞)均跌至九折以下。通货膨胀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所造成的破坏是巨大的,也是深远的,中、交两行两次停兑风潮的后遗症,每次历5年亦未能完全解决。造成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把发行纸币作为筹措经费、解决财政赤字的一种手段,由此不能对发行纸币进行有效的控制。虽然,在货币发行权高度统一的情况下也完全可能发生,但在货币发行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法避免的。

  货币紊乱的弊端,一言以蔽之,病商害民。对币制进行根本性的整顿和改革,确立本位制度,理顺主辅币,统一铸币权和发行权,既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各界的强烈愿望,同时也是国民党政府垄断全国金融不可逾越的关键环节。明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国民党政府为什么会在1933年和1935年先后推行废两改元和法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