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50:34
民族主义是现代民族国家出现之后产生的一种以本民族的利益为诉求的主义。也是中国国父孙中山先生所提倡的三民主义之中其中一种主义。民族主义是以民族权益和民族感情为核心内容的一种政治观念、政治目标和政治追求。
民族主义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早在封建社会就已存在封建君主制的民族主义。资本主义产生后,民族主义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
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定义都涉及到极为广泛的层面,民族主义也不例外。
为避免这种语焉不详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按各个学者强调的不同重点而将民族主义大致地分为以下几类:
1,政治民族主义 政治民族主义就是把强调民族主义的政治属性放在第一位,这是民族主义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分类,实际上也是民族主义兴起的最显著的特征,其基本目标就是要求建立一个属于本民族的国家和政府,它与“追求国家身份”的政治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很多学者实际上也是将民族主义的这种政治属性放在第一位来进行论证的。“民族主义并不简单是指民族情感,而是指旨在促进社会生活的一体化,并通过群众动员来决定现代国家政治发展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运动”。是“那种认为民族──国家具有伟大价值的群体意识,这一群体意识保证完全效忠于民族──国家。这一群体赞同民族──国家保持统一、独立和主权,以及追求某种广泛的相互可以接受的目标”。这些观点,都反映了将民族主义的政治属性放在第一位,而将其他的属性放在其次来考虑的倾向。由于政治民族主义追求着具体的建立主权国家的目标,所以很自然地带有分裂和暴力的倾向,在各类民族主义中,政治民族主义也是最有破坏力的一种。
2,经济民族主义 经济民族主义是与政治民族主义相对而言的,一般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指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拉美国家在50-60年代倡导的以经济独立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主义。“那些尚未取得’现代化’或发达地位的国家,对于控制本国自然资源和经济命运的企图越来越警觉,并认识到这种必要性。这一现象的特点就是经济民族主义,它直接反映了这些国家经常抱怨的那种看法:它们虽然取得了政治主权与独立,但在经济上仍然是殖民地”。更为偏激的观点则是,经济民族主义是“某一政治制度对其地理疆界范围内的经济资源的开发,实行国家或私人控制的过程。它是国内资源由本国经济控制取代外国或多国经济控制的过程”。实际上,经济民族主义是一种在发展阶段上各个国家取得政治独立后必然产生的结果,即一个民族在完成自己取得独立的历史任务后,必须进一步发展自己的经济才能使自己真正地站起来。由于迄今为止,从宏观上看,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仍是世界各国公民各种资源和财富分配的基本单位,所以,即便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方面的民族主义也仍然十分强烈。但与政治民族主义略有不同的是,它一般不会引发暴力和战争,而多数以贸易战或经济摩擦之类的形式出现。
3,文化民族主义 文化民族主义是指民族主义中那些强调要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因素,它主张以同质性的文化传统为纽带,力图建立民族认同的文化空间单位,并进而达到巩固或分解政治实体的结果。一些学者认为文化民族主义有如下三个特征:文化民族以文化整合、文化标志而显形;文化民族是一种非暴力非军事扩张的民族;文化民族具有“推崇文化”的内涵。由此而衍生的文化民族主义“反映了一种认为本民族文化和历史传统精神高于优于别人的居高临下的态度”。文化民族主义在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中往往有不同的反映。一般而言,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的文化民族主义,往往带有很强烈的防卫心理,由于在经济和政治等方面无法与更为发达的国家进行比较,只能以一种文化方面的“优越感”来保持或恢复民族自尊心。所以,落后国家的文化民族主义在脆弱的心理防线后面掩盖着的往往是一种自卑,是一种无法在其他方面与发达国家进行较量的自卑。相反,发达国家的文化民族主义则是以另一种方式出现,那就是利用自己的经济和政治优势进行各种形式的文化“输出”,即所谓的“文化殖民”。因此,文化民族主义在不同国家的表现形式与前两种类型的民族主义相比,具有很大的区别。但总的来讲,文化民族主义一般也不会引发暴力和战争。只有当它与政治民族主义结合在一起时,才会具有破坏性的威力。
当然,无论何种民族主义,都具有民族主义最基本的一些特性,但由于所强调的层面不同,因而其产生的社会和政治后果也有很大的不同。也可以这样认为,一个民族的民族主义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重点,而围绕着这些重点,民族主义也就往往强调自己不同的层面。也正因如此,我们在分析和预测民族主义的发展前景时,把握各类民族主义的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特点,就十分必要了。
民族主义是以本民族为思维起点,以本民族为思维终点的民族自我中心主义,它由共化原则和排外原则组成。共化原则是这个民族能有效地维持这个民族内部人员的集体认同的一切物质和精神因素与结构的总和,包括生产方式,社会制度,地理环境,精神价值信仰,生活习惯和语言文化等等。而排外原则则将这种集体认同的总和作为仅仅是自己单个民族的利益与价值标准,从而排斥其他民族的平等地位。所以民族主义的本质就是民族的自我中心主义,外民族的平等利益与价值观是被排斥在外的。
补充:
民族主义是这样的一个信仰:“每一个民族都同时有权利和责任将自己组成一个国家 (state)”。要指明何谓“民族”,有许多困难──例如,在欧洲希望能成为民族者包括威尔士人(英国) 和巴斯克人(西班牙) (the Basques),到欧克斯坦人(Occitanians)和诺森伯兰人(Northumbrians);但要视之为民族,某种共同文化是不可或缺的,且共同的语言也属必要。瑞士人到目前为止虽无共同的语言仍然相安无事,但是比利时却因缺乏共同语言而使其统治者受到强烈的考验。民族主义理论通常将冲突归咎于民族间之压迫,因此它主张:当民族自决实现后,才有世界和平的希望。
民族主义乃源自对世界主义 (cosmopolitanism) 的厌恶。当日耳曼人和其他欧洲人渐渐感觉到,从法国启蒙运动普遍化之理性主义的角度来看,他们自己处于边陲的地位,怨恨之情即发展为民族主义。浪漫主义的理念认为:真正的人性必须藉由深刻地投入自身的独特文化而体现,因此具有民族色彩的诗歌、传奇、戏剧、与其他艺术创作被视为民族灵魂的洋溢而大加赞赏。每一民族的语言之所以具有独特价值,不仅因为它是推定该民族应有的生存范围的实际衡量准则,更因为它是文化自我表达的媒介。拿破仑的征伐使这些民族意识的思想激情转向实际的政治行动。菲希特 (Fichte) 1807至1808年在柏林发表《告德意志国民书》(Addresses to the German Nation)在日耳曼各地激起热烈回响。意大利和日耳曼这两个民族都相当希望建立国家,果然他们都及时成立;而日耳曼的统一,俾斯麦的贡献尤大于人民的向往与激情。
民族主义的理念传播到东欧及东方世界时,由于许多不同的民族纠结不清地散布在一起,产生许多困扰。然而,工业和都市的成长推动民族主义学说的散播。教师、新闻记者、僧侣、以及其他知识分子,从民族主义理念找到身分认同以及未来发展的前景。一些人开始记录原本只是口语的语文,其他人则创作文学,并且描绘出适合自己民族发展的历史。戏剧和小说最常用来传达民族主义的情感。这些努力在政治上的胜利是1918年的凡尔赛条约,规定以“民族自决”的方式解决欧洲的问题。
非洲和亚洲地区,民族主义理念使那些想以本土统治者取代旧欧洲帝国殖民政权的政治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然而,这些地区只有极少数有真正已成形的民族,所以基于各种不同原则所创建的新独立国家便主张必须展开文化同质化的工作以形成“民族”。巴基斯坦立基于回教的宗教认同,她尝试整合从旧英帝国继承而来的两个分离地区,却无法维持这种统治形态,东巴基斯坦在1971年脱离成为孟加拉共和国。殖民时代欧洲列强在非洲划下的人工疆界,成功地容纳原本是无秩序的部落组合;然而由于部落间欠缺同质性,导致中央集权和经常使用镇压政策来弥补这个问题。
政治学者常从民族主义中发现一种吸引人的解释模式,预期它可以用来解释不同的族群团体 (ethnic groups)冲突的隐性原因。在这种解释模式之下,民族主义便不是一种信仰,而是一种被认为可使人们同时产生行动和信仰的动力 (force)。这样的概念激发了一种研究:探讨这种动力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被引发。但是,就像政治科学中许多其他研究一样,这种研究预期的成果远超过它的实际表现。我们最好还是将民族主义视为某种理念与情绪的纠结,它随着时代的演变,弹性地反应于人们发现“自我”的--通常是哀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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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网络
2.最后4段参考:http://www.17lm.cn/post/49.html
3.http://image.baidu.com/i?tn=baiduimage&;ct=201326592&lm=-1&cl=2&word=%C3%F1%D7%E5%D6%F7%D2%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