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传敏:“富人”业主维权记(南方都市报 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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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业主维权记
2008-02-28 10:19:57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杨传敏

图:嘉湖阁曾是苏州最贵的公寓,现在它周围变成施工工地,业主雇用工人高空作业,悬挂抗议条幅。

图:围墙里曾经是草坪,现在要挖开修地下停车场。

图:去年夏天,嘉湖阁女业主到工地向施工人员宣传法律知识,双方差点冲突起来。 图片均由业主提供

图:业主许良楠被逮捕,嘉湖阁事件从民事上升到刑事。
发生在“中国科技新硅谷”苏州工业园区里的第一例“民告官”官司,业主们曾经的社会优越感在艰难的维权过程中荡然无存
“不是为温饱,是为权利,为尊严。为了维权,我们已经花了几百万。说维权是难忘的经历,这只是阿Q的想法,这个过程太漫长也太痛苦了”
——二审宣布延迟审理之后,业主朱永曦说
“当发生利益冲突时,所有的光环都没有了,再漂亮的孔雀,拔光了毛就和鸡一样”
——一位业主说,这次维权令他感觉到自己也是弱势群体的一员
许良楠的特征是满脸络腮胡子,他的邻居说他是诗人。他是一个广告设计公司的老板,一个高级公务员的丈夫,一个教育孩子拉小提琴的父亲。他通常意义上的社会标签,是一个艺术家、商人、富人,而在推倒了一堵家门口的围墙之后,他身上多了一道新的标签——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嫌疑人。
在成为犯罪嫌疑人之前,许良楠一直是一个守法公民,他和警察仅有的几次接触,只限于开私家车时交过罚单。半年多前,他和邻居们雇了一辆推土机,在国歌声中,推倒了他们所在小区内的一堵围墙。这堵围墙在被推倒前两个月刚砌好,围墙的另一边,是他们曾经的草坪,现在是一个巨大的施工工地。
在被推土机推倒之前,这堵围墙曾经在水泥还没干的情况下,被许良楠和他的上百个邻居徒手推倒过两次。“我们是在推自己家院子里的围墙,没有去推超市的墙,没有去推银行的墙”,被关了44天的许良楠平静地说,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是在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许良楠住在嘉湖阁,以围墙的反复推倒和重砌为标记,嘉湖阁业主的维权已经持续了一年。直到今天,嘉湖阁业主已经创造出当地多个第一:第一长的维权条幅,工业园区里第一例民告官。并且,多次惊动警察,导致民事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
富人社区的今昔
7000平方米草坪变成了巨大工地,周围的土地在飞速升值,这里的月租却从2000-3000美金跌至2500元人民币也无人问津
自1999年建成以来,作为苏州工业园区里最早的涉外酒店式公寓,嘉湖阁曾是这个城市最贵的公寓房,租客都是投资工业园区的外资企业高层。在2002年售出时,嘉湖阁每平方米5000元,高出周边高级住宅两倍。
嘉湖阁的业主中,不乏身家过亿的私营企业家,有房地产开发商,有全国政协海外委员,有高级白领,有高级公务员。据统计,七成业主是企业家,还有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等8个国家地区的27名外籍业主。这些人大部分年逾不惑,在过去的十年中,他们的财富随着苏州工业园区的成长一起增长,他们从不愁吃喝,也不用发愁自己的下半生。
这些业主现在的对手,是一家来自新加坡的房地产公司——嘉馨房产,它是中新合作的工业园区里最早引进的外资企业。1994年成立,1995年拿到了工业园区金鸡湖畔标号67011的近8万平方米土地开发使用权,其中包括嘉湖阁所在标号为67018的土地。1999年,嘉湖阁建成后,以“真正的品质和服务”闻名苏州,成为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曾经的嘉湖阁,正对着7000平方米草坪,老人在散步,孩子在嬉戏,道路两边种满了香樟树,有儿童乐园,有网球场,有种种上流社会的标志。
然而现在,这些标志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工地现场。原来的草坪被挖成了几个大坑。
一首业主撰写的“渔家傲·故园嘉湖阁”对比了嘉湖阁的今昔——“西望园区何处是?远眺金鸡独墅湖。望得草坪绿树林!春意浓,老人孩子天堂回。
东归家园哪里有?憋在工地弯弄里,梦得故园泪花中!秋风起,黄昏阴幽地狱间。”
在房价和物价猛涨的五年里,嘉湖阁实质上是贬值了。一个例证是,一套16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月租2500元人民币也无人问津,而在几年前,月租曾高达2000-3000美金。
在嘉湖阁贬值的同时,它周围的土地却在飞速升值,在2007年年底金鸡湖西一个略显偏远的位置,每平方米拍出了2.7万元。
2003年到2005年之间,嘉湖阁背后的网球场、儿童乐园变成了联排别墅“帝湖阁”,在东面绿地上,一栋26层的公寓“上湖阁”拔地而起。
2006年底,嘉湖阁楼道里又贴出一张通告,6米开外的草坪要挖11米深的大型地下停车库,还要修两栋二十多层高的湖景公寓。业主们发现,这与当初开发商的承诺并不一致。
“就像一个人突然闯进你家院子,要在院子里修房子”,嘉湖阁业主委员会主任朱永曦说,这令他感到自己的权益被严重侵犯。
朱永曦是嘉湖阁业主中普通的一员,他是“文革”后第一批大学生,曾经是苏州某市级机关处级干部,辞职后在苏州开了两个纺织厂,有18000平方米厂房,每个工厂营业额几千万,雇用近千工人。
这些曾经使他和大多数邻居一样,有一种深深的优越感。然而现在,这种优越感荡然无存。他的生意已经大部分交给太太打理,他的公司被查账,他曾经东躲西藏,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中。
民告官一审败诉
今年2月14日,嘉湖阁业主状告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二审开庭,但因被告方和开发商仍无法提供土地证原件,此案延迟审理
从2007年年初,12个业主和开发商交涉开始,嘉湖阁的维权已有一年多时间。
嘉湖阁维权的背景,发生在今天被称为中国科技新硅谷的苏州工业园区,从199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以来,这个中国和新加坡的重点合作项目,以“亲商”的服务理念,花园式的城市规划,成为大多数苏州人的骄傲。正是这样一个以高效著称的工业园区、政府职能部门,成为了嘉湖阁业主的起诉对象。
今年2月14日,大年初八,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嘉湖阁业主状告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二审开庭。因为考虑到旁听业主人数众多,法院特意安排了最大的101法庭。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作为被告方的规划建设局和作为第三方的嘉馨房产公司仍然无法提供关键法律证据——嘉湖阁所在地块的土地证原件,二审不得不一度休庭,最后,审判长宣布此案延迟审理。
在二审上诉之前,嘉湖阁业主状告规划局的一审,发生在2007年11月15日,工业园区法院。开庭当天,大批警察在门口维护秩序,迎来的却是100多名西装革履举止斯文的业主,不论年长年轻,男业主清一色西装领带,女业主一律礼服或正装。他们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走进法庭,穿戴得像参加婚礼。
庭审的结果令他们大失所望,被告规划局出示80%文件并非原件,原告律师提示法院证据有问题,但法官拒绝查看。11月30日,一审园区法院判决嘉湖阁业主败诉。之后,嘉湖阁业主选择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业主现在是依法维权,我们很支持”,1月18日,园区劳动事业局局长华雪兴向记者表态,他受到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负责协调嘉湖阁事件。他说,地产商说这个项目是分期开发,业主不认可,就走法律途径。告政府也可以,行政诉讼法就是这个用途,当然最后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围墙后的争执与冲突
双方都咬定,对方所称的小区概念不存在,而被逮捕的业主许良楠推倒的,正是标定小区界限的那堵围墙。围绕这一堵围墙,双方已经发生数次冲突
这是苏州工业园区的第一个“民告官”案件,作为主诉方的嘉湖阁业主告的是工业园区规划局,被告涉嫌在去年5月违规颁发给嘉馨房产公司建筑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正是这两证的颁发,给嘉馨房产提供了继续施工的法律依据。而这两个证件颁发的凭证,即嘉湖阁所在标号为67018地块的使用权归属,遭到了业主和代理律师的质疑。
业主拿出了购房时发给的土地证和售楼合同,证明自己拥有该地块的使用权,但被告律师认为,148户业主拥有的土地虽然能够定量,共有11000多平方米,但这些土地并不位于所谓的嘉湖阁小区内,而存在于一个更大的、包括嘉湖阁的、名叫“嘉怡苑”的小区里。
这种解释并未得到嘉湖阁业主的认同。他们指出,这个“嘉怡苑”小区并不存在。因为所谓的“嘉怡苑”实际上是好几个独立小区,它们各自拥有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同的业主委员会,邻近小区也不会允许嘉湖阁业主把车停在自己的地盘。
双方都咬定,对方所称的小区概念不存在,而被逮捕的许良楠推倒的,正是标定小区界限的那堵围墙。在过去的一年,双方围绕一堵围墙,已经发生数次冲突。
去年5月,在取得规划局颁发的两证之后,嘉馨房产把业主原来进出的大门改成了施工车辆进出大门,推倒了嘉湖阁原来的围墙,在距离嘉湖阁仅6米远的地方筑起了新围墙,在水泥还没有干的情况下,这堵墙两次被百余名愤怒的业主集体徒手推倒。
在第二次推墙之后,5月11日深夜,工业园区国土房管局紧急介入协调。负责的陈花根副局长向记者介绍,当时,开发商承认施工影响业主生活,同意以如下方式赔偿——免收嘉湖阁物业费,在小区外面非机动车道开辟临时停车位。围墙从紧邻业主的6米后退到20米,并确定建筑工地暂时停工。
还有的问题没法协调,陈花根说,比如业主提出,房子租不出去了,租金损失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结果双方不欢而散。
推倒围墙,业主被抓
负责联系推土机司机的许良楠在苏州第二看守所被关押了44天。在许被羁留期间,不时有业主自发去检察院投案自首,申请和许同罪,未获批准
协议并未奏效,5月11日之后,围墙里又开始施工,大量外籍租客退租。6月19日,业主们从高楼上眺望到,工地上正在打第一根桩,不知何故,还举办了祭拜仪式,大放鞭炮。
但鞭炮并不能保证这堵围墙的安全,两个月后,7月21日,它又被愤怒的业主推翻。
“刚开始,推墙的心态,是大家一起上的,还觉得有点好玩”,业主胡昊颋说,他在苏州经营一家贸易公司。但在许良楠被抓之后,很多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据多个目击者证实,7月21日,许良楠找来推土机司机,推倒围墙之前,百余业主曾站在围墙外,尝试用手把它推翻,未成功。之后,业主们共同凑钱,雇了辆推土机,晚上8点,推土机开进来,在“国歌”和“国际歌”的背景音乐中,墙轰隆隆倒下。
之后场面陷入一团混乱,施工人员、业主、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扭作一团,都找推土机司机。警察想带走司机,施工人员也想带走司机,业主不许带走司机。
在这个过程中,大家你推我我推你,这时,某业主的亲戚、某退伍军人刚好到嘉湖阁探亲,看到这个过程,向执法人员要求查看证件。第二天,该亲属又去嘉湖阁,在打麻将的过程中被带走,一上电梯就被戴上手铐,被关了7天。
同时,负责联系推土机司机的许良楠,开始躲在外面不敢回家。直到8月3日上午,他估计风声已过,同时因为公务不得不处理,返回公司办公,4个小时后,他在自己的公司被带走。
记者通过多个途径确证,审讯了一天之后,许的妻子被告知,可以去把他保出来。但邻居们认为,如果推墙是合法的,就应该给许一个说法,不能平白被抓。双方僵持不下,最后,许良楠以毁坏财物罪被正式逮捕,涉及金额5400多元,包括推倒的围墙和安装在围墙上的摄像头。按照法律规定,损坏他人财物超过5000元,就可以以刑事罪逮捕他。
就这样,许良楠在苏州第二看守所被关押了44天,是他的监室里关押时间最长的。他住在一个20多人共用的通铺上,和涉嫌偷抢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一起。许的妻子到派出所看望,没有见到人,带回来一封信,写着“老婆,女儿,妈妈,姐姐,姐夫,我在里面很好,你们放心,没有受打骂,安排我学习,勿挂”。业主胡昊頲说,当时看到这封信,他的屈辱和哀伤一下就上来了,他说,我和许良楠是一样的人,抓他就等于抓我,在外面感觉很自由,事业有成开着小车,也受人尊敬,但现在不受到打骂就满足。他当着所有人的面,突然嚎啕大哭。
在许被羁留期间,不时有业主自发去检察院投案自首,申请和许同罪,未获批准。44天之后,在另一个区担任副局级职位的妻子把许良楠取保候审出来了。但他仍然是犯罪嫌疑人,他不能离开苏州,出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公司倒闭了,客户走散了,母亲也得了胃癌。
取保候审的许良楠告诉记者,他现在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中,他每天去医院探望母亲,同时希望重建自己的公司。
许良楠被抓的同一天,在北京,对嘉湖阁业主维权中的政府行政行为,包括应松年、姜明安等五名著名行政法专家作出了专家论证,认为业主对公摊面积有使用权,政府行政作为有失当之处。
但嘉馨房产公司法律顾问李小伟律师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说,现在的焦点,恰恰是公摊面积的归属权,业主认为围墙里的土地是他们的,而房产公司认为这是属于尚未开发完成的土地。
税单和标语的交锋
曾递交游行申请书的业主朱永曦的公司两次被税务局突击检查,他的邻居也被税务机关查出要补缴税款14万元;业主们则挂出三道100多米长的维权标语条幅
许良楠被抓之后,围墙又被砌起来了。嘉湖阁业主用尺子丈量了新砌围墙的长度,用红线平均划成了25份,在每一份上都用红笔写了个大大的拆字,约定每层楼负责一份。他们说,如果还要施工,他们还要推墙,平均分摊,每个人“毁坏财物”涉及金额就不够被逮捕。
9月30日,物权法颁布前一天,朱永曦到园区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申请书,希望在10月13日批准嘉湖阁业主游行庆祝物权法颁布,他留下了自己的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同时,嘉湖阁过道里贴出书面通知,业主相邀在十一黄金周假期去北京“集体自驾游”。
10月10日,朱永曦接到园区税务局电话,让他马上赶回自己位于工业园区的纺织公司。朱说,这是他经商十几年以来收到的首次查税通知,由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对他的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进行突击检查。11月份,朱收到了来自税务局的处理通知,被告知,他的企业,有15元印花税没缴。按照税法,朱被勒令罚款45元人民币。
11月,朱的公司又被突击检查,12月,他被告知,自己的公司经营混乱,不具备查账征收的资格,改核定征收,合计要多收税款14.17万元,让他在元旦之前把钱交上。
差不多同时,朱永曦的邻居——经营一个名牌代工服装公司、也是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黄晓豫,也被税务机关查出要补缴税款14万元。
10月8日,26层的嘉湖阁上挂出三道100多米长的条幅,白底红字,远远看去像售楼广告。业主说,不挂黑字,黑字太凶。
条幅中英文对照,挂得相当工整,“停止野蛮侵权,誓死保卫家园,Protecting homelands with our lives!”,“热烈庆祝十一物权法正式实施”。业委会认为,嘉湖阁既然有8个国家和地区业主,标语也应该国际化。
就像造百年大计一样,业主聘请工人高空作业,从26楼开始放钢缆,将条幅牢牢钉在嘉湖阁外墙上。经过测算,整栋楼可以挂16处条幅,最后只挂了3幅,从不同角度都能看到,总共花了3万多元。
10月23日,金鸡百花奖在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畔举行颁奖仪式,城管来商量,希望业主摘取。业主不让摘,把顶层会所防火门全部焊死,门钥匙换掉,夜里在顶楼睡沙发轮流守候,还在会所、电梯大门上贴满了“私人属地,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的字条,字条盖上了业主委员会公章。
受管委会委托,协调嘉湖阁事件的社会事业局局长华雪兴告诉记者,总的来说,嘉湖阁业主还是比较理性的,但挂条幅肯定是不对的,现在为了不激化矛盾,条幅暂时不予拆除。
走上依法维权路
在最初的几次推墙后,形势一度陷入紧张。之后,业主从北京请来了律师,从行政复议打到行政诉讼,从一审打到二审,开始依法维权
在挂出条幅后的第5天,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社工委等部门领导在10月13日晚一起来到嘉湖阁,再次疏导,仍然没有结果。协调到深夜10点多,楼下的施工现场仍在轰鸣,业主邀请领导到阳台参观,局长们即刻打电话命令停止施工。第二天,工地正式停止施工,直到现在,只有两个挖出来的大圆坑陷在工地里。
“当发生利益冲突时,所有的光环都没有了,再漂亮的孔雀,拔光了毛就和鸡一样”,一位业主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这次维权令他感觉到自己也是弱势群体的一员。
但业主也意识到,有关部门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处理态度,在逐渐发生变化。
最早协调业主和开发商关系的,是土地局某处级官员,在协调过程中,该官员冲动地喊出了三个“不可能”,令所有在场业主印象深刻。他说:不开工不可能,停工不可能,官司要打赢不可能。之后他不知真假的财产在网上遭到不明身份的网友公开晾晒,记者经有关途径证实,现在这位官员已经被平级调换工作岗位。
在最初的几次推墙后,形势一度陷入紧张。包括哺乳期女业主在内的数名业主被传讯近24小时。
之后处理此事的,是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陈花根,陈花根向业主说明,如果不认同对相关规划的解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之后,业主从北京请来了律师张起淮,从行政复议打到行政诉讼,从一审打到二审,开始依法维权。
现在协调嘉湖阁事件的社会事业局局长华雪兴觉得自己的位置已经比较超脱,他说,只要不闹事,不上访,维护社会稳定,走法律途径我们很支持。现在嘉湖阁业主是依法维权,也不用我去教育说服。
嘉湖阁业主认为需要教育说服的并不是自己。去年夏天,业委会曾一度派出几位女业主,手持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前往施工现场,向工地施工人员作土地法宣传。但是结果显然不如人意,她们差点被打。
业主黄晓豫说,最初,他们并不特别清楚想要的是什么,在之后逐步的交涉过程中,理清了很多和土地有关的知识,慢慢产生了新想法,他们认为开发商正在动工的土地使用权很有可能属于自己。于是,他们的诉求,从要求赔偿变成要求停止施工,恢复原貌。
去年年尾,围墙里的两个大圆坑发生管涌险情,地下水从缝隙里冒出,几位由开发商邀请的高级工程师论证,必须要修建高楼,才能压住管涌。业主不同意,称,用沙袋填盖,恢复草坪原貌,也能压住管涌。
期间,8位女业主、6位男业主与建筑工人发生争执,不仅业主被打,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也被打,最后两名建筑工人被带走。春节前最后几天,正值天寒地冻,嘉湖阁几名女业主穿着军大衣站在瑟瑟寒风中,看住围墙里的工地,不许施工。
谁的土地,谁的物权
庭审现场,业主出示标号为67011的土地证原件,证明自己拥有嘉湖阁所在土地使用权。而开发商也出示了一份标号67018土地证复印件,证明自己同样拥有该土地使用权
在长达一年的维权过程中,物权法的颁布,曾经给业主带来了希望,但在之后,怎样使用这部法律令他们感到困惑。
代理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他在物权法颁布前一天,曾经带着60万元现金到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但未获批准,对方理由是嘉湖阁100多户业主属于集团诉讼,应该一个个业主打官司。
“物权法规定很清晰,业主委员会可以成为诉讼主体”,物权法起草人、著名民法专家江平告诉记者,小区共有土地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如果业主能够证明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开发商不能继续开发。但他认为,嘉湖阁个案并不是适用法律的问题,而是事实认定的问题。相关土地的归属是否业主共有,还需要有关部门确认。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业主出示标号为67011的土地证原件,证明自己拥有嘉湖阁所在土地使用权。而开发商也出示了一份标号67018土地证复印件,证明自己同样拥有该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法,同一块土地不可能有两个土地证。根据记者调查,早在1999年,嘉湖阁业主拿到土地证之前,标号为67011的大地块“嘉怡苑”已经被取消(但业主拿到的土地证标号仍为67011),被分割成67014、67015、67017、67018、67019。67018就是嘉湖阁所在地块。而在2002年,业主与开发商签署的售楼合同上,标注的嘉湖阁所在地块正是67018。这也是业主们认定嘉湖阁所在67018的大部分面积属于自己的主要原因。
“当时把大地分割成小地,是这个公司融资抵押的需要”,管委会国土房管局一位官员向记者介绍,这种说法同时得到了嘉馨房产的证实。当时,嘉馨房产用67018和建筑于其上的嘉湖阁共向工业园区工商银行抵押贷款5000万元,用于其余几个地块的滚动开发。
“67011规划在1995年已经确定。尽管67011已被分割了,但它就是67018等土地的祖先”,嘉馨房产法律顾问李小伟李律师向记者强调,应该尊重历史。他说,只要开发还没有完成,开发商也是业主,而且是最大的业主,因为它代表了潜在业主的利益。
“这个规划已经过期,这个案子的实质是,新加坡开发商利用变造的、已经过期的土地规划许可证,向建设规划局申请了建筑施工许可证,试图强占原告的土地造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向记者介绍,他和张起淮一起,正在代理嘉湖阁业主的官司。
“即使按照嘉馨房产说法,我们148户共有的土地不在嘉湖阁周围,而在所谓的更大的嘉怡苑小区,它们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嘉湖阁业主黄晓豫说,因为那个嘉怡苑已经全部开发完了,所以开发商的说法并不成立,她说,“148户业主的权利不能和那11000平米土地一起消失在历史的星空里”。
在嘉湖阁的围墙砌了又推、推了又砌的反复中,隔壁同属嘉馨房产开发的翠湖雅居别墅业主们也关注着他们的嘉湖阁邻居,因为他们也收到通知,别墅群边上可能还要再修一栋高楼。那个别墅区更有钱,一个嘉湖阁业主说,已经有人放话,“你这个公司要在我边上再修房子,我就要把你买下来”。
“不是为温饱,是为权利,为尊严,为了维权,我们已经花了几百万”,二审宣布延迟审理之后,朱永曦说,其实我们这里很多业主自己就能掏出这笔钱,“但说维权是难忘的经历,这只是阿Q的想法,这个过程太漫长也太痛苦了”。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802280070.asp
何兵:蝙蝠为何在阳光下翩翩起舞
2008-04-10 09:49:3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法的精神之何兵专栏
我在给学员讲授政权公开的必要性时,喜欢援引西方的一句格言:蝙蝠总是在黑夜里翩翩起舞。格言的意思很简明,当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时,一切只能在暗夜里进行的腐败行为都会相应终止。然而,近日我亲身经历的一起诉讼,却使我对这一格言的真理性产生怀疑。案情是这样的:
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家新加坡开发商,用失效的土地证,过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环评报告,向苏州工业园规划局申请了施工许可证,要在原告嘉湖阁业主们的小区里建房。诉讼中,我们当庭发现,这家开发商为了获取许可证,竟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了涂改,将用地的方位(南)字,改成(北)字。涂改是如此之明显,以致我们当庭一眼就看出来了。开发商的代理人一审和二审也当庭承认涂改,他的唯一辩词是“我们改对了!”
涂改国家公文,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当事人当庭承认涂改,法律规定又如此明晰,我们以为胜诉应当毫无疑异,何况《南方都市报》还作了深度报道(2月28日《“富人”业主维权记》),案件已被公开曝光了呢?但诉讼的结果,我们不仅在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输了一审,而且还在苏州中院输了二审!法官们的判词说,当事人对涂改行为进行了合理的解释!犯罪行为竟然可以被“合理地解释”为合法,这真是神奇的判决。依照法院的逻辑,作为败诉方的我们,无需申诉也无需上访,只要将判决书进行合理的涂改就可以了!
本案的诉讼历程,迟迟未有定论的陕西华南虎事件,都向公众提出一个问题——蝙蝠为何在阳光下翩翩起舞?某些法官以及政府官员的犯罪行为——枉法裁判罪和渎职罪——何以敢公然进行?对于这些行为,有权机关何以不追究?公众的愤慨、媒体的呼吁,为何总像碰上无形之幕,了无声息?这些足以说明一个简单的道理,阳光不足以控制腐败。控制腐败的不二法门是让人民能够有效地并最终控制官员们的命运。当人民不能掌握司法机关的命运时,法官们就会肆无忌惮枉法裁判。当人民不能用选票决定官员命运的时候,人民的命运就会被官员玩弄于股掌之间。这使我想起刚入法律之门时所熟背的一句话: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主的保障!人民只有批评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人民有决定权。
反思近些年来的司法改革,我认为改革发生了重大的方向性偏差。在学界以及法官群体的司法职业化改革呼吁声中,司法的民主化被遗忘了。我认为,没有司法民主制度涵养的法官职业化,他的演变方向不是独立,而是独裁。对此,学术界以及社会各界应有高度的警惕,并作深刻的反思。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80410001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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