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列侬 颠覆一切可以颠覆的神化 作者:张晓舟 来源:sina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30:58

  齐达内用一记凶悍的铁头撞胸神功,告别自己的球员生涯,一个闷葫芦突然成了炸弹。崔健说的好——我本来对齐达内没啥感觉,这么一撞反倒喜欢他了。因为他看到的是另一个齐达内,一个如此凶悍、愤怒、狂暴的齐达内,是的,那瞬间的失控或许痛失了金杯,却成全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同样,当你看了《请宰了我——朋克运动史》一书,发现Nico这位女神原来是个人尽可夫的荡妇,那么你是从此对着圣母手淫一辈子还是立马跑到窑子里去忏悔?当你看了《列侬回忆》,发现在博爱的《Image》、柔情的《Oh  My  Love》背后,在那两个圆镜片的"知性"经典形象背后,竟是一个满嘴Fuck和Shit的混蛋,你会不会想把"请宰了我"这个名字用到"列侬回忆"这本书上?

  在名歌《工人阶级英雄》中,列侬冒天下之大不韪,用上"Fucking Crazy"这个词,一气读完这本名为《列侬回忆》的《滚石》访谈录,我的读后感就是这二字:"Fucking Crazy"。在这次访谈六年之后,性手枪们曾高呼"披头士死了……"开启了朋克时代,殊不知最早骂"披头士死了"的是列侬自己。列侬对朋克时代缺乏好感,视线也基本游离于纽约和伦敦的朋克景观之外,但后来的朋克欲反逆的列侬,难道不也是朋克的先驱吗?

  如同很多人在撞头事件前对齐达内的观感:球踢得很漂亮,但仅此而已。我以前对列侬也作如是观:音乐很漂亮,政治很正确,行事很得体,人很靓仔很知性,但似乎少了点什么…… 看了《列侬回忆》,才知道一点都没有少,我看到了一个操蛋的列侬,一个朋克的列侬,何止是唾沫横飞,简直是血肉横飞,甚至屎尿横飞!

颠覆披头士神话

  是的,他不断把"狗屎"这样的词用在鲍勃·迪伦、米克·贾格尔也用在披头士身上。假如我们只是津津乐道于列侬如何痛骂自己战友和同行以及合作者,那么这本书无非只是作为猎奇野史给娱乐至死时代提供新的谈资。然而一场顶级的骂仗最终总能超越个人恩怨,变成启示录——那口水犹如洪水,掀翻了天才与白痴不得不虚情假意相拥而泣同船共渡的那条娱乐方舟。那是一个艺术家对娱乐造星工业社会的反抗和批判。尽管列侬显然矫枉过正对披头士骂过头了,尽管当中也夹杂了太多对保罗·麦卡特尼的私怨,但爱之深恨之切,列侬恨的是披头士不能做的更好——"我们只是一队把名气搞得很大很大的乐队而已——就是这样,我们从来没有录下自己最好的作品。"

  列侬要颠覆的首先是披头士神话。当列侬说:"一个人必须彻底作践自己,才能进入披头士的状态,而我痛恨这些"时,难道不正预示了后世的柯特·科本?

  今年7月我参观过汉堡圣保利红灯区的"披头士景点",当年披头士的酒吧浪迹生涯,今日居然已变成汉堡的最大旅游资源,变成了每年的"披头士文化节"。娱乐神话就是洁白的餐巾包住一坨屎。而有时朋克会拉一坨屎来揭穿这个洁白的神话。列侬令人震惊地追忆他们的汉堡酒吧朋克生涯——是的,他们曾经很朋克——"戴着马桶坐垫上台,拉屎撒尿,我们在汉堡就是这么玩的,还有把东西砸烂,那才不是Pete  Townshend(注:The Who乐队主脑)发明的,而是你表演了六七个小时就会干出来的事。反正没别的事可做,你只好把场地砸个稀烂,激怒所有人。但后来我们被驯服了,放弃了那些事情。"是的,在台上拉屎撒尿,这不是后来的朋克(比如GG .Allen)发明的,披头士也干过!

  在辉煌、成功的十年之后,列侬是如此渴望回到虎虎生气的原初创作状态。每个牛逼的艺术家内心都应该有一股"重返地下"的激情,倒不是说要放弃对主流文化的影响力,而是要防止自己被名利场窒息了创造力。《列侬回忆》就是一封绝交信、一封战书——那个不驯的约翰回来了,他还会冲你头上拉屎——至少他有这股愤怒的冲动,在戳穿披头士神话和娱乐唱片业神话之后,他难免要攻击中产阶级神话:"……他妈的中产阶级猪猡,屁都不懂,以为聊他妈的卡夫卡就能骗倒我!还有,妈的狗屎,什么毕加索……

  当小野洋子插话说"还有德·库宁"(她宣称恨不得把德·库宁的画踹到一边放把火烧了)时列侬说了本书最不堪入目的一句话——"德·库宁,哼,我他妈的拉大便在那些浑蛋的头上!"

  在读这部《滚石》访谈的同时,在新一期的中文版《滚石》上,我读到一篇方力钧的报道,他正在举办一个超级个展,这个中国当代艺术的神话,其画可以几十年如一日无限复制,无限拍卖,雇人复制足矣。而这就是艺术工业的神话,流水作业的神话,列侬厌恶的神话——"哼,我他妈的拉大便在那些浑蛋的头上!"

  在今年,我们看到了太多的纪念,太多的回顾,用泪水和热血掺杂狗屎痛说革命家史,痛说摇滚的神话、前卫艺术的神话、思想启蒙的神话……,太多人拿奖状遮羞拿纪念碑磨牙,什么是成功?成功就是天天搂着雕金镂玉的墓石睡觉。

  太多人用下半生,为上半生的裤裆扣上一粒白金钮扣,而年方三十的列侬在这次访谈中要干的,就是解开这粒钮扣……这哥们已经在"史上最伟大音乐家"的墓石下睡了26年了,但看完这本书,你发现他正一把举起沉重的墓石,朝我们狠狠地砸来!……

颠覆革命神话和时尚神话

  列侬还在颠覆60年代反文化的神话,对反文化的异化作出切肤的分析和批判。"如果我们要的是贷真价实的摇滚乐;那就看我们怎么去创造,不要再被革命形象还有长发迷惑……"

  列侬驾驶着60年代反文化的欲望号街车,而道路两旁,左边是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的废墟,右边是中产阶级时尚的安乐窝。那是一个革命神话和时尚神话犹如双头怪兽齐头并进的疯狂年代,而列侬左闪右避着这双头怪兽,走自己的路。

  列侬解释了《革命》的歌词,"算我一份,还是把我踢出去?(in or out)但最后推出的版本,我想我说的是:请把我踢出去(Count me out),因为我并不迷恋那种铺天盖地的暴力革命,我不想死。"

  更有意味的是列侬谈起了毛主席——他戴着毛主席像章,却不是一个毛派分子,还刻意对毛派分子保持一种审视的距离。列侬声称"我开始相信他(指毛)干得不错"却又审慎地表示"但是除非我去一趟中国,否则永远都不知道。"他还是比那些一厢情愿的毛派分子要理性得多,说到底,毛主席对他来说只是一个革命理想主义象征,而不代表任何具体政治思想和行动。列侬说自己不会去一趟中国,"光是把他(指毛)放进歌里唱,对我已经够有趣了。"列侬的"毛情结"(仅仅是情结,不是派别和主义)从革命的角度来看属于典型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尽管他曾写歌声援被捕的暴力革命鼓吹者约翰·辛克莱尔,但一谈到革命,他就成了胆小鬼,"要是他们不希望自己受伤,就不该对着猪猡(蔑指警察)大摇红旗去激怒它。我真的是那么想的——爱会拯救大家……"既拒绝宗教救赎又拒绝暴力革命,列侬恪守的一直是60年代传统那个纯真的部分:爱与和平。

  列侬是如此警惕自己沦为中产阶级享乐主义的皇帝兼奴隶,他为此不惜撕毁披头士干净的形象:"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这种形象维持下去,围绕在你身边的记者希望这个形象能持续下去,因为这样他们才能有免费的酒可以喝、有免费的女人可以嫖,还有所有的玩乐。每个人都希望能留在这辆乐队花车上,它就是《爱情神话》。"通过严厉无情的自我批判,列侬对60年代文化作出了深刻反思,那就是一种生气勃勃的青年反文化,是如何立马被无孔不入的娱乐时尚工业腐蚀、利用,沦为资产阶级的新款印钞机。

  在毛时代结束之后,中国人一开始是通过《光荣与梦想——1932—1972美国实录》、《伊甸园之门——60年代美国文化》这样的书去了解披头士的,然而在被问及"你认为Beatles对英国历史的影响是什么?"(其实"英国"二字应去掉)时,列侬回答之锋芒,是史家和评论家所不能及而应该一再加以引用的。没有自恋,没有乌托邦:

  "我不知道对历史有什么影响,那些有权有势的、整个阶级系统和整套布尔乔亚狗屎都还是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伦敦多了一大堆他妈的中产阶级小浑蛋,留了长发,穿着时髦衣服在街头闲晃,而Kenneth Tynan(英国剧作家,第一个在BBC现场直播说"Fuck"这个词的人)靠"Fuck"这个词发了大财。除了那些,什么事也没发生。只不过我们打扮起来了。掌权的还是同一批浑蛋,所有的事情都是同一批人在管。完全一模一样!他们把孩子们骗得团团转。我们长大了一点,每个人都是,有过一些改变,我们都更自由了一点点,诸如此类,但这场游戏还是一样。没有什么是真正改变的,统统是老样子!历史就是狗屎,他们做完全一样的事,把武器卖给南非,当街杀黑人,人们全他妈一贫如洗,老鼠全他妈在身上爬。那只会让你想吐,而我已经认清了这个事实。梦已经做完了,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只不过如今我已经30岁,而一大堆人留了长头发,如此而已。

颠覆偶像粉丝文化

   列侬实际上并不将保罗·麦卡特尼视为竞争劲敌,尤其在披头士解散之后,他当然有更高的标准:鲍勃·迪伦。

  他的抱负远不仅仅是做一个摇滚歌手——哪怕是最优秀的摇滚歌手——列侬宣称他不是在跟猫王竞争,他要努力成为莎士比亚什么的!他自负地宣布:"我正在玩这样一场游戏,里面什么都有,有概念、有哲学、有生活方式,还有整个历史运动的潮流。我对优秀的吉他手没什么兴趣,就像凡·高或他妈随便哪个人物,他们的情况也不比现在的我跟洋子好到哪里去。没什么差别,只不过他们是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我感兴趣的是做出——是表达我自己,就像他们表达自己那样,那对任何国籍、任何语言、任何时代的人都有意义。而摇滚乐正好是我出生这个时代的媒介,就这么回事。就是它了。"

  这位喜爱激浪派艺术(Fluxus)、宣称"爱死了杜尚",成天在纽约和安迪·沃霍尔、金斯堡或者约翰·凯奇人混在一起的哥们当然已经远远抛离了伦敦的摇滚旧友,超越了摇滚乐。而列侬将迪伦视为最大的竞争对象,主要是因为他将迪伦视为诗人,所以坐在金斯堡这样的人身旁,他自述会"紧张得跟大便似的"。

  《列侬回忆》在中国恰好跟在《迪伦自传》后面出版,两相对照是难免的,尽管要判断列侬的文才还得再译介他的两本书——《In his own write》和《A spaniard in the works》——但辩才无碍的列侬在访谈中的修辞功夫已令人击节,比如关于蓝调(布鲁斯)的本质,没有人说的比他更精彩了:"因为它(指蓝调)是真实的。他既不被扭曲,也不是被凭空想象出来的——它不是一种概念。它就像把椅子——但这把椅子并不是被设计出来的,不是被设计成一把更好的椅子、一把更大的椅子或者设计成钉上皮革的椅子。它就是第一把椅子,它是拿来坐的,不是摆着好看,或者拿来欣赏的。你就'坐在'那个音乐上了。"

  《列侬回忆》与《迪伦自传》给人印象深刻的相似之处是对于个人造神运动的坚决摒弃。尽管列侬曾针对迪伦歌词中一句"得服务个谁"毫不客气地在自己的歌中回应一句"服务你自己",但实际上到了1970年代,迪伦早已淡出火热的时代熔炉,回到自己的内心,列侬和迪伦一样殊途回归地化绚烂为平淡:"但我的生命是要献给生活的,'生存'才真的是最重要的事,日复一日。"

  迪伦宣称"我不是任何时代的宴会司仪",面对暄嚣混乱的时代,面对乌合庸众,他们宁可捍卫自己的孤绝清高,也要拒绝成为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大众领袖、时代代言人。列侬与迪伦对于激进嬉皮怀有相同的恶感,这些嬉皮越是狂热地拥戴他们,他们越是厌恶地抽身弃离。针对那些"神经兮兮扛着去他妈的和平符号"在他家门口游行的狂热分子,列侬甚至怒骂"好像我欠他们什么一样。操,我又不是他们的爹娘!"

  乌合之众的偶像崇拜,始终是二十世纪疯狂发作的昏热症,从极权社会到娱乐社会。这就是为什么迪伦和列侬会如此凶悍地痛击那些所谓粉丝。而那些在"超女革命"大锅饭中奋力打捞"民主狂欢"的残羹剩菜的中国知识分子是否也让该迪伦和列侬好好冲刷一下自己的脑子了?

  而最终,列侬就是死于粉丝的枪下。

我不相信——重返66号公路

  在写于1970年的《上帝》一歌中列侬唱道:……我不相信魔术/我不相信易经/我不相信圣经/我不相信塔罗/我不相信希特勒/我不相信耶稣/我不相信肯尼迪/我不相信佛/我不相信经文/我不相信吉他/我不相信瑜珈/我不相信国王/我不相信阿尔维斯(指猫王)/我不相信齐默曼(迪伦的原姓)/我不相信披头士/我只相信我自己/洋子和我/那是真的/大梦已醒/我能说什么/大梦已醒/昨天我是织梦人,而现在我已再生/昨天我是海象,而现在我是约翰/所以亲爱的朋友/你不得不扛住/大梦已醒。

  应该把这首歌的歌词,印在《列侬回忆》的开首,因为这也就是列侬这次访谈的中心思想——甚至,它就是疯狂的二十世纪的中心思想。惟一的问题,是没有加一句"我不相信毛泽东"。那时他还没有抵挡住"文化大革命"的虚妄诱惑。

  马上又到了12月8日,列侬的忌日。去年是25周年大祭,娱乐媒体却没有丝毫大忌,他们为列侬献上的是一顿冷血冷盘:把凶手大卫·查普曼请上电视台畅谈列侬之死。今年呢?应景的新闻是保罗·麦卡特尼离婚,小野洋子将未经她授权出版披头士新合辑的EMI告上法庭。

  今年世界杯开赛那一天,我在慕尼黑一家小旅馆柜台上猛然见到一份德国报纸,在铺天盖地的世界杯新闻旁边小角落的一个小标题:《保罗·麦卡特尼64岁了》。是呵,当年披头士快乐地唱过《当我64岁》。保罗64岁的时候在忙于离婚,而列侬和乔治·哈里森已不在人世。《列侬回忆》的最后一个提问是:"你能想象一幅'当我64岁'的景象吗?列侬回答:"不,没办法。希望我们是一对和善的老伴,住在爱尔兰海边的小岛之类的地方,翻阅我们一辈子胡闹的剪贴簿。"

  同样在世界杯期间的德国,在盖尔根基兴的一条河边,我见到迪伦。他不站在舞台前边,他远离观众,不看观众,只是一首接一首地,边弹键盘边唱,中间不喝水,不说话,半句都没有!当晚霞吡啪点燃他脸上的皱纹的时候,他唱《像一块滚石》,唱《永远年轻》……

  两年前在上海一个展览上见到老洋子的两个作品,一个是《天空》,一个是《愿望树》。一台电视的荧幕上,是天空,仅仅是天空,空无或万有。这令我想到米罗将死之前画下的线条,仅仅是一根线条,空无或万有。电视机旁边是一棵小树,每个人都可以将写下祈愿的线条挂在上面。你可以写下:但愿列侬还活着。如果他活着,今年是66岁,你可以用"Route 66"来为他庆生,重返66号公路——那光荣与梦想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