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n吕伟明:改革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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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若回头看看中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时的历史背景,一定有点不可理喻的意味。那时的中国备受意识形态干扰,不改革就解决不了温饱,无论黑猫还是白猫,不把猫放出去,永远捉不到老鼠。三十年前,凤阳县小岗村的十几户村民为了承包农田增产增收,竟然相互之间签了生死文书,可以想见,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是一项多么艰巨的历史任务。将中国这艘巨轮挑转航向,没有伟人的手来拨乱反正,是不可能做到的。
然而,中国在意识形态消解过程中走向市场经济,将国家意志从政治化向经济化转移,这样的改革过程本身就孕育了极大风险

首先,是信仰被淡化处理。共产主义理想因在国际交往中容易引起对苏联极权主义的联想而逐渐销声匿迹,《国际歌》的使用程度还不如《难忘今宵》,全民致富的浪潮使教育、国防事业后继乏力,宗教填补了信仰真空,全国各地寺庙与教堂香火鼎盛;

其次,是与地方政府事权扩大相随的地方保护主义兴起。在全国尚未打破地方壁垒之前,市场分割程度堪比军阀混战时期。1988年秋,上海市长江-泽-民亲赴内蒙古讨羊毛,副市长黄-菊西去四川要蚕茧,结果都空手而归。安徽为防蚕茧南涌浙江,政府请武警,用民兵,以县、乡、村三级联防。中南某省不惜高价雇佣农民巡逻守卫500多公里的省界,甚至西南地区的地方政府为防原料外流,故意将公路修到离省界一二十公里的地方,就是不接通。中央与地方关系发生局部失衡,在许多环节中央已经不能调控地方政府的行为,地方政府总是以各种借口保住那些本应压缩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是经济过热现象难以调控。建国四十周年左右,学者总结了改革开放十年来的经验教训,说建国后最大的教训便是急于求成,搞建设不能急于求成,搞改革也不能急于求成。1988年主观地决定加快价格改革,超过了社会的承受能力,引发了通货膨胀。这教训后来在市场经济阶段仍然屡屡出现。

经过十几年的经验积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不断博弈中逐渐就位,中国于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形成总体开放格局。在此前后,无数专家学者论证:中国现时的政治制度及其宪法要维护的核心,乃是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虽然这种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后来由个体私营经济做为重要补充,但有一点起码是清楚的,那就是不允许生产资料重新合法地积聚在极少数人手中。因为马克思说过,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自己的理论——消灭私有制。可是,马克思的特点在于,他从不依赖于超科学的直觉,而总是为他的学说寻找尽可能多的科学证据,列宁和毛泽东也都不是株守马克思现成结论的人物,拘泥于个别结论而忘却整个理论体系的人难免涉嫌食古不化。那么,我们今天改革的方向是不是仍然在消灭私有制的路上呢?当然不是,我们的惟一答案是:我们在利用私有制的力量来补充公有制。

同样在建国四十周年左右,闻迪写道:[中国的最大政治问题是要创造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不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或强使改革的车轮加快,都可能成为动乱的因素。中国正在进行一场深刻的经济改革,经济改革的困难性要求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领导。政治体制的改革要力争建立在经过充分讨论的共识之上,宁肯慢些,但要好些。目前最有可能做到的是扩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增强它的代表性,逐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看到,在此之后的二十年时间里,政治体制改革仍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反而时常看到村委会贿选、民众对政府官员极为不信任的消息。一方面,舆论界高扬着改革开放终极目标的旗帜,另一方面,约翰斯顿将中国划入了第四类腐败症状---[官僚权贵]。那就意味着,在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致富机会在增多,但政治参与机会相当有限,导致享有政治垄断地位的精英们可以不受惩罚地使用权力。

自此,改革开放三十年后形成的官僚阶层及其难以受到合法监督的权力,成为改革开放的最大障碍。这一个庞大的官僚阶层从权钱交易发展到腐败公开化,年复一年,成为一个特殊的权力垄断集团。这个集团是无孔不入的,势力之大难以想象,朱-镕-基总理曾用地雷阵和万丈深渊来比喻未来改革的凶险;这个集团是冷酷无情的,集团内部等级森严。克拉玛依大火,领导们优先撤离,身后留下七百余名花季小孩被困在火海之中;这个集团是没有任何原则的,只要有权力,就可以有无数的金钱和情妇,也可以动用几亿民脂民膏修建比迪斯尼乐园更辉煌的办公楼。官僚和民众日益界限分明:官僚掌握各种资源,满意于现状,任何想触动阶级利益的动向都会被否决;民众不满于现状,满腹忧患和辛酸,但是要想获得社会公平必须要剥夺官僚侵占的社会资源。因此,官与民之间的视角不同,思维也不同,当民生诉求越来越强烈的时候,官僚阶层往往首先以和谐化的大局意识来掩盖。而当官员将有人打伞视为常态的时候,他们自然也不会了解民众的不满。于是,出现了一个悖论:改革开放的产品除了经济繁荣、人民富裕,还会催生一个公民社会,当公民社会意识被官僚集团压制的时候,必然与改革开放的初衷相悖。所以,可以这么说:1978年,中国不改革会是死路一条,而改革开放三十年后,不解决官僚腐败问题,改革同样还是死路一条。

现在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官僚集团左右着国家政策,假如我们还有所保留的话,那么还是让事实来说话。中国早已加入《联合国反腐公约》,公约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应当考虑根据本国法律对有关公职人员确立有效的财产申报制度]。然而,从1987年至今的22年中,不论是党内还是党外,也不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呼唤[阳光法案]的声音从来都没有断过,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仍然难以付诸实施。最近,总算有了一点动静,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的一篇文章指出,官员的家庭财产信息很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所以不属于个人隐私,官员若不愿意尽义务公开财产,那就应该辞职。文章称,[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相对年轻,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要[进步],将要[担当重任],因此需要对他们提高要求,让他们率先公示财产。文章分析说,这样选择突破口的好处,一是绝大多数干部目前不用公开财产,干部队伍会比较稳定,二是新干部率先公开财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们能够接受这项考验。三是对人民群众来讲,期盼已久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能迈出这样一步,肯定也会高兴。稍有一点常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建议虽然看上去有点新意,却掩饰不住这样一个事实: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面前,需要用新官员来给老官员做表率!当新官员加入老官员的阵营和势力范围,在腐败的圈子里能不能继续保持形式上的廉洁?说到底,这还是一种形式主义。即使在国企高管一年的收入相当于基层公务员一千年薪酬收入的前提下,即使在从摇篮到坟墓处处需要送红包、走后门的前提下,首先维护的竟然还是官员队伍的稳定!

当我们的国家最高层的决策受制于官僚集团,并在集团利益面前处处退让的时候,改革已经成为强弩之末。当国家政策改变不了贫富悬殊的现状的时候,同样也会在社会不公面前缺乏必要的手段。当全国上下不再用一个声音说话,会有上百万个尝试解释的人众说纷纭,吵闹一片,却听不出个所以然。我们变得富有了,但是掌握权力的官员更富有,这些权贵的存在不仅抵消了改革开放的巨大贡献,也成为巨大的破坏力量,他们独占着改革的红利,沉迷于奢华与贪渎,却最终将带来暴风骤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