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崇案”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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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崇案”及其他作者:石天河来源:《书屋》2010年第10期来源日期:2010-10-28本站发布时间:2010-10-28 10:08:30阅读量:328次

  偶然在网上看到了谢泳先生对上世纪四十年代的“沈崇案”提出质疑的文章,同时也看到李凌、胡邦定、沙叶等三位先生提出的反驳意见。我觉得,对一个过去了许多年的旧案,贸然翻出来谈,这不仅使现在还活着的当事人伤心,而且对她的亲人子女都有精神上的伤害。从人权或人道的观点来说,这是不应该的。所以,我想,也许作为老而没死的、经历过当时那些事件的一个老新闻记者,可以谈一点有关这一事件的某些看法。

  首先,我要说明一下,我对谢泳先生长时期发表的许多文章,一向是非常赞赏的,而对李凌等三位先生则几乎一无所知。可是,这一回,我发现,在对“沈崇案”的了解与认识方面,李凌等三位先生的文章是实事求是的,而谢泳先生所依据的美国解密档案材料,则是不足为据的。而且,我感到,谢先生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质疑,主要是由于对那一时期中国的实际情况没有亲身感受过,加上这些年来许多政治事件给人感情与观念上积累的印象与刺激,以致在对这类事件的态度上,便不能不有主观倾向上的偏移。所以,我想谈一点我所知道的情况,并就此引入某些对历史与现实复杂性的思考。也许这样的一些话,虽是闲话,却不会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沈崇案”发生的时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由这一事件而引发了一次全国性的学潮,那是事所必至的。可以说,中国青年学生的学潮,凡是从下而上发动起来的,从根本上说,都不是受了什么人的挑拨和利用而被制造出来的。(无论是过去蒋介石口中的“匪谍”,或现在某些人常常提到的“美国中情局特务”,都没有那样大的神通。)学潮,每一次都是从青年学生内心中沸腾的热血喷涌出来的。可以说,那是青年学生爱国心或社会正义感的表现,也就是纯洁的善良人性对污浊与邪恶之难于忍受的表现。如果按康德哲学的说法去推论,那往往就是历史理性的一种路向选择的展示。——如果不从这个基本观念去看问题,而只是从什么“档案”去作判断,那无论是过去的“敌特档案”或现在的“解密档案”,都是不足为据的。因为,“档案”都是统治者制作出来的,其中有某些事件经过的描述,也许有可资参照之处,但它对事件性质的判断以及事件起因和责任的归结,则不可全信的。(现在,网络上流传的某某人的“日记”之类,将来也会成为“档案”,你能相信那“日记”中的话都是真的吗?)所以,谢泳先生依据半个多世纪后解密的美国档案,来对一次全国性的学生反美运动作出“质疑”,在材料选择与信息来源上是不够慎重的,甚至像是“不听原告听被告”的法官,在是非非是的迷人谷中犯了个低级错误。

  我说“沈崇案”在当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是说,当时,美军官兵在中国强奸妇女是到处都在发生的、非常风行的事,并不是一件两件事就由于学生被利用而就掀起了学潮的。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人对美军原本是非常有好感的,例如,陈纳德将军的第十四航空队曾经为保卫重庆等地抗御日机的狂轰滥炸,保住了成千上万中国人的生命免受日本侵略者的野蛮屠戮,从而获得了中国人民的普遍赞誉与崇敬。那功绩是永不磨灭的!不过,后来,美国与中国成了二战中的同盟国,驻华的美军日益增多,军人的素质良莠不齐,问题便渐次产生,而且也越来越严重。美军的军纪实在糟糕,他们的吉普车在重庆、成都的公路或街道上风驰电掣地飞过,常常在沿路随意地把中国姑娘搂上车去,不管你愿不愿意,搂上去就成了他们的“吉普女郎”(这是当时报刊上常见的一个名词)。当时的中国政府为了满足美军这方面的需求,是允许甚至大开方便之门,让某些民间妇女去为美军提供性服务的(重庆、成都都有许多所谓“走国际路线”的妓女,就是美军驻留时应运而生的一个“行业”)。在当时,美军似乎以“中国的拯救者”自居,往往肆意地酗酒作乐。当他们带上吉普女郎浪笑着飞车的时候,也常常发生压死压伤人的事件。有时,在郊区公路上压死了农家小孩,被他们带上车,就不知丢到哪里去了。失去了孩子的母亲在公路旁嚎天恸地地哭骂着“美国佬!你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你把我娃儿的尸身让我看一下嘛!……”那哭声叫人听了心酸,民间的怨气由是而积累起来,对当时的社会人群自然也会有影响。那时,中国的警察也不敢去追查这些事。而美军又特别喜欢去抓大学女生,以致当时成都、重庆的大学都不能不在可能被吉普车冲进的路口,安上一公尺多高的挡路的石柱(这些情况,现在的中国青年甚至中青年学者大都是不知道的)。实际上,就是这些问题的不断发生,使得美军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盟友”形象,逐渐变成带着“邪淫”的可恶与可怕的“洋骚棒”的形象。在中国青年学生中,对美军的恶感,就是这样酝酿出来的。所以,“沈崇案”发生以后,一下子爆发了全国学生的反美高潮,那根本原因是学生中的反美情绪已经到了难于压抑的临界点,“沈崇案”只不过是在火苗上浇了一瓢油。

  说共产党对学生运动进行了“煽动”,这话并不过分。据我所知,国民党统治区的学潮,可以说,几乎每次都有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在进行“煽动”与策划。唯一一次出乎共产党意料之外的,只有成都那次为抗议苏联从东北拆运重工业机器,青年学生发动示威并捣毁了共产党的新华书店,那是国民党的三青团“战胜”了共产党地下组织的一个硕果仅存的记录。但是,由此也可见,青年学生的运动并不完全是盲从的,也并不只是一味反美反蒋而不曾有过反苏反共的。青年学生的心是纯洁的,只有基于国家民族利益与基于社会正义的理由,才可能“煽动”他们。把青年学生看成任人牵鼻的“群氓”,往往是知识分子的文化优越感,障蔽了自己原本正常的政治洞察力。

  共产党的“煽动”是不是具有那样的魔力,可以叫一个出身于名门的大学女生,为了“煽动”反美学潮而让自己去引诱美军强奸呢?——这样的问题,不但是对共产党的地下工作欠缺了解,而且,似乎对中国传统文化在社会上的影响,都欠缺普通人应有的常识。在当时的中国,如果共产党的地下组织真的想劝说一个党员中的大学女生用自己的身体去引诱美军强奸以达到“煽动”学潮的目的,那恐怕,学潮还没动,共产党的地下组织早已被学生揭发而被国民党全部杀光了。——现在的青年人,把革命时期抛头颅、洒热血的共产党员,和现在极少数的贪官污吏成群的共产党员“等量齐观”,虽然是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演变所导致结果,但也是现在的青年人往往只求“击鼓骂曹”式的泄愤,而不愿花功夫去分辨事实研究问题的一种幼稚病。

  革命时期的共产党人,并不都是一个模子造出来的。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地下工作的共产党员,大都是知识分子出身,与农村革命根据地那大部分来自土改后翻身农民的共产党员,文化素质是有很大不同的。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地下工作的共产党员,周围都是敌人,他的生命除了依靠群众掩护是没有其他保障的,除了自己拿钱交党费,是并不能向上级党组织索取报酬或津贴的。因此,通常情况下,共产党员在群众里面工作,他既不可能用钱去收买人,也没有办法去胁迫人,要群众能接受他的意见,只能从群众自身的利益与思想水平出发,才可能对他们进行“煽动”;在不能公开自己党员身份的时候,则只能用自己的人格与精神力量,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所谓“用自己成员中的大学女生去引诱美军强奸”,在当时,共产党的地下组织连这种想法都不会有,甚至这种想法连国民党的三青团分子也未必会有(因为他们对学生中的情况是比较熟悉的),只有国民党里面最冷酷的党军特务组织(如“军统”、“中统”特务)里面,才有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思想训练。因此,可以判断,谢泳先生所谈到的那种说法,大概也是“统”字号特务制造出来的。实际上,这种说法,连当时的特务们也知道,那只是对上面应付差使的说法,在社会上至多只能混淆视听于一时,是不能持久的。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半个世纪后,这种挖空心思想出来的谰言,竟还能在互联网上得到世界性的扩散,并居然是由一向很重视民主与人权的人,参与了这样的操作。

  把美军强奸中国妇女,说成是共产党指使大学女生去“引诱美军强奸”。这种特务制造的谰言,在当时之所以没人相信,是因为当时有正常理智的普通百姓都知道,美军不仅不需要别人“引诱”,而且是无时无刻不在“钻营”和“冒险”的。就拿与共产党长期敌对的国民党的官员来说,他们也不会相信美军强奸中国妇女是需要“引诱”的。特别是在“沈崇案”之后的武汉“景明大楼美军集体强奸案”发生之后,国民党的官员对美军的“兽性疯狂”与“强暴无耻”(这都是当时报刊上报道与评述所用的语词),也都感到了愤怒。这是因为,那一次集体强奸,是把武汉市的十几位名媛闺秀一股老儿玷辱了,其中包括国民党中央委员武汉市长徐××的夫人和小姐在内。事情发生后,徐市长愤而辞职,国内报刊大事渲染地作成轰动性的新闻报道,国民党的特务面对这样的事情,就再也没法去说是谁“引诱美军强奸”的了。——其实,美军在全世界所到之处,几乎无不留下一些强奸案例,这也早已是一种人所共知的国际新闻了。在日本冲绳,在韩国,都曾引发过当地人民群体性的愤怒抗议。而且,美国作家的一部黑色幽默名著《第二十二条军规》里面,甚至还用反讽笔调写到了美军在德国奸污妇女的滑稽场面。对这些国际新闻和文学作品只要有所涉猎,对美军强奸妇女之不需要“引诱”,就可以有一个大致不差的概念。

  “沈崇案”发生时,我正在由重庆坐船去南京的途中。后来,我在南京进入新闻界工作,开始和一些新闻界的进步人士交了朋友。在北京就“沈崇案”进行审判的时候,我曾听一位朋友(后来是南京地下党新闻工作领导人之一)慨叹地向我说:“我很为她难受,一个女孩子,受了侮辱,还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出庭去讲自己被强奸的经过,还要接受验证性的检查,你想,这多么难受?……她还没有嫁人呀!”接着又说,“听说,她本来是不愿意出庭的,女孩子,这样的事情总不免于害羞。但是,如果她不出庭,国民党就会把案子拖下去,后来,组织上通过她的朋友,跟她打通思想,讲了一些‘这并不只是为个人,而是要为整个中国的大学女生不再遭受美军的污辱而进行一次斗争’的道理,这女孩子有勇气呀!她决定大胆出庭了。……将来,这女孩子可能会成为一个很坚强的革命者。”我听这些话的时候,虽然也有些难过,但我觉得这女孩子在被欺凌之后,没有自杀,还能闯过羞恶之心这一关,寻求通过法庭审理,使那两个美国兵受到惩处,要用正义战胜邪恶,这是真正使人佩服的。后来,听到北京的美国军事法庭判处了被告五年徒刑的消息时,我虽然觉得判得并不解恨,但总还是有点高兴,毕竟是美国兵受到了法律惩处嘛。可是,到后来年那美国兵被宣布“无罪释放”的时候,却使我怄了一肚皮气,因为,那是当面对我们南京新闻界表现出来的、美国军人最蛮横无礼的无赖行径。那天(记得是1947年的夏天,我记不得日期了),南京各报的记者忽然接到通知(大概是美国新闻处发的),到停泊在长江边上的一艘美国军舰上去出席美国人的记者招待会。那个所谓的“记者招待会”,其对中国记者的轻慢无礼是我们从没有见过的。那天,来的记者有十多个人,但官方大报的名记者都没有来,民营报纸的记者都很年轻,知名度不高,似乎只有《新民报》的女记者邵琼是比较著名的。我们登上军舰以后,虽然那舰上有一张桌子,摆了几杯白开水,但那位向我们说话的军官却根本没有让我们坐下来的意思,大家都还站着,那位军官立即拿出一张纸来念,旁边人帮他翻译,主要就是宣布美国海军陆战队下士皮尔逊无罪。我们好几个人当时就问,“你们这样做是合法的吗?”那位军官说:“美国军人只能由美国审判!”意思是说“中国的记者无权过问”。我们也气了,有人悄悄说了句“去他妈的!跟这些听不懂人话的洋杂种有什么好说的,走!”邵琼瞪着他们清脆地说了句:“我们抗议!”大家就气愤地走下了那艘军舰。——这就是我看到的“沈崇案”的最后一幕。

  回到报社后一想,这件事,之所以美国能庇护他们在华军人的严重犯罪行为,主要还是由于中国的国民党政府要依靠他们来进行内战,不得不对美军事事迁就。而前面那场“军法审判”,则只不过是国民党政府和美国方面商量演出的一幕“过场戏”,目的只是为了应付一下当时群情激奋的反美浪潮。到事情有些冷了,那判的刑自然就可以不算数了。当时,我也还很年轻,不免有青年人的激愤情绪。那“沈崇案”给我的印象,使我觉得,美国的“法治”可能只在他们国内才是公平的,在国际关系上,美军的“治外法权”实际上还是为美国的世界霸权服务的。中国人老是自己打内战,美国人也绝不会把中国人和自己平等看待。中国不能与美国平起平坐,这种情况就是难于改变的。

  这事情已过去了六十多年,为什么现在还会有人翻出来谈呢?而且,谈这事情的人,并不是企图再一次煽动反美情绪的爱国“愤青”,而是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中国知识界走在民主活动前沿的政论作家。——这多少是有点使人诧异的。

  我觉得,这事情虽然是一件无足深议的往事,但仔细想想,也可以使我们从而得到一些有益的启迪。

  我想起1947年我在南京做新闻记者的时候,听一位老朋友告诉我,说周恩来在梅园新村开记者招待会的时候,有一位记者向他当面提出了一个问题,说:“我听说,有一批进步的知识青年,因为向往解放区的自由天地,冒了很多危险,才跑到了解放区。可他们到了以后,就没有了消息。后来听说,他们都被当作是国民党派去的特务,全部被杀掉了。请问周先生,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周恩来当时很诚恳的回答,说:“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我们一定会查明处理,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可当时会上的一些左派记者,这时却笑开了,说:“这样的谣言也有人信?这造谣的伎俩也未免太差劲,造得太荒唐了嘛!是不是?”当时那会上,许多记者都把眼睛盯着那个提问题的人,似乎就是他在帮国民党造谣。——可后来,那位朋友告诉我:那事情是真的!他们那里的“肃特”出了偏差,许多人被乱杀掉了。

  我有时候感到,中国的知识分子一旦有了点进步思想,也容易被自己的进步所遮蔽。我那时候,也是个左派记者,只要听谁说了共产党的坏话,就觉得这一定是造谣。后来,过了几十年,我才知道,不但共产党错杀知识分子是真的,共产党错杀共产党,有时一杀就杀了多少万,并不是别人造谣。

  天旋地转,三十河东四十河西。现在似乎到了共产主义乌托邦不被看好,而民主、自由、人权的价值观则普遍风行的时候。但是,我也想奉劝我们的知识分子朋友,千万莫走我们那条把某一种思想、观念当成迷信的道路,尤其不要以为某一个国家所宣传的东西,真的是羊脂白玉般纯洁无瑕的。

  我对当前从事于促进中国民主进步的年轻朋友是充满热望的,但是,我对有的人一出国就写《我选择了做美国人》或是“我要把中国卖给美国,作美国的第五十一州”,老实说,我是很不以为然的。有的人,一开口就说“美国是世界的灯塔!”“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这种观念,当然不是毫无道理,每个人都有说话的自由。可这种心态,却不免使人感到过于轻率。如果美国真的那样好,为什么他的一次金融危机就把全世界的经济都拖入了一个困境呢?如果美国真的是最好的国家,为什么奥巴马要说“美国必须改革”呢?

  知识分子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持理性的清醒、人格的独立。刘宾雁在美国病危的时候,仍然说“社会主义岂可一扔了之”。有人认为他始终挣不脱体制内的思想框范,我却认为这未免把大雁的翅膀看得太短了。索尔仁尼琴在国外漂泊了许多年,他也并没有加入美国籍,而是回归了他为之受苦受难的俄罗斯。中国的知识分子应该学会深沉,而不要过于轻躁。就拿有关“沈崇案”的美国档案、美国法治来说,难道不足以证明美国政府在维护美国的声誉和美国人的利益时,也会说谎、耍横、耍无赖吗?

  有人说,美国的民主体制是好的,美国的人权观念与法治精神也都是好的,中国人应该学习。但是,千万不可以使自己变成美国的“政治粉丝”、“美国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