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彪一号令”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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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林彪一号令”及其他       
 ●郝俊卿  

     《炎黄春秋》2000年第6期发表的陈虹所写《杨成武眼中的“杨余傅事件”》一文,介绍了“杨余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平反经过,读后颇有收获。但文中提到:“1969年林彪的‘一号命令’又把多数老帅赶出了北京”。话虽一句,却涉及一些重要史实,作为一名党史爱好者,《炎黄春秋》的忠实读者,我愿就自己目前掌握的资料,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说法的来龙去脉进行必要的辨析,还历史以本来面目。   

     关于“第一号号令”是林彪背着毛主席擅自发布的,是“一次篡党夺权的预演”的说法,最早见于“九一三事件”后,中共中央于1971年12月11日发出的《关于组织传达和讨论〈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的通知》中,《通知》说:“1969年10月18日,林彪乘毛主席不在北京,擅自发布所谓‘林副主席指示第一个号令’,调动全军进入战备状态。这样的大事,竟不请示毛主席、党中央,实际上是一次篡党夺权的预演。”接着在1972年7月2日印发的中发第24号文件中再次说:“1969年10月17日(应为10月18日,引者注),林彪背着毛主席、党中央,借口‘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擅自发布‘紧急指示’,调动全军进入紧急战备状态。10月18日,由黄永胜以‘林副主席第一个号令’正式下达。号令下达后的第二天,林彪采取‘电话记录’的形式向毛主席报告。毛主席当即指示:烧掉。林彪、黄永胜等慌了手脚。为了掩盖罪行,竟造谣说,毛主席说,很好,烧掉。这是林彪篡党夺权的一次预演。”这两个文件对“第一号号令”的定性是一样的,但后者比前者加了一些细节和过程,却将林彪指示的时间错为10月17日。同时说明是黄永胜以“林副主席第一个号令”的名义下达的。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随着“四人帮”的被粉碎,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和发扬,一些党史工作者和当事的知情人逐渐披露了实情,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最早最有力的证明,是1980年11月至1981年元月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审判中,没有把曾被定性为“一次篡党夺权预演”的“第一号号令”列为林彪的罪状。只是当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图门在与他人合著的《超级审判》中,才披露了原曾打算把“第一号号令”问题作为林彪的罪状起诉,但经大量查证,认为“定罪理由不充分”,决定“不列入起诉内容”的实情。   

     再一个有力证明是,1986年8月,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辑出版的《中共党史大事年表》,对其1981年10月的版本作了实质性修改,它不再援引中发[1972]24号文件的说法,而是明确指出:林彪“根据毛主席关于国际形势有可能突然恶化的估计,……作出‘关于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的指示’,后经黄永胜等以‘林副主席第一个号令’正式下达。”但这一修改由于未在报上发表,也没有在社会上引起太大的反响,不少人仍沿用原来的论断。   

     到了1994年夏,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套长达600多万字的大型编年史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实录》。编著者在该书中对“第一号号令”的记述完全采用了客观叙事的方法,除直接录用了1986年8月版《中共党史大事年表》的提法外,还介绍了“号令”发布后我军的活动情况。《实录》的责任编辑刘野同志于1994年8月27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由引出的话题,“实录”的故事》一文,介绍了“实录”的编写会议对“号令”写法的讨论过程,充分肯定了“实录”的编写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此后,公布的不少材料和陆续发表的不少当事人的回忆文章,对于1969年10月前后中苏关系紧张情况作了详实的说明,在当时的形势下,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特别防止苏联利用谈判搞布拉格式的突然袭击是毛泽东、林彪、周恩来等中央领导的共识,形势使之然。   

     10月18日下午5时许,林彪向其秘书张云生口述了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的六条紧急指示,并让张向总参谋长黄永胜传达。7时,张云生以“林副主席关于加强战备的紧急指示”为题用电话传达给黄永胜,并没有称其为“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作战部向部队传达时,也讲的是林彪关于加强战备的几条指示。后来,作战部参谋人员按“前指”成立以来的发文顺序将林彪关于加强战备的紧急指示编为“第一号号令”,接着还有第二、第三、第四号令。这就清楚地说明,第一号令的内容是林彪关于加强战备的紧急指示,把它俗称为“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就不准确了。但那时林彪如日中天,有些人虽对此称谓有看法,也没人出来纠正,就这样以讹传讹。“九一三”事件后,在中央文件上,将作为“号令”内容的“林副主席指示”提到标题上定名为“林副主席指示第一号号令”。应该说这是不实事求是的。   

     至于把疏散中央领导和在京老同志的事与“第一号号令”联系起来,如说根据林彪“一号命令”,将××送往×地之类,更有甚者说“林彪想通过第一个号令”,以战备疏散为名,把军队的老干部赶出北京,为实现他篡党夺权的阴谋扫清障碍等等。根据目前已知的材料,这种说法也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是:   

     一、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特别是防止苏联以谈判为名向我发动布拉格式的突然袭击,如上所说,是毛泽东、林彪、周恩来等党中央主要领导的共识。“第一号号令”和疏散中央领导及部分在京老同志是在这一形势下同时采取的两项措施,不存在互为因果关系。   

     二、疏散中央领导和部分在京老同志是根据毛泽东关于“中央领导同志都集中在北京不好,一颗原子弹就会炸死很多人,应该分散些。一些老同志可以疏散到外地去”的指示,周恩来于1969年10月15日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的。周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由汪东兴为主任的中央办公厅办理。疏散方案是报周恩来审定批准的。其间,毛泽东于10月15日去了武汉,林彪于10月17日去了苏州。10月17日晚,在新落成的首都体育馆看完体育表演后,周恩来与几位政治局委员在休息室分批会见了董必武、朱德、陈云、李富春、陈毅、叶剑英、邓子恢、张鼎丞、王震、陈奇涵等一些老同志,向他们通报了中央关于紧急疏散的决定,要求他们在10月20日前后离开北京,并说明他已向所在省的第一把手打了招呼,让他们把老同志安排好。由于聂荣臻、徐向前未来观看表演,周恩来委托陈毅第二天转告。可见,疏散部分在京老同志到外地与林彪和他管的军委办事组没有关系,他们没有参与此事。   

     三、从时间上看,“一号号令”是10月18日晚发出的,而疏散老同志的决定是10月15日作出的。据相关资料显示,陶铸是10月15日接到疏散通知的,邓小平接到通知也在10月18日之前(据毛毛的回忆文章,邓是在周恩来10月18日向江西省革委会打招呼之前接到疏散通知的)。   

     四、从“第一号号令”的内容看,“号令”只涉及部队,未涉及地方党政部门,也没有提到疏散老同志的问题。从发送范围讲,也只发给部队,并没有直接发给地方党政部门。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由于一些军队领导是地方革委会领导人,有的军队领导在收到“号令”后便在革委会领导中作了传达,便被一些^造**派头头捅到社会上去了,引起混乱。为此,黄永胜等人还受到周恩来的严厉批评。这也说明“第一号号令”是仅限于部队的。   

     “疏散”决定的前后史实确是如此。但必须说明的是,在疏散过程中和疏散之后,当时被打倒和半打倒的许多老同志,受到无端的、不同程度的迫害。刘少奇、陶铸最惨,疏散后不久即惨死。邓小平次之,朱德、陈云、李富春、陈毅、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处境虽好些,但一直处于半打倒状态。   

     林彪在“文化大革命”中的罪恶罄竹难书,“历史罪人”的恶名是他自己的历史所写就。但我认为,即使对待历史罪人也要实事求是,不是他的罪名,我们也绝不会强加给他。这就是我写这篇读后感的缘故。   (本文主要参阅严实的《林彪的“一号号令”发出前后》和张云生的《实话实说林彪“一号令”》及报刊上发表的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 洛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