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1 10:49:57
报    案
报案号:
出险情况:
·报案电话: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拨打95518专线电话报案。如果车辆在外地出事,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也可以向当地的分支机构报案。
·报案内容:被保险人名称、车牌号,出险时间、地点、原因,驾驶员、报案人姓名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联系电话,事故损失及施救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及时派出专业人员赶赴出事现场,对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查勘,并告知理赔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请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与我们公司联系
2、请提供真实的事故信息
查勘定损
人伤损失
人伤姓名 伤残情况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金额合计
人伤损失金额合计:
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项目 财产损失金额
金额合计
财产损失金额合计:
损失总金额: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视案情进行现场查勘或进行第二现场查勘,以查明出险情况、初步判断保险责任。事故车辆需要施救、人员需要就医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将协助安排救助工作。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查勘后,将指导客户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并告知后续处理方式。索赔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被保险人为个人)或加盖单位公章(被保险人为单位)。
·查勘时不能当场定损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将与客户约定定损的时间和地点。
注意事项:
1.保险事故受损车辆和财产应当尽量修复。
2.事故车辆和受损财产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损失甚至拒绝赔偿。
3. 核定损失金额并不是最终赔付金额,我们将根据你投保的险种、保险条款的核定损失来计算对您的赔款。
提供索赔资料
提交状态为"√"的是您已经提交的材料,提交状态为"×"的是您未提交的材料。
若有未提交的材料,请您尽快将材料交至我公司理赔网点。
1.交通事故
提交状态
机动车保险报案记录(代抄单) √
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 √
机动车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 √
事故责任认定书 √
判决书 √
机动车行驶证 √
机动车驾驶证 √
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及明细 √
伤亡人员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户籍证明 √
您的索赔材料已经提交,并符合要求。
2.盗抢案件
单证名称 获取途径
索赔申请书 自行填写
盗抢案件立案证明 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
车辆停驶手续证明 养路费征收部门
车辆注销登记证明 车辆管理部门
机动车登记证书 原件
机动车行驶证 原件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或免税证明 原件
权益转让书 自行填写
购车原始发票 自备
3.其他案件
火灾、自燃案件应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责任认定书。暴雨、洪水、暴风等自然灾害,应提供气象部门的气象证明(或新闻报道)。
注意事项:
1.请不要将身份证等重要资料随意交给他人。
2.保险公司在赔案处理过程中,为了确定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可能会请客户补交一些单证,由此给您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理算核赔
·经核定,您将获得112526.0的赔款。
·因赔款计算可能涉及多张计算书,此金额可能不是最终赔付金额。
·被保险人提供齐全、有效的索赔单证后,保险公司将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进行赔款理算。
·保险公司对各项费用进行审核的标准
1.医疗费用审核依据:
(1)保险条款的约定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
(3)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
2.其他人员损害赔偿费用审核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审核。
(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6.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残疾辅助器具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8.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施救费用的审核
(1)施救费用是指当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等为防止损失的扩大,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2)必要、合理的费用是指施救行为支出的费用是直接的、必要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