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卷入”者如何回应质疑(人民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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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卷入”者如何回应质疑(人民时评)
詹勇《 人民日报 》( 2010年10月26日   09 版)
建立公共事件的对话机制和处理机制,我们将能获得更多的教益
现在看来,几天前发生在河北大学的车祸事件早已超出一般的交通事故,成为考验公众更考验所有当事人的公共事件。
在一个日益开放、透明的社会,只要在合法有序的框架内,媒体、公众对公共事件的介入、审视、质疑都是正常的。然而,社会力量的参与,要发生效力,最终还得诉诸证据与事实。无论是李刚父子的住房,还是王校长的学术抄袭争议,真相到底如何,尚待有关部门查证。
另一方面,这些“被卷入”的当事人,即便有受到“误伤”的苦衷、代人“受过”的委屈,但事情进展到这一步,面对质疑,已经容不得任何鸵鸟式的躲避。负责且理智的做法,就是勇敢地站出来,接受公众目光的检视与监督,寻求在事实层面证明自己,为事件的公正解决寻找出路。
房子问题怎么回事?校长抄了还是没抄?事实是最有力的回答。当此之时,当事人不仅应该主动向社会公布自己的有关情况,回应社会质疑;纪检等相关部门也宜迅速介入调查、果断披露实情。如果确有腐败、抄袭等行为,李刚等人就应被依法依规惩处;反之,则应还以清白。当事者如果真的没有问题,那就应该不惧怕任何审视和质疑,以事实换得名节,以坦诚换来理解。
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当事人往往在公共事件的舆论风暴中选择逃避与沉默?无非有两种情况。其一,真的有问题,就像周久耕不会说明天价烟的来路、韩峰不敢解释其日记中的内容。
其二,对公共舆论的反应,在观念上和方式上还跟不上趟。不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种传闻满天飞,真真假假,莫衷一是。当事人面对问题,缺乏信息公开的自觉,不是选择公开透明的方式,而是本能地选择背后公关、幕后私了等手段。习惯性躲避,引来更多、更丰富的“习惯性猜想”,剪不断,理还乱。结果,受损的不只有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涉事干部的形象,还有整个社会的信任资源。
展望前景,无论对公众还是当事人来说,事件的解决,还是应该回到事实的层面,诉诸法治的办法。肇事者应依法受到惩处,“被卷入”者应接受客观调查,给公众一个明白交代。进一步说,如能在一个理性平台上,探索完善公共事件的信息机制和处理机制,那么我们的社会,将能从这次血的教训中获得更多的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