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受辱”根源何在(人民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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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受辱”根源何在(人民时评)
任建民《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21日   09 版)
不从根本上解决“零团费”等问题,规范旅游市场,“境外受辱”还会不断上演
最近,香港导游辱骂大陆游客事件,引来各界关注。实际上,逼买假货、当街甩团等,早有所闻。
不仅是香港,泰国、马来西亚等旅游目的地,也屡有中国游客遭遇类似场景。网络流传的辱骂视频,再次以让人震惊的方式促人思考:游客境外受辱的场景,为何会频频上演?
无论是“辱骂视频”还是“购物气死”,产生矛盾、致使受辱的原因,大多在于“消费”。作为旅游业界“潜规则”,购物提成是导游乃至旅行社很大一块利润所在。利之所至,也是症结之所在。
“购物”成陷阱,有当地旅游市场缺乏监管的问题。然而,组织游客、收取费用的客源地旅行机构,同样难辞其咎。“黑导游”背后是“零团费”。所谓“零团费”,并不是“无团费”,羊毛出在羊身上,旅行社、导游的收入,都得从购物利润中抠出来。商家无利不往,没人做亏本生意。因此,会有强迫购物,会有以次充好,也会有锁门、甩团、骂人等种种行为出现。
旅游,本为放松身心、增长见识。“零团费”带来的强迫购物、消费等,让旅游变味、走形,严重侵害游客的切身利益,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如2008年12月,18名中国游客在泰国帕堤亚旅游时,因为旅行社安排大量时间购物,只能在夜间赶路,导致严重车祸,一死四伤。
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我们都不能对发生在境外的这些旅游冲突视而不见,更不能“因其远”而忘了“查其近”。不从根本上解决“零团费”等问题,规范旅游市场,国内游客“境外受辱”,昨天在泰国,今天在香港,明天可能还会发生在其他国家和地区。
“零团费”是一种“经典”的旅游消费陷阱。对此,不能简单归结为游客“爱贪小便宜”。更重要的还是管理部门重拳出击,防止“陷阱”出现。规范合同、明码标价、加强监管、引导消费,都是消灭“零团费”、杜绝游客境外受辱的治本之举。如果仅仅是一纸提示或者一纸禁令,没有了“零团费”,还会有“超低团费”;没有了“团费陷阱”,也还会有“路费陷阱”、“食宿陷阱”。
旅游业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为基础。对这种行业的管理,需要更高的技巧、更细的工作、更硬的规则。2008年中国游客在泰国遇车祸后,有重伤游客回国后索赔无门:旅行社收取的保险费没交给保险公司,从旅行社押金中扣取医疗费也被一推了之,欲提交诉状旅行社却先申请了破产……服务游客、规范管理,还有很多功课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