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锐:“郝金安冤案”成“纠错典范”?(新京报 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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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金安冤案”成“纠错典范”?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2-4 7:43:33 ·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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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十年之后才等来一个迟来的正义,这样的结果怎么就“令人惊喜”了?如果地方媒体对新闻事件的报道,完全挑选对地方有利的角度和素材,所带来的恶果恐怕不是一次正面报道可以消弭的。
河南农民郝金安在山西蒙冤十年之后于今年1月25日被山西省高法当庭宣判无罪。
2月3日山西某媒体发表了题为“省高院、省检察院联手纠错;洗刷十年冤情,郝金安自由了”的长篇报道,报道被广为转载。此前,对于此案的报道与追踪,一直是郝金安的家乡媒体在不遗余力,而山西媒体一直保持缄默。两厢对比不难发现,这个版本的描述与此前诸多媒体的报道出入不小。
在山西某媒体对郝金安冤案的报道中,“国内某些媒体称是因为媒体监督才使郝金安走出监狱大门,这实际上是一种巧合”之类的观点随处可见,原本令山西司法界蒙羞的郝金安冤案成为“省高院、省检察院联手纠错”的典范,成为“另有隐情”的疑案……
还有关于郝金安冤案来龙去脉的叙述,“郝金安不能如实向警方讲明鞋与衬衣的真正来源,使他失去了第一次重获自由的机会”、“郝金安没有上诉,由此失去了又一次辩解的好机会”……而事实到底怎样,对比此前其他媒体的报道我们获知,郝金安在警方讯问期间可能遭遇了刑讯逼供,没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便匆忙定案的问题尚在追责,之所以没有上诉只是因为无人给写上诉状而错过上诉期……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蒙冤十年之后才等来一个迟来的正义,这样的结果怎么就“令人惊喜”了?在病房紧张的情况下,给郝金安特意安排一个单独的干部病房难道就是可以自得的资本?十年冤狱、真凶2006年8月业已归案的情况下,“省高院迅速提起再审”怎么还可以用“实属少见”、“一年内有答复就不错了”来作为表功的借口?……事实摆在那里,就看人们用什么样的角度去解读了。
行文至此,不由得想起去年那场轰动全国的“黑砖窑事件”,原本当地媒体不是也要作为重大战功予以采访报道的吗?一些地方的媒体对新闻事件的报道,完全挑选对地方有利的角度和素材,所带来的恶果恐怕不是一次所谓的正面报道可以消弭的。
□萧锐(北京 研究生)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02-04/021@0743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