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保障系统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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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保障系统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8-02-27    阅读次数: 176

劳社党〔2008〕2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党组(委):

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的部署,结合我省劳动保障系统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对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在“三个更加”上下功夫,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推进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在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讲话的精神上来。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上来。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党的十七

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主动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做法和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用党纪政纪严格约束自己。严肃党的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国家和省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紧紧围绕厅党组部署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二、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着力点,继续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

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深入进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要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教育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忠诚党的事业。教育党员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规范决策行为、管理行为和执法行为,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充分运用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深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办好劳动保障《纪检监察信息》,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继续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作风漂浮、急功近利,不讲大局、思想散漫,无视党纪、以权谋私等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团结进取、发奋工作的政治生态。坚持把廉政和勤政的要求统一起来,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履行职责,规范从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严肃查处办事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项管理工作,坚决制止公款出国旅游。

三、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统一部署,结合劳动保障部门实际,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围绕以下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我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进一步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一是抓好动员部署。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做到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二是抓好制度清理。对劳动保障系统现行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查找薄弱环节,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分类清理登记。三是抓好制度完善。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与国家现行规定相抵触或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予以废止;对不完善的制度加以修订完善;对比较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加以细化,或制订配套措施。着眼于事前防范,针对当前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环节,进行创新制度,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源头预防和治本措施。四是抓好重点。坚持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五是抓好制度落实。各项制度修订完善后统一汇编成册,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加强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四、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促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以完善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解决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源头治本工作。结合劳动保障部制定的“行业自律六不准”,研究制定《安徽省劳动保障系统加强源头防范腐败工作意见》,针对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在行政审批审核、大额资金分配、各项待遇核定、职业资格认定、医疗保险目录调整等方面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具体措施,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到哪里。加强对审核、审批权力行使的规范和制约,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使公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最大限度地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行业自律“六不准”,即:不准违反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业务;不准利用行政审批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基金、资金分配、待遇核定以及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医疗保险目录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等,为部门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挪用、侵占或与他人串通套取、冒领社保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不准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之机乱办班、乱发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被检查对象或服务对象宴请、公费旅游和免费娱乐活动;不准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要求服务对象参加不必要的培训、技术考核和评比检查活动。

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促使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财务、工程项目、采购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保基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业再就业资金审计以及金保工程审计。坚持做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一年一述职述廉、一年一群众评议、一年一组织考核,一年一谈话提醒制度,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以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

坚持以增强“两情”、改进“两风”为核心,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以及机关效能建设,真正把廉洁从政的要求融入到机关建设中,落实到本职工作中。2008年在全省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广泛开展“三优”、“四比”活动,即“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和“比业务技能、比服务质量、比工作效能、比岗位奉献”。继续采取明查暗访、互相抽查、外出观摩、定期考核、星级服务评比等形式,每个市局要建立1—2个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引导各级窗口单位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以群众满意为尺度,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深入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严格督促执行省厅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安徽省劳动保障厅效能问责办法》,对违反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和省厅效能“十不准”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规定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按照“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认真及时办理回复群众投诉咨询。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力求在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六、以开展专项治理查处违纪案件为切入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影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违反人事纪律在选人用人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认真贯彻驻劳动保障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严肃基金纪律的意见》的要求,继续会同省监察厅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跟踪检查,严肃查处社保基金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落实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控内审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基金、资金分配管理民主决策机制。对2007年度个别地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通报,分析查找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加强和改进举报受理工作,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督促有关市局认真剖析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原因,找准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预防措施。着力解决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案件案情报告制度,对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应及时报告省厅。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和举报反馈回复制度,对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来信来访、领导批办和媒体曝光的不正之风,务必及时查清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班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厅党组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党组(委)担负全面领导本部门和行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各级党组(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劳动保障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要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协助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力争使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附:省厅 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省厅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厅主管

领  导

主要责任

单   位

主  要

责任人

协同责任

单   位

1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进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年底向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报告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朱  勇

纪检组

监察室

王国华

吴芦洲

办公室

人教处

机关党委

2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实现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推动安徽崛起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马学明

王国华

办公室

机关党委

刘少华

董玉魁

纪检组

监察室

3

    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和警示教育。用制度规范决策、管理、执法行为,继续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王国华

纪检组

监察室

吴芦洲

机关党委

人教处

4

研究制定《安徽省劳动保障系统加强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意见》,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提出防止腐败具体措施。加强对行政审核审批、大额资金分配、各项待遇核定、职业资格认定、医疗目录调整等工作的监督。

马学明

邱  诚

吴  健

陈晓玲

戴  毅

王国华

纪检组

监察室

吴芦洲

办公室

基金处

就业处

培训处

养老处

医保处

5

按照省委、省纪委部署,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做好动员部署,制度清理,修订完善等项工作。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朱  勇

马学明

王国华

纪检组

监察室

吴芦洲

各处室

事业单位

6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以权谋私案件。

马学明

刘光明

王国华

 

办公室

人教处

纪检组

监察室

刘少华

孙业举

吴芦洲

各有关处室

7

严肃查处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王国华

纪检组

监察室

吴芦洲

举报投诉涉及的单位

8

制定《安徽省劳动保障厅效能问责办法》,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对违反“效能建设十不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

马学明

王国华

厅效能办

纪检组

监察室

刘少华

吴芦洲

人教处

机关党委

9

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项管理工作,

马学明

王国华

办公室

刘少华

孙业举

人教处

纪检组

监察室

10

加强对劳动保障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对社保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吴  健

陈晓玲

戴  毅

刘光明

王国华

 

纪检组

监察室

吴芦洲

基金处

就业处

养老处

医保处

农保处

11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开展全省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邱  诚

戴  毅

监察处

工资仲裁处

汪  杰

刘效华

纪检组

监察室

12

加强对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的监督。

马学明

陈晓玲

戴  毅

刘光明

王国华

纪检组

监察室

吴芦洲

就业处

养老处

办公室

人教处

13

坚持做好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一年一述职述廉、一年一群众评议、一年一组织考核,一年一谈话提醒制度。

刘光明

王国华

人教处

纪检组

监察室

吴芦洲

孙业举

机关党委

14

推进劳动保障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在全省各级窗口单位开展“三优”、“四比”活动。继续开展明查暗访。

王国华

纪检组

监察室

吴芦洲

机关党委

办公室

人教处

有关处室

15

继续实行和完善公务接待定点就餐制度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

马学明

王国华

办公室

机关服务中心

刘少华

崔贤好

纪检组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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