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逃犯,咋“潜伏”沁水当协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23:06

杀人逃犯,咋“潜伏”沁水当协警?

今日《武汉晚报》一篇题为《杀人逃犯“漂白”成协警公安局等5部门助变身》的文章报道,黑龙江省尚志市的张晓宇,1995年3月因杀人潜逃被尚志市公安局列入网上追逃名单,后在潜逃期间更名为谢明峰,并在辽宁办了一帐假身份证;1999年,张晓宇用这张身份证与山西省晋城市一个名叫刘芬的女孩登记结婚,并在沁水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当上了协勤民警。
张晓宇变成“谢明峰”,那是毫不奇怪,无非是花钱买一张假身份证的事,但这时候的“谢明峰”,在中国依然只是个“黑人”,是见不得阳光的,他的那个假身份证号码,更经不起警方的检查。而经过沁水方面的多方协作,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谢明峰”却拿到了“出生在沁水县端氏村”的身份证,弄到了合法的身份证件,法律上的谢明峰就此诞生了。
在这半个多世纪中,中国的户籍制度,一向是世界上最为严厉的。人口的迁移,那是需要严格的迁出、迁入证明的,可杀人犯张晓宇仅在几年时间里,不但可以在千里之外的沁水结婚成家,还成了沁水县“合法”的城镇居民;不但有了正式工作,还成了公安机关的协管员,完成了由“杀人犯”到“准执法人员”的华丽转身,令人难以置信。
谢明峰在成功“潜伏”公安一年半之后,因喝酒而意外被清退。
有意思的是,张晓宇在成功外逃13年之后,被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人员抓获时,已是中村煤矿销售部经理了,活得可是相当滋润。
按照正常的思维方式,张晓宇如果是合法公民,那么无论是办理结婚登记,户籍迁移,还是后来到县公安局当协警,都应该通过正常途径回原户籍地取得相关证明。而他岳父却不惜“找到时任沁水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宋建新说情”,说明大家都知道“谢明峰”的身份不明不白,肯定不是好人。而作为公安机关,在办理“谢明峰”涉及户籍的每一步当中,本该通过网上验证程序,而且一查便知,可办事人员却只听领导招呼,不按照程序办理。张晓宇如此一路顺风地由非法的“谢明峰”变成合法的“谢明峰”,可以说是沁水公安机关掩护网上逃犯的一个成功案例。
张晓宇被抓获后,在被害人家属的要求下,山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治安总队和信访处才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沁水县公安局非法为张晓宇上户口一事进行调查。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除了两名基层警察被判滥用职权罪之外,其他参与造假人员,均仅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理,无一人被判“窝藏、包庇罪。
有意思的是,沁水县公安局还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30万元。沁水县的纳税人又因“国家赔偿”而成了的“冤大头”。
山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的“护犊”之心,真是天地可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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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逃犯“漂白”成协警 5个部门协助其变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