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实考 走向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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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以来,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把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积极探索创新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途径和方法,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考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考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2008年11月举行的省管领导干部集中闭卷法律考试,在浙江23年普法史上是第一次,在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浙江省针对不同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需求,区分了省直机关、市县机关、省属大专院校和国有企业四类对象,组织专家分别出题,建立题库。考试内容力求贴近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区分省管、市管、县管三级,分级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防止缺考、漏考,确保考试工作走上有序轨道。
为避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摆样子、走过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综合考核范畴,作为一项硬任务加以部署和考核,促进各地各部门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此外,浙江省还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明确规定,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任命。
目前,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化、常态化。仅2008年,浙江省在省、市、县三级先后组织了137场领导干部闭卷法律考试,共有42681名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勤学法、善用法”的理念在各级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形成,对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对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学法用法考试,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去年以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各级领导干部积极践行“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办事”的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开展,极大地带动了全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实施,促进了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的形成,为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创造了条件。王丹《 人民日报 》( 2010年10月11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