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尊严与业界常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8:02:16

小姐尊严与业界常态

    在过去,小姐一般是指有钱人家的千金;时至今日,小姐贬值了,特指娱乐场所提供“三陪”或性服务的女性。

卖淫嫖娼是一种丑陋行为,对社会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尽管从事性服务的女性像其他一些女性演员、作家、歌唱家等等一样是利用自己的资源;但其自身资源的利用推高了房价;造就了贪官;给社会制造了事端、给家庭制造了矛盾、给人体制造了性病;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和脓包。

对卖淫嫖娼行为进行打击,净化社会环境,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

    

   

以上是网络上流传的公安机关在开展扫黄斗争中的一张图片,看后怎么感到有点同情卖淫嫖娼者了?虽然我强烈支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各样的犯罪活动。迷茫啊!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进行,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如果违背法律规定,即使内容公正也是不足以提倡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行规小于民法,民法小于刑法,刑法小于宪法。我国宪法38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罪犯也是公民,罪犯只为自己的违法部分承担责任;所以,即使是对待犯罪分子,仍然要尊重其人格尊严,这是宪法规定的。卖淫嫖娼行为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法,并未触犯刑律,并非十恶不赦;卖淫嫖娼相对于杀人放火的暴力犯罪要轻许多、卖淫嫖娼相对于大肆贪污侵占公私财产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要小许多;卖淫嫖娼应当打击,但卖淫嫖娼者的人格不应因此而丧失。

    日前,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

    近日,又有消息说,某公安分局就"卖淫女游街"事件再次接受媒体采访,一位民警称,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指认现场时不穿鞋、手被牵警绳,已是业界常态。多数嫌疑人在拘留后不准穿鞋,因不少鞋子上可以找到鞋钉或金属的标识,一旦被嫌疑人吞下,会出现送院治疗或死亡的事件。2010-07-28 14:18:29 来源: 羊城晚报(广州)

有这样一种业界常态?(⊙_⊙?) 怕怕啊!

看了小姐被游行的图片、听了警察业界常态的解释,本博忽然想起《圣经》记载,当众人拿石块要砸死一个妓女时,耶稣对他们说,你们当中有没有从未犯过错误的人?如果有,那就向她扔石头吧。

同志哥,本博坚决支持你打击各种丑陋行为,还社会一个清洁的环境;同时,本博也反对各种侵犯人权的行为。本博相信在法律规范下,你们能够管好社会,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