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10:45
 
2001年以来,甘州区委坚持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三大战略、推动全区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机制创新为目标,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以扩大民主为重点,在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上进行了新的探索
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三年来,区委坚持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围绕扩大民主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促进了“四权”的落实。一是扩大干部推荐工作中的民主。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任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性环节,先后制定下发了《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制度(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的通知》,对民主推荐的原则、方式、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各乡镇、各单位民主推荐的干部,经审查后列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时考察使用,凡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干部,不予考察和研究。真正把举荐权交给了群众。三年来,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共召开民主推荐会310次,推荐后备干部939名,有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民主推荐。对一些重要部门“一把手”人选,还在全区干部中进行了民主推荐。2001年以来提拔使用的363名干部,全部是经过民主推荐的后备干部。二扩大干部考察工作中的民主。先后建立和实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制和考察结果会审制,探索实行了差额考察制。考察干部前,将考察时间、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人及联系电话,提前告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群众,让群众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向组织反映情况,扩大了干部考察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经考察后的干部,在提交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前,采取下发会审通知或召开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的形式,对考察结果及拟提任干部在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任用条件或群众意见较大的,不予提交常委会议讨论。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初步人选及部分空缺职位拟任人选,实行差额考察,通过多层面对比提出最佳人选。三年来,先后对300名考察对象进行了考察预告和会审,对70个职位、211名拟任人选进行了差额考察。三是扩大干部讨论决定中的民主。先后制定和实行了区委常委会、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干部票决制和任前公示制,区委常委会、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研究干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对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监督把关。三年来,共运用票决方式决定干部任免363人次,对279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5名公示期间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提高了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四是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论的有机结合,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先后选择15个副科级职位面向全区进行公开选拔,在区法院、检察院、水务局等7个单位(系统)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有98名干部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占同期新提拔干部数的27%,18名科级干部在竞争中落岗,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二、以实绩考核为重点,在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机制上取得了新的突破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考察考核工作机制,是实施对干部队伍科学管理的基础,也是激发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有效措施。三年来,区委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一是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坚持把强化目标管理,完善考核内容,探索制定以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和注重实绩为主要内容的简明实用、便于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加强干部考核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每年年初,区委都结合实施工业强区、产业富民、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分别与四大产业领导小组以及各乡镇、街道、部门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照划分层次,突出重点,易于量化,便于考核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对综合目标、重点工作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行政、信访责任指标,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效益性、进度性、位次性目标并赋予相应的分值,增强了考核工作的操作性。二是不断改进考核方式。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建立了干部日常工作记实制度和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统一为干部配发了《科级干部工作日志》和《平时考核手册》,干部坚持每天认真记载,单位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并不定期的调阅和抽查。在考核程序上,坚持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察看、组织评价、结果反馈六个环节一步不缺,并自始至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保证了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培训奖惩、调整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积极扩大干部考核工作中的民主。坚持把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2002年,进行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的试点和相关课题研究,建立和试行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为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2003年又进行评议结果适度公开试点和相关课题研究。在试点工作中,我们选择区交通局、物价局为试点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张榜公布等多种方式,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反馈和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年来,在干部考察考察中共进行民意测评148次,召开民主评议大会304次,参加的干部群众达14000多人次,进一步扩大了干部考察考核工作中的民主,规范了民主评议工作程序。
三、以能上能下为重点,在健全干部优胜劣汰机制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坚持把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解决“下”的问题的突破口,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一是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选举产生的除外)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所任职务的,继续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重新安排工作。三年来,共对203名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了任职试用期,占提拔任用同级干部数的55.9%。二是实行干部诫勉和回复函询制度。对有不称职、不胜任现职表现,或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干部以及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在30%以上的干部,进行书面诫勉;对在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在20%以上的干部,进行谈话诫勉,限期改正。对在干部群众信访中反映有突出问题的领导干部实行回复函询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本人对所反映的问题如实作出回复并限期改正。三年来,共对6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对15名干部进行了回复函询,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三是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结合年度考核和乡镇班子换届,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科级干部进行调整交流;对因工作能力差、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提前退休或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对决策水平低、组织协调能力弱、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免职安排;对思想政治素质差,有重大工作失误或经济问题的,予以撤职。三年来,共对92名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其中降职使用11人,免职6人,撤职6人,转任非领导职务48人,提前退休11人,调整交流10人,进一步激发了各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四、以健全制度为重点,在构建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上采取了新的举措
坚持把加强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考核的各个环节,在监督方式上,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在监督对象上,以党政“一把手”、重要岗位的领导成员、新提拔和接近离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同时狠抓配套制度建设,初步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借鉴“三讲”教育和警示教育的成功经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的内容上,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及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教育,先后在各级干部中深入开展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及“两个务必”作风教育活动。在教育的方式上,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培训调训、在职自学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和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以及党组织议事范围、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人、财、物等重大问题集体决策、集体把关。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现班子内部集体监督、互相监督。对有关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工作作风方面的来信来访,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查处,并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充分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受到了群众的好评。结合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等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扩大了干部监督工作的覆盖面。三是加大审计和执纪执法监督力度。健全完善了《甘州区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意见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三年来,共对13名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占应审计干部数的100%;对63名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占同级干部数的16.3%。同时,加大执纪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三年来,共有27名科级干部因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占同级干部数的0.8%,增强了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五、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在建立干部培养教育机制上有了新的进展
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2001年以来,区委认真落实《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的培养教育,全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全省“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的实施,采取党校培训、赴外培训、学历教育、在职进修等多种方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促使他们开阔视野,更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强新本领,提高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三年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6期,培训各级各类干部15887人次,其中主体班次53期,培训干部7130人次;赴外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168人次;其它专业及专题培训43期,培训干部8589人次;共有1248名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161名干部参加自学考试及在职进修。二是强化培养锻炼。重视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采取抽调参加中心工作、下派基层挂职锻炼、选派到发达地区挂职提高或选送到高等院校深造、轮岗交流等形式,丰富干部的工作阅历,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三年来,先后选派300多名干部参加基层组织整建、“非典”防治等中心工作,选派30多名干部到市直部门、乡村、街道社区、企业挂职锻炼或帮助开展工作,促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对基层单位民主推荐的后备干部,实行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双重管理,组织部门负责宏观管理,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察考核,跟踪培养,动态管理,培养成熟的及时提拔使用,不适宜的及时调整充实,保持了后备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同时加大妇女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三年来,全区共择优选拔培养女后备干部223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43名、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78名,分别占后备干部总数的32.3%、6.2%和11.3%。2001年以来,共选拔任用女干部57名、少数民族干部2名、非中共党员干部40名,分别占提拔任用干部总数的15.7%、0.6%和11%,进一步优化了全区科级干部队伍的结构。
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相比,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选人用人的思想观念也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干部民主推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也还不够规范,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措施还不够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这一大局,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质量和水平,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抓好落实。
一是立足于创新,不断激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动力。要在继承干部人事工作优良传统的同时,坚持把创新贯穿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到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牢固树立干部人事工作不仅出生产力,而且出效益的思想观念,探索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路子,逐步建立健全公开民主的选拔任用机制、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纪律严明的监督管理机制、行之有效的保护激励机制、充满活力的教育培训机制,为实施三大战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立足于突破,着力解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针对民主推荐不够规范的问题,建立并实行“双推双考”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制度,储备优秀人才,实现备用结合。要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促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结合事业、企业单位特点,积极改进领导干部选任方式,制定和完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努力形成委任制、选任制、聘任制等各具特色的干部选任机制。要积极探索实行干部职务任期制及辞职辞退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下的标准,疏通干部下的渠道,完善下的制度规定,使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结合实施三大战略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以实绩考核为主的考核指标体系,充分体现靠政绩、靠经济增长、靠群众满意程度评价干部的要求。要认真总结民主评议结果适度公开度制度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干部考核工作中的民主。要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诫勉、回复函询、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高效、便利”的举报机制和信访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行为。
三是立足于完善,努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科学化水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重新审视和正确估价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按照选人用人要“准”、考察考核要“实”、监督管理要“严、教育培养要“活”的思路,抓制度的完善,抓措施的落实,抓水平的提高,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不断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努力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