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产税就能解决房价高问题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23:57
周俊生:开征房产税面临一系列难题 

周俊生 财经评论员

房产税作为一个“重磅炸弹”推向市场,炒作者固然要增加炒作成本,自住型消费者也将增加一大笔开支,而真正通过房产税得利的,是谁呢?

国庆节前夜七部委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提出了更为严厉的政策要求,有关推出房产税的消息也似乎已经确凿无疑。但是,上海在10月7日晚间出台的市场调控细则中,虽然承认正在积极做试点的准备工作,但房产税出台却仍无时间表。

早在1986年9月,国务院就发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但一搁20多年。暂行条例制订时,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还未进行,居民住房大都为租赁型的,房产税的开征意义不大。而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后,房地产很快成为政府积极扶持的一个市场,房产税被视为市场消极因素而打入了冷宫。今天,市场调控准备将房产税作为重拳,但市场的发展已使这个税种的开征面临不少现实困难。上海调控细则中未见房产税,正是这种困难难以破解的真实写照。

难题之一:是向所有住房征收还是向一部分住房征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的最新表态,征收房产税的对象是所有个人住房。但是,目前的市场调控是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为了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这说明调控的主要方向是打击炒房的市场投机势力,自住型消费仍得到政策的支持。如果向所有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那实际上把那些为还房贷而节衣缩食的“房奴”一起作为打击对象了。但是,如果实行差别化税收,只向拥有三套房甚至更多房源的业主开征,在确定征收对象上显然存在非常大的难度,这也是政府准备一刀切征收房产税的一个重要原因。

难题之二:以什么样的基准来计算税率?国务院《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计算缴税额,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今天如果依然按此规定来实施,那就根本达不到打击炒家的目的。现在流行的说法是按现行评估价来计算税收,但是,在缺乏诚信的现实环境中,公正、独立的评估机构到哪里去寻找?虽然政府可以凭借行政权力推进评估,但其后果是政府从此将为房价背上沉重的背书负担。而且,为了维持从这个市场中得到高额税收,政府势将更积极地推高房价。

难题之三:房产税真的能遏制房价吗?通常情况下,税收确实能够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特别是对处于保有阶段的房产开征税收后,会降低业主继续保有房屋的愿望。但是,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这就是商品房的供求基本平衡,甚至供大于求,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收税,房价也会出现下跌。然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显然并非如此,以城市化带动的对商品房的刚性需求日趋旺盛,而由于可供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增量有限,这决定了商品房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可能因为增加税收而得到改变,卖方、出租方完全可以把税收成本转嫁给买方、租赁方,这反而可能推动房价进一步上升。

房地产调控其实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牵涉到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分配不合理和民众收入长期过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仅仅依靠围绕着市场本身的调控,很难奏效。在此情况下,房产税作为一个“重磅炸弹”推向市场,炒作者固然要增加炒作成本,自住型消费者也将增加一大笔开支,而真正通过房产税得利的,是谁呢? 

郭宇宽:征收房产税时机恐未成熟

2010年10月09日08:28南方网郭宇宽我要评论(0) 字号:T|T

郭宇宽 资深媒体人

最近房产税将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的政策信号,大概是坊间议论最多的话题。反正我也没有几套房产,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更是可怜,这种政策怎么算也算不到我头上来。我关心的倒是这样的政策如果作为政府释放的宏观信号,倒也可以,问题是如何落实?

房产税最主要抑制的理论上应该是这个社会的强势群体,一种是商人,比如温州炒房团,说要让他们交些税,如果人大同意,倒也说得过去;再一种强势群体是官员,中国的福利分房制度最优先照顾的,大概就是官员了。他们家庭居住面积都很大,而且家庭有几套房的也不在少数。据著名记者杨继绳老师调查,以北京为例,官员还能在黄金地段买到“经济适用房”,老百姓买要花3万元一平米的房子,官员买五六千元就够了。如果要能做一个社会科学意义上的统计,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还是全国任何地方,政府官员家庭所拥有的房产价值肯定是远远超过当地普通家庭平均水平的。

所以要征房产税,应该说官员群体该交得最多,这里面也当然包括税务局的官员,所以很让人担心,这样的政策能不能落实?就算人大通过了,让官员们征自己的税,操作难度也实在太大了。

而且官员手里究竟有多少套房子也很难调查清,如果一定要调查清,会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今年两会期间就有来自检察机关的政协委员赵振铣提出,“在反腐倡廉、社会监督等制度还没建成的情况下,盲目推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仅难以达到初衷,而且将会对其结果难以处理、造成混乱”。去年,新疆阿勒泰千名官员财产公示,受到广泛关注。赵振铣称,一方面阿勒泰是一个小城市,另一方面当地市场经济发展尚不充分,因而官员收入成分相对简单。然而沿海地区经历了多次市场经济的发展,官员乃至每一个人的收入构成情况都非常复杂。“各种收入错综复杂的纠缠,这几十年财产性的收入怎么甄别?我看把纪律监察的力量再增加10倍都没办法理清。”(《新京报》3月10日)

从我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迟迟不能建立来看,赵振铣先生的观点是代表官方主流意见的,在这样一种特殊的国情下,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时机尚未成熟,显然征缴房产税的时机也很难成熟。

而且赵委员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值得参考。网上有传闻说,房产税可能要在上海、深圳试点,而这些沿海地区经历了多次市场经济的发展,官员乃至每一个人家庭的房产情况都非常复杂。正如赵委员所说,恐怕把纪律监察的力量再增加10倍都没办法理清。

所以以我的判断,房产税应先在市场经济尚不充分、官员住房相对简单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开始试点比较稳妥。充分总结经验以后,再看看有没有时机成熟的一天。

晏扬:房产税为何征收,怎样征收?

2010年10月08日07:24珠海新闻网晏扬我要评论(5) 字号:T|T

晏扬 评论作者

国庆长假期间,传出了即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一方面,国家有关部委明确肯定了征收房产税的说法,比如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产税拟先在部分城市试点恢复征收,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另一方面,上海先行一步,即将出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税率可能为0.3%至0.4%。依此计算,如果某套住房购买总价为200万元,则一年需交房产税 6000元至8000元。(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尽管开征房产税有点板上钉钉的意思,但其政策意图仍不明朗,政策细节仍不清晰,在“为何征收”和 “怎样征收”这两个关键问题上,人们仍然是一头雾水,进而,对于征收房产税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人们心里没底,甚至感到担忧。

就“为何征收”而言,征收房产税究竟是为了打击炒楼进而抑制房价,还是为了增加地方政府税收,目的不同则手段不同,效果也会迥然有异。无论是从发改委官员表示“开征房产税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财政部官员强调“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来看,还是从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推进房产税改革的积极乃至欣喜态度来看,开征房产税似乎更是为了增加地方政府税收。

如果开征房产税的主要意图在于增加地方政府收入,那么,其一,房产税收不可能取代土地出让金,进而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该高价卖地的还会高价卖地,地方政府不会嫌钱扎手;其二,基于同样道理,开征房产税也不大可能取代原本附着在房地产市场上的其他60多种税费;其三,开征房产税意味着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获得了更多的收入,这个收入不可能凭空产生,而只会以抬高房地产市场成本为代价,并最终体现在房价上。所以,以增加政府税收为主要目的而开征房产税,其最令人担忧的结果就是,政府收入增加了,但房价不仅没能得到抑制,反而可能因政府抽走了一部分利益而助推房价进一步上涨。

就“怎样征收”而言,相关消息并没有明确是否针对自住型住房征收房产税。在我看来,既然开征房产税至少在名义上是为了打击炒楼,那么就不应该针对自住型住房征收房产税,包括第一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房产税应严格限制在针对三套及以上住房征收。需要明确的是,地方政府通过收取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已经对所有商品住宅收了税,房产税则相当于重复征税。为了打击炒楼、抑制房价,政府可以出台房产税,但不应加重普通购房者的税费负担,以免误伤无辜。这应该是征收房产税的一个基本前提。

实际上,对于房产税能否达到抑制房价的目的,笔者一直持强烈的怀疑态度。显然,若让0.3%至0.4%的房产税税率真正起作用,其前提是房价上涨速度低于0.3%至0.4%,否则炒楼者仍然有利可图,仍能将更高的房屋持有成本转嫁给终端购房者,但是,谁能保证今后房价上涨速度一定低于房产税税率呢?当然,既然有关方面铁了心要征收房产税,那么相关政策意图应更加明确,政策细节应更加清晰。征税是国家大事,涉及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理应交由民众充分讨论。特别是在房产税与政府利益紧密相联的情况下,如何征收切不可由政府自作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