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决高房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9:13:02
  从房屋形态的最终层面看,剔除土地位置引起的价格差异,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非盈利性或微利性住房(即经济适用房)在使用价值上并没有任何不同,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后者(保障性住房、非盈利性或微利性住房)不能为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不劳而获的暴利。 
   
  以商品房投资为绝对主体的房地产开发业所创造的GDP,实质上是通过排斥居民自建住房、单位自建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等形态而获得的,属于不当得利,这样一种政策不仅对城乡居民消费,而且对农工商等经济实体发展,都形成了严重的透支。 
   
  也就是说,想要解决高房价,政府必须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非盈利性或微利性住房,同时开放居民自建房、单位自建房,以及集体土地房屋平等流转等。这样做同样会拉动近60个行业的发展,而且由于民众购房的支出大大减少,有利于民众财富的积累,也有利于支持他们在其他领域的消费。 
   
  相反的,继续现行的“以商品房为绝对主体的房地产开发政策”,不愿意放弃“不劳而获的暴利”,让房价继续高企,势必会成为中国经济振兴和中华民族复兴的最大障碍,而不会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增加人民福祉的主要动力。因为高房价首先损害了普通百姓的福利,抑制了民众的消费欲望。在高房价环境下,买一套住房,相当于吞噬掉一个中等收入家庭几十年的全部收入,使他们没有了在其他领域消费的能力。而在现行政策下,由于民众的收入增长速度要远远滞后于房价的涨速,按揭贷款买高价房,则透支了民众未来几十年的消费能力!其次,高房价势必推动高工资,而由高房价推动的高工资势必推动商品价格的虚高,由此必将会造成产业资本投资房地产以外的其他产业的收益率下降、风险加大,迫使产业资本投向利润高、技术门槛低的房地产业,或者直接将资本投入楼市,最终的结果是房地产业的泡沫越来越大,中国制造业、中国产品则因为缺血而失去国际竞争力。由此可知,“以商品房为绝对主体”的房地产业能够拉动经济增长,根本就是个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