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把“木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39:17
        今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上海市政府日前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的最大亮点有二:一是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二是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此为最新版的沪市房产新政调控细则。仔细分析意见,该亮点却又透露出了某种玄机:房价以维稳为主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不用太担心。       亮点一的“新购”二字颇耐人寻味,既可以理解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又可理解为在已有一套或N套住宅的基础上可再新购一套住房。基于目前宏观形势的需要,我们且将它当作第一种理解来解读。沪市政府给正当的购房需求留有充足的空间和给予支持、保护。        亮点二是仅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当作调控的手段,而不是税务的日常工作,预征仍是直接手段,直不过预征率略有提高罢了。4月份国务院推出房产新政“国十条”,紧接着国家税务总局连出两道土地增值税清算文件,即“国税函220号”和“国税发53号”。地产界惊呼:这回狼真的来了。地产界真正感到可怕的也就是土地增值税了,因为它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税率为30%至60%。若清算完该税后,再交25%企业所得税的话,房企只有倒闭的份了。这种只打干雷下点小雨的事不足为忧:其一,土地增值税从它推出至今已有十七八年了,如今才真正具备可操作性,这个时间太长了,人们可能都忘了它是对增值额进行征税的,却只知道它是加重版的营业税了。此为它的先天不足之处。其二,实际工作中土地增值税是预征的,纳税人与管理机关已形成一种定势思维,那就是一预了之,不会清算了。现如今若真的进行清算的话,给人以秋后算账之嫌,对这种“合法而不合情理”之事如何操刀,地方政府真得好好掂量。其三,这些年来地方财政乘着房地产这条大船,可谓顺风顺水,双方早已是战略共同体了。自从土地政策实行“招拍挂”方式以来,地方政府一是相对减轻了土地腐败方面的压力,二是以土地出让时的市场价甚或高于市场价若干比例的价格将土地出让出去,获得了相当的收益。现如今房企通过一定的市场运作来获得利润也是正当之举,以地方政府的智商是绝不会干出杀鸡取卵之事的。可谓要想做成功一件事实在不容易,若要败坏某项事却是轻而易举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到如今的状况,主流应该是中央、地方、房企、民众等多方共荣的。需要补课的是政府欠下的“公租房”之账。其四,说白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重点是“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这就显示了落实中央坚决扼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决心和采取的办法,哪个项目要是当了这个出头鸟,恐必将招至土地增值税的精准“点杀”,象几年前就喊出每平方米十万元天价的事如今还是不要出现为上。         基于此,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在短期内应该是在定价明显超出周边房价水平的“点”上做文章,短期内还不会推至线或面上。它是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木”剑,威慑作用远大于它的实际威力。房企们宜调整思路,克制涨价的冲动与贪婪,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房价总得让老百姓们要是蹦个高的话也能差不多够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