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流失万亿?专家建议全面清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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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流失万亿?专家建议全面清算(3)

2010年04月14日 20:46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有效抑制房价?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清算是否一定能够抑制房价疯涨?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通过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及时清算,可以均衡和适当缩小房地产开发利润,对北京、上海等地的房地产炒作加以限制。

吕林认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将使开发商通过一味提价,只能带来税负增加和利润相对减少的效果,从而达到调节房地产价格的目的。另外,依法征管土地增值税,可增加开发商的资金周转难度,开发商为回笼资金,势必会下调房价加速推盘,从而达到平抑虚高房价的目的。这样,百姓得到实惠,开发商利润总额控制在合理区间,政府可遏制巨额税款流失。

赵晓指出,2007年1月,为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国家税务总局曾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严格土地增值税清算,此举曾令开发商大为紧张。然而,金融危机呼啸而来,中国经济形势急转直下,这一号称“革房地产商命”的税收政策再一次不了了之。

赵晓还表示,“时至今日,‘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房地产开发商尤其是国字头开发商们再度狂妄乃至于利令智昏起来。如此,重新祭出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可谓正当其时。”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将极大地抑制地王冲动,打击囤地行为。

广发证券分析师沈爱卿向本报记者指出,如果土地增值税全面清算,将会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带来很大影响。尤其一些开发高端项目的公司。

渤海证券周户也持相同的观点,他告诉记者,目前上市公司都是以1%的预征率来进行土地增值税的计提。但是他认为目前各省市对清算工作认识不同,全面清算的可能性不大,他担心一旦征收,开发商也会想方设法将税负转嫁至买方。

另据了解,2010年初以来,包括河南、广西、上海、厦门在内的不少省市税务机关开始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力度,强化的具体措施包括提高预征率、将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以及比以往更严格地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等。

提高预征率为此次各地加强征管的内容之一。比如,广西将从2010年3月1日起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住宅按0.5%的预征率预征,非普通住宅的预征率提高一倍,按2%-3%预征。但这种做法,吕林认为,只预征不清算是各地税务征收机关在变相拒绝执行总局文件的借口,给土地增值税流失提供了土壤,是征管机关不作为的直接表现。

河南省地税局近日也明确规定,普通标准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5%,其他住宅为3.5%,除前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为4.5%。

上海、厦门、海南等地也加强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其中上海市地税局在今年1月份下发文件,对符合销售面积超过85%以上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在收到《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