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诉讼证据角度看华南虎事件/ 胡伟/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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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诉讼证据角度看华南虎事件
作者:胡伟 中国法院网民事研究 发布时间:2007-11-21 09:50:10
陕西农民周正龙自称拍到野生华南虎一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事件发展到现在,公众真正关注的焦点已经从野生华南虎的存在与否转向了照片的真假上。可以说,目前野生华南虎照片有些让我们无所适从了,引起了一定的混乱。一边是动物专家、植物学家、摄影专家说周正龙拍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是假的,另一边是周正龙和一些相关人员信誓旦旦说是真的。孰是孰非,一时难于辨别。不过,我倒觉得可以从诉讼证据角度来证明华南虎照片真假的可能性。
正方(周正龙方)主张发现了(存在)野生华南虎。其证据是:本人拍的野生华南虎照片。如果周能够提供原物(照片上那只野生华南虎),则完全可以证明其发现了野生华南虎。但其提供的是“原物”的照片,所以,还必须经过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野生华南虎存在的根据。反方则主张周正龙拍的野生华南虎照片是假的。其主要证据是:1、动物专家、植物学家、摄影专家的鉴定结论;2、华南虎事件之前出版的年画上的老虎与周的照片上的老虎一样。
显然,双方的主张是不一样的。正方的主张是发现了(存在)野生华南虎。而反方的主张是周正龙拍的野生华南虎照片是假的。主张不一样,就可能导致双方的证明对象不一致。本案中,正方要证明存在野生华南虎,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证明野生华南虎照片是真实的,这可以通过鉴定等方式来确认,或其他证人的证实;二是找到物证(照片上那只野生华南虎)。但是,对于照片,反方已经提供了大量看起来比较真实,且具有关联性的证据证明照片是假的,似乎可以让人信服。正方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是真的,也没有反证反方的证据不真实,或缺乏依据。所以,正方只有找寻另外一个物证——那只野生华南虎。为此,周正龙将再次进山去寻找老虎,提供更多证据,证明野生华南虎的存在;而和周正龙站在一边的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也说“如果国家林业局的专家在镇坪找到了野生华南虎存在的物理证据,比如说毛发,粪便,经过DNA检测是野生华南虎的,还有人会质疑照片是假的吗?如果说照片的真假与老虎的存在是两回事,那就是强盗逻辑”(《新京报》11月17日)。
其实,反方并没有主张“不存在野生华南虎”,而是主张“照片为假”,并已经提供了照片为假的众多证据。同时,正方并不承认照片是假的。这样,双方的争议并不是是否存在野生华南虎,而是照片的真假上。因此,双方应当围绕照片的真假进行举证,而不是提供证据证明野生华南虎是否存在,除非正方找到的那只野生华南虎就是照片上的野生华南虎(那么照片就是真的),因为其他野生华南虎的存在不能证明周正龙拍的照片就是真实的;而反方则能够证明野生华南虎已经完全灭绝(那么照片肯定是假的)。但正方要找到照片上那只野生华南虎作为证据可能是很困难的,而反方要证明野生华南虎已经完全灭绝在短期内也不大可能。
因此,周正龙是否有必要再进山找野生华南虎,他就要认真考虑了。他得清楚,如果无法找到照片上的那只野生华南虎,即使找到别的野生华南虎是不能证明他拍的照片是真实的;关克也不能认为找到了野生华南虎存在的物理证据,甚至野生华南虎,别人就不能怀疑周正龙的照片是假的。反方可能清楚要想证明野生华南虎已经完全灭绝是不可能的,所以,没有考虑提供这方面的证据,而是提供鉴定结论。
为慎重起见,有关方面应当委托第三方对照片的真假进行鉴定并让双方质证,如果鉴定结论是无法确定照片是真还是假,那么,就不应轻易地作出决定,只能暂时让这张照片成为一个不解之谜。如果鉴定能够认定照片是真(假),那么,有关方面就应当选择适当的时机对这起事件作出结论,而不是让这个问题遥遥无期地悬而不决。当然,从证据(目前主要是鉴定结论)证明出来的事实可能并非客观事实,比如,有可能鉴定结论证明照片为假,但客观事实是周正龙确定拍到了野生华南虎。主要以鉴定结论定性,这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这种建立在科学和证据基础之上的定性,是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则的,是以大量优势证据为依据的,并非主观臆断。
一位美联邦大法官说过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不是因为我的判决是正确的,所以它才是终局的,恰恰相反,因为我的判决享有终局性,所以它是正确的。”野生华南虎事件也该在适当的时候有一个相对正确的、暂时的终局吧。
作者单位: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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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