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民警高作喜的上访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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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0日晚上,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大兴安岭农垦分局东方红派出所的基层民警高作喜,由于长期上访被分局领导叫到办公楼的值班室,等待他的是四名民警与两名精神病医生的强行扎针。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离家千里之外的齐齐哈尔市第二精神病医院的病床上。这位曾经参与过截访的公安民警,转眼间异化成为被违法关押的精神病人。直到43天后,因为要转院去做胆囊摘除手术,他才得以离开精神病院。(《新京报》12月22日。)
  事情的缘起,是高作喜于2005年6月14日晚上出警时,遭到犯罪嫌疑人何四民等人的围殴,因轻微脑震荡在医院治疗9天。作为一名认真负责的基层民警,高作喜出院之后要求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身为执法者的派出所、公安分局及检察院的领导,却偏偏不愿意依法作为。等到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局长高苏和专门为此事做出批示之后,这些领导依然要求高作喜非法“私了”。在不能通过正大光明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权的情况下,高作喜被迫走上法外上访的道路。他所控告的对象,也由犯罪嫌疑人扩大到了分局领导。在高作喜被围殴时不愿意依法作为的分局领导,面对来自这位下属法外上访的公开挑战以及由此而来的上层压力,变本加厉地采取了把认真负责的上访民警关进精神病院的违法作为。
  由高作喜的认真负责,笔者联想到挪威剧作家易卜生。他从事戏剧创作的主要成就,就是呼吁全社会容忍和鼓励包括娜拉、斯铎曼医生之类的“健全的个人”,从而保障现实社会中不断涌现敢于揭露事实真相、敢于承担个人责任的“国民之敌”。借用胡适的话说,“易卜生最可代表19世纪欧洲的个人主义的精华,故我这篇文章只写得一种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这个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一面教我们学习娜拉,要努力把自己铸造成个人;一面教我们学斯铎曼医生,要特立独行,敢说老实话,敢向恶势力作战。”
  胡适所说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其实就是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独立思考、坚持真理、认真负责、平等自由、民主宽容、奉公守法、自我健全的现代文明价值观。一个健康阳光的社会,必须拥有足够多的“健全的个人”,以及由足够多的“健全的个人”参与制定、维护、修改、完善的足以保障公民个人合法权利的制度框架及法律程序。这种健康阳光的社会生态和法律环境,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公安及检察系统显然是不存在的。面对高作喜认真负责、依法维权的种种努力,从派出所、公安分局到检察院的领导,都没有在本职工作中表现出依法作为、认真负责的个人意识。等到已经把高作喜违法关进精神病院之后,大兴安岭农垦公安分局主管纪检的副局长张强,依然不愿意承担属于他自己的一份罪责,反而把全部罪责转嫁给局党组,说是“作为个人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亲自把高作喜送进精神病院的法制大队长邓毅,更是把自己的违法作为全部归罪于“组织的安排”。
  随着社会矛盾的局部激化,上访者被有关部门违法关进精神病院,已经不再是偶发事件。一年前的2008年12月8日,《新京报》就曾经报道过山东新泰多名欲进京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的案例。专门维护公共治安的基层民警高作喜,竟然因为长期上访而被当地公安系统的领导集体,以组织的名义违法关进精神病,再一次给人们敲响警钟:当正大光明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渠道不足以依法保障合法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时候,在法律框架之外寻求清官救星的人治信访,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切实有效地保障上访者的合法权利。当认真负责的公安民警都不可能依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利的时候,每一位合法公民都不可能拥有免于恐惧的安全感。
  假如每一位公民都能够从以人为本、认真负责、依法维权的自我健全做起,通过不断维护和完善既有的制度框架及法律程序,共同致力于建设拥有足够多的“健全的个人”并且足以保障公民个人合法权利的健康阳光的社会生态和法律环境,民警高作喜被违法关进精神病院的上访悲剧,才有可能被依法纠正和彻底根除;在法律框架之外寻求清官救星的人治信访,也才有可能被彻底终结。
 来源:《东方早报》,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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