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写报告文学反映三门峡移民历史被逮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0:32:28

 报告文学带来牢狱之灾

南方周末记者 黄秀丽 实习生 林安镇

发自陕西渭南、北京

谢朝平有关三门峡移民的报告文学《大迁徙》刚到渭南市不久,就被封。8月19日,渭南警方到北京谢朝平家中把他抓走,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此前他曾任检察官,后又曾在检察日报下属媒体做记者。

抓人

2010年8月19日,《检察日报》前记者谢朝平写了一部反映三门峡移民历史的书《大迁徙》,被陕西省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当天傍晚5点多,谢朝平和妻子李琼在北京八宝山附近的家中正准备吃饭,门外响起了咚咚的敲门声。声音很大,李琼觉得来人很没礼貌。

李琼回忆,谢朝平打开门,七八个人拥进屋里:“你是房东吗?”来人问。“不是。”谢答。“你租住的房子?身份证上的名字是谁?”“谢朝平。”“就是他!”几个人扑上来,迅速将谢铐住。

据李琼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来人拿出警官证,称是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分局的警察。渭南警方经过两个多小的搜查,带走了电脑、录音笔、U盘和几包书稿,并让李琼在刑事拘传通知书上签了字,上面没写什么罪名。“谢朝平犯了什么罪?”李琼问。问得急了,警察回了一句:“非法售书。”李琼称,当时警方“什么手续都没给,就把人带走了”。

直到11天后,谢朝平的律师周泽前往渭南市临渭公安分局,才得知谢当天被拘传,第二天被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目前关押在临渭看守所。

在被抓之前,李琼曾多次劝谢朝平回四川达州老家躲一躲。自从6月26日,谢朝平有关三门峡移民的报告文学《大迁徙》一书送到渭南市,被当地文化稽查大队查抄之后,临渭分局已经找他调查此事多次。但“老谢说躲什么躲,我的书是正规出版的”。

55岁的谢朝平在四川达州检察院做过20年的检察官,2005年至2010年在《检察日报》所属的《方圆法治》和正义网做记者。

查抄

谢朝平动手写三门峡移民历史的念头起于2006年夏天,当时身为《方圆法治》记者的谢朝平,在渭南市采访时结识了渭南市移民局干部李万明,和三门峡库区的移民群体。

三门峡库区移民始于1956年,当时库区所在地渭南市下属的华阴、大荔、华县、潼关等地的农民迁移至渭北、宁夏等地。1965年,三门峡水量减少,陕西境内的水库库底露出水面成为荒地,大批移民返迁,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一直遗留到现在。

“你能不能帮我们写一部移民史?写一写我们几十年的奋斗史、辛酸史。”72岁的华阴农民陈思忠说动了谢朝平。

李万明也鼓励谢朝平写这本书,“你写出来之后,我们都愿意买。”现任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的李万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之前关于三门峡移民的历史只有陕西作家冷梦在《黄河大移民》中提到一些,移民们这些年一直苦于找不到一个文化人帮自己发出声音。

从2006年到2009年,谢朝平来渭南市做了6次采访,一直是李万明带着他去。据李万明回忆,谢朝平几乎每次来都要和移民谈到晚上12点,经常是七八个移民排队等着和他谈。累了他就用毛巾蘸湿了敷在头上提神。最令他感动的是2008年春节的大年初四,谢和妻子从老家赶过来,下着大雪,他坐着农用三轮车到移民家去采访。

2010年5月,谢朝平告诉他,书已经联系好出版了,大约有30万字。6月26日,谢朝平从北京拉了一万多本书到渭南市,李万明以及华阴的移民代表董生鑫等移民代表来拿书,准备发给移民看。

不料,第二天下午3点,渭南市文化稽查大队查抄了董生鑫的数千本书,之后李万明的书也被查抄;8月底,移民代表马连宝存储的书也被查抄。

渭南市文化稽查大队查抄该书的理由是“疑似非法出版物”。

渭南市文化稽查大队的行为让移民们无法接受。“老谢出书前来过,给我们看了杂志社的红头文件和大红公章。”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董生鑫拿出了火花杂志社2010年5月21日给印务公司发的一份文件:《同意纪实文学〈大迁徙〉以火花增刊出版的函》。

移民代表聂小二认为该书“很客观”,他无法理解为何是“非法经营”,“老谢一分钱也没见着啊。”他介绍,当初他们请谢朝平写书,一直没谈报酬的事,“老谢说他花多少,我们给多少。”据聂小二估计,谢朝平自费出《大迁徙》,自己大约垫了二三十万。

非法?

《大迁徙》是否为非法出版物?各界人士说法不一。《大迁徙》的出版方为火花杂志社,该杂志由山西文联出版,半月刊,上半期由火花文艺月刊在山西编辑,下半期由《火花——文化创意产业》在北京编辑,负责人为执行社长魏丕植。魏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表示,当初杂志社答应以2010年增刊的形式出版此书,“是看在谢的《大迁徙》是一部反映移民真实疾苦的纪实文学”。

经过魏丕植和执行主编陈荣麟的审核后,火花杂志社于5月21日下发了文件,同意出版《大迁徙》,由谢朝平自费出版,首印一万余册。“内容是没问题的。这本书出版合法,不反人类不反社会,又有正规的书号刊号。”魏丕植说。

近万册书至渭南后被查封。6月28日,火花杂志社发函给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对渭南文化局把《大迁移》一书鉴定为非法出版物提出了措辞强硬的不同意见,认为这是“不当执法”,“越权扣押”。

8月2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有关负责人朱福利带着几名警察向魏丕植调查,“气氛很紧张,双方火气很大。”魏向来人下逐客令之后,一名警察大声对他说:“我们要把你请到渭南去见我们的书记!”

出版社迫于压力,又发了一个紧急函件给谢朝平,答应只付印500本。谢的妻子李琼回忆:“老谢为了帮助杂志社应付警察,就签了字,还倒签到5月份。”

在魏丕植看来,他最大的疏忽是没有将增刊一事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但这也只是违规行为,最多承担行政责任”。

火花杂志社山西总部的一位负责人李文明也认可魏的说法,“书是好书,就是没报批。”为此,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对他们进行了处罚,由半月刊改为月刊,在北京编辑的《火花——文化创意产业》永久性停刊。

上海律师富敏荣认为,杂志的增刊未报批不能算非法出版物。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非法出版物是那种没有合法刊号的自行出版的刊物,或者假冒他人刊号的出版物,而增刊是有合法刊号的,未报批只能算是违规行为。

不过,富敏荣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均指出,《大迁徙》被定为“非法出版物”后,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谢朝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是顺理成章的事。

8月31日,新闻出版总署综合业务司一位负责人接受南方周末记者咨询时称,杂志社本身没有权力决定出增刊,需要上级许可,未经上级许可自行出增刊属于非法出版物,不过责任应由杂志社承担。

北京出版界一位资深人士介绍,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增刊类的“非法出版物”并不会被定罪,多按违规处理。因增刊审批通常都卡得很紧,所以出版界以书代刊、以刊代书的情况较为常见,而且通行的做法都是不报批,只要内容不敏感就没人注意。这种情况介于非法和合法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