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区群文联谊会文化资源的互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01:36

浅谈社区群文联谊会文化资源的互补

 

(原载1999年第2期《海河文化》天津市群众文化获奖论文专集,获天津市群众文化专业论文二等奖)

 

“社区群众文化联谊会”,是我区目前最基层的群众文化协调机构。它以街道文教科为核心,以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驻军部队的工会、俱乐部、青年团、妇联等组织机构为依靠对象。以各单位、各部门中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为骨干,同时聘请社区内艺术院、团的专家、教授或居住在本社区内的文化名人为顾问。共同策划、组织、指导、实施本社区内的大、中型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

联谊会形式的产生,是群众文化活动的社会性属性的具体体现,也是群众文化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客观需要。它较完整地体现了群众文化活动群众办的横向联合机制。

根据调查,目前我区街道社区文化联谊会工作开展得较好的有陈塘庄、黑牛城、马场、下瓦房、尖山等街。在对以上各街联谊会活动情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文化资源互补”,是社区群众文化联谊会活动所产生的最大的社会效益,也是联谊会组织社区内群众文化活动最有效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方法。

一般地讲,群众文化活动首先涉及到的是,活动内容、艺术形式和组织规模的定位,而这些定位必须是立足在本地区、本单位文化艺术(包括体育)方面的人才储备、物力积累、场地设施等基础建设之上,并根据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而设计制定有效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方案。但仅就这一设计过程,对于社区内的基层单位个体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难题,他们往往由于组织者专业业务能力的差异,或因为单位内部较少具有文化艺术才能的职工,凤毛麟角不足以起到推动作用,或因资金不足有其心无其力,或是限于活动场地狭窄,单位内部难以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等等因素,很难对本单位的群众文化活动,进行综合性的整体设计和组织实施。

然而,正是社区内各基层单位内部,这些群众文化活动能力的先天不足等因素,及群众对文化活动的强烈需求,共同构成了社区群众文化联谊会诞生的社会基础。那些希望以群众文化活动的形式来丰富本单位职工群众的生活,并借此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联谊会成员单位,大都能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本单位的有限文化资源投入到联谊会的联谊活动之中,形成文化资源互补之势。而联谊会又正是立足于社区横向联合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文化资源的分配与使用,从而达到丰富、活跃整个社区的群众文化生活,形成社区内单位之间文化资源互补之实,最终达到提高社区内职工群众文化艺术素质和精神文明程度的目的。

纵观社区群众文化联谊会文化资源互补功能,一般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社区文化活动组织、领导人才的互补

社区群众文化联谊会成员,大多是由社区内各基层单位的文化主管干部,以及驻街文化艺术界著名活动家和艺术家等组成。这就在社区范围内,构成一个相对高层次的,具有发动、组织、指导、实施能力的集合体。在日常工作中,这一集合体可以形成一个完全开放式的文化艺术活动指导体系,在联谊会成员单位之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在若干个基层单位形成艺术门类相对集中、活动相对稳定的点,以此培养群众文化活动的骨干、积极分子和兴趣爱好者。除此之外,联谊会更主要的工作内容,在于共同商议本地区群众文化工作的整体规划,分析研究本社区内已经形成和潜在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优势,逐渐确立本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地域特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由联谊会成员单位分头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计划,在相宜的时间里由联谊会统一部署,集中行动,以产生较大的社会轰动效应。

联谊会活动中群众参与、骨干投入、艺术形式的互补

基层群众文化的开展,往往局限于担负一定领导职务的组织者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喜欢京剧的买锣鼓,喜欢体育的抓球队,喜欢书画的买笔砚……然而广大职工的文化娱乐兴趣,是很少以组织者个人的兴趣而转移的。这就是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难以正常开展并长期坚持下去的根本原因。社区群众文化联谊会组织的,广泛的活动内容与形式,恰恰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社区文化联谊会活动,为基层的广大职工、居民提供了一个凭兴趣选择活动项目的空间和机会。喜欢书画的寻一静谧之处推敲,喜欢京剧的“三大件”旁聚首,喜欢唱歌的捧着自己的“星”走,喜欢跳舞的舞厅里享受,虽说活动的次数有限,但能够痛快地宣泄一把的那一天,肯定是属于他自己的“狂欢节”。因此,这类跨单位的联谊会活动,能够极大地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扩大了群众参与活动的相对比例。例如:陈塘庄联谊会,以街道文教科为中心,集聚着20余家企事业单位,每次活动动辄数千人参加。黑牛城街在联谊会的基础上还成立了二级协会,其中的书画协会已经发展至相当规模,他们每年应时到节地搞各种专题和非专题的展览、笔会,天津电视台曾对他们的活动给予多次报道。如今书画艺术已经成为黑牛城地区颇具特色的一项群众文化活动。

其次,联谊会组织的地区性文化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本地区的群众性文化交流,形成一种相互补充、相互推动的局面。随着社会的变革、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日趋严格,人们的生活、工作节奏日趋紧张。单位内部的群众文化活动,又往往限于各方面的原因和困难,难以全面开展,职工群众的个人爱好和兴趣往往处于被压抑状态。联谊会组织的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活动,恰恰使原本封闭的单位管理模式,变成开放式的单位间的文化交流形式。在各门类的艺术活动中我们听到的往往是“想不到,您还有这两下子”的互相赞誉之词,也正是人与人之间的这种重新认识,构建着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精神文明。联谊会组织的活动中“合并同类项”的方法,使社区内各类人才相对集中,形成艺术形式互补、互促的趋势,在一定范围内扩大了群众文化活动的规模和影响。

群众文化活动阵地、设施的互补

目前,困扰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有的社区连一个稍大一点的广场、绿地都找不到,楼群内活动往往因为扰民而发生纠纷,搞演出租剧场,一次最少也要千八百元,即使现有条件稍好一点的,往往也满足不了群众综合性、多样性的文化需求。社区群众文化联谊会在这方面则显出横向联合的优势,例如,黑牛城街,每年都要利用联谊会成员单位天津美术印刷厂的礼堂搞联欢两到三场,利用海军测绘部队大院搞广场艺术比赛,利用幼儿园所的场地搞绘画展览。又如,下瓦房街联谊会,经过多次协商,征得商业企业的同意和支持,将活动引入商业店堂,搞起了盆景展览,既提高了商店的文化品位,又扩大了联谊会活动的影响,实为一举两得。而利用校园广场、园林绿地搞消夏纳凉、图书借阅、科普知识宣传,免费利用联谊会成员单位的歌厅、舞厅搞军民联欢、拥军优属、慰问残疾人活动,更在联谊会成员单位形成一种惯例。

群众文化活动阵地设施的交流互补,一方面满足了群众文化活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场地提供单位的知名度。在此类活动中重要的是,策划人必须牢牢树立和把握互惠互利的原则,科学地策划(创造)出有益于双方利益的新的文化活动方式,合理地安排整个活动过程,并努力使这种互惠互利的局面延续下去,以利于今后活动的正常开展。

群众文化活动经费的互补

一个基层单位,自办较大规模的群众文化活动,往往限于资金的投入而捉襟见肘,使组织者陷于一种尴尬之中。社区群众文化联谊会的文化资源互补方法,又在实践中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联谊会的经济活动模式,一般以“会费”制度为主,以“承办”制度为辅。所谓会费制度即根据社区内各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每年向联谊会交纳会员费,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例如陈塘庄联谊会,有20余家会员单位,他们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将会费标准从300元到1000元拉开档次,一年也可筹集到近万元。尖山街联谊会年活动经费最高曾达两万多元,从根本上保证了联谊会活动的正常开展。

作为会费制度的补充,承办制同样也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弥补了群众文化活动经费不足的缺憾。所谓承办制度就是会员单位在免缴或少缴会费的条件下,向联谊会免费提供活动场地、服务或人才、作品等方面的交流,或具体负责承办某一活动项目及服务项目,以此共同推动和提高本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社区群众文化联谊会的“文化资源互补”原则,横向上拓展了群众文化事业的涵盖幅度,纵向上使更多、更广泛的基层群众参与到文化活动中来。它不但逐渐提高了社区内基层单位群众文化活动的多样化、系列化水平,而且逐渐形成了带有地区、地域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文化资源互补”确实可以起到扬其所长,避其所短,投其所好,合理引导,充分发挥联谊会每一成员单位联谊积极性的作用,使社区群众文化活动跨上良性循环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