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18:07
按照西方“经济人”理论,个人从事活动的动机是自利的,这种自利行为根源于个人自身内在的生物学和心理学动因。“经济人”能够根据具体的环境和自身经验判断自身利益,使自己追求的利益最大化。这个定义似乎已经表述得很清楚了,然而,对“利益”一词却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人们总是习惯性把其的片面理解为财富、收入、利润等物质收益,而没有考虑到精神层次上的愉悦。
近年来,西方学者对经济学的研究有了进步,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学者认为,“经济人”追求的是效用的最大化,不仅仅包括物质的效用,也包含心理上的效用。这种效用主义在解答“爱情”这个千百年来一直困绕着大家的问题上也有着理论上的突破,于是本文提出了“爱情经济学”----综合效用说。该学说认为,人并不是唯利是图的,而是追求个人效用的最大化。一个人的得失由三部分相加而来:行为本身的得失、公众对他的行为判断的得失以及精神满足感的得失。
其中“精神满足感”是指来自于道德或者某种精神上的欣喜感,与他本人行为付出程度成正比。举例来说,一个恋爱中的人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经营爱情,而这种行为基本上是没有物质上的收益的。对他的这种行为,纯粹从物质的角度来看,不难得出人的爱情是一种是非理性的非“经济人”行为。
然而,并非如此。仅仅从这一行为本身的得失来讲,效用为负。因为这样意味着他会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但是公众可能会对认为他是一个正常的人,不会怀疑他有其它心理或生理上的疾病。因此“公众对他的行为判断得失”这一项效用大于零。再就是他本人在恋爱的过程之中,他的精神层面得到了愉悦与满足,“精神满足感”这一项远远大于零。因此,对于他来说,三项相加总的效用大于零。因此他的行为选择仍然是理性的、经济的。
这样,以能够满足“经济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前提。精神满足感创造性的运用于爱情行为之中,使得经济学中的“金科玉律”----效用最大化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经济人”追求的效用不再仅仅限于利润、财富,而且包含了满足感、道德等以前被人们视为精神层次的“非理性”行为的内容。
在“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人们对爱情的追求归根结蒂是为了使自己的精神生活质量能够提高,在他们的理性预期之中,生活在一个有温情的环境(家)下比一个充满冷漠或争执的环境中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效用。效用学说的提出,使得“经济人”理论能反映人的爱情行为最明显的事实,也反映了最为普遍的现象。
再回到上例,假如很多人去爱同一个异性,就会出现规模不经济性。也就是说,在这种环境下,他的行为付出要比正常情况下大的多,而且公众也会对他有一些负面的评价,既可能被指责为“第三者”。但是因为男人的天性,此时“精神满足感”这一项要更大。综合三项的效用可能会在零的附近摆动。此时运用经济学中成本一效益的分析方法,当人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他们会权衡自身的成本与收益,依据净效用而作出决策———是否继续追求该异性。
第三种情况是一个人同时去爱上2个或以上的异性或同性,由于社会普遍存在的道德观,很明显前两项效用为负值。此时,第2项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第3项的结果,行为者的精神上多半会有内疚或不安感,也就是第三项也为负值。这样,对于该人来说,这种爱情模式不会带来最大效用,多半不会继续进行下去。
对成本与收益之间净效用的影响,异性因素在其中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同“狐兔博弈”的故事。该故事说明了爱情经济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道理,即人们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异性因素往往是决定性的约束条件。人们追求爱情过程中的最优化行为与最理想的结局并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还极有可能出现相背离的现象。同是最优行动,其结果却是由约束条件所决定的。异性对其态度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为约束条件,这一条件的不同将带来不同的结果。
由此可见人的爱情行为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做出的,综合三种效用以谋求最优化的净效用的“经济”行为,是不能脱离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