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行为的经济学分析-刘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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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刘正山
2003年4月1日,香港艺人张国荣跳楼自杀身亡。
2003年7月,陕西涌泉村五天内三位农民接连自杀,其中两人死亡。
2003年8月10日,南京一名17岁少女割腕自杀未遂。
2003年11月10日,香港助理警务处长张之琛跳楼自杀身亡。
......
在我国,自杀已成为死亡的第五大原因。据介绍,平均每两分钟就有一人自杀,八人自杀未遂。青少年人群和女性人群是自杀的主要群体。其中,女性自杀者是男性自杀者的三倍。自杀现象的增多,已经成为世界普遍关注的社会现象。2003年9月10日,成为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共同确定的首次“世界预防自杀日”。
他们为什么要选择自杀?有人说:自杀的人本质上都是懦弱和自私的人。他们害怕痛苦,害怕伤害,没有足够的勇气面对生活的挫折和磨难,选择逃避而不是勇敢的面对。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进一步论述说:自杀带来的惩罚“只能落在他们幸存在人间的朋友们和亲戚们身上,这些朋友和亲戚总是完全无罪的,而且,对他们来说,他们的亲友这样不光彩地死去必然只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灾难。”这些话语,只是揭示了自杀带来的一些代价,却没有揭示背后的原因。
按照我的阅读范围所见,经济学界极少有人涉及自杀这一话题,只有汪丁丁和张五常各有“一句话”涉及自杀问题,但没有进一步分析。汪丁丁曾经提及:“自杀的成本是继续生命所值的全部;活得太痛苦就会想到自杀(《再谈“经济学的关键词”》)”。也就是说,自杀行为的产生,是因为行为人觉得继续活着的成本太高。但是,也可以反过来说,如张五常所言:“一个人自杀,你说这个人是争取最高‘功用’,当然是对的,但那是套套逻辑的对(《经济解释》之十七)”。
汪丁丁与张五常的观点大体上是正确的。而且,只要经济学入门者,都容易得出他们所说的观点,背后的理论就是需求定律,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价格与需求量反向变动(当然,这里的价格是广义上的)。譬如,陕西涌泉村三位农民为什么要自杀?媒体的报道说:地方工作组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出尔反而,拼命压榨是罪魁祸首。香港得张之琛为什么跳楼?香港的临床心理学家梁若芊认为,可能与健康问题有关,年青时病痛通常较少,年青人一般不会重视健康问题,但随着年龄渐长,身体状况向下调整时,就会显得特别担心。一般人可能对退休会有一种期待,不用工作,享清福等,但梁若芊指出,退休前后正是一个重要阶段,因为要面对生活习惯的重大改变,心理和生理都容易出现变化。
但是,我认为汪丁丁与张五常的解释过于简化,必要的约束条件全被抽象掉了。例如上述这些自杀事件,似乎都可以认为是因为继续活着的成本(或价格)太高(即价格趋向无穷大),于是选择死亡(即活着的需求量为零)。但是,很多人遭受着比他们大很多的痛苦或者压力,却没有选择自杀,而是以百折不挠的勇气,挣扎着继续生存。例如,王蒙在《我为什么没有自杀?》中透露:在“文化大革命”中,他身在新疆维吾尔民族聚居的农村,又处在极“左”的狂热之时,由于他在当时被列入另册,不能写作,不能在任何单位上班工作,也不能正常参加社会活动……,当然无法有任何作为。有些外国朋友不理解:王蒙怎么可能在那种条件下在新疆一口气生活了16年,而没有发疯也没有自杀。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海萨尼(Harsanyi),当初也没有因为逆境而选择自杀;相反,1950年从奥匈边竟的沼泽地中出逃。不可预知的泥潭、荷枪实弹的国防巡逻队,无数的地雷以及随时会背信弃义的向导,都成为他在出逃路上面面临的危险。但是,海萨尼凭借着执著的信念和不可思议的勇气逃到了澳大利亚,并在以后的日子中克服了种种困难,成为一代大家。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
我认为,选择自杀与不选择自杀,区别在于人们对于(需求定律)“约束条件”考虑的程度不同。这个约束条件包括的内容甚广,譬如宗教迷信、心理疾病(精神分裂症、妄想症、忧郁症等)、药物致幻、感情危机、生计艰难等等,但最主要的是信息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备;如果翻译成通俗用语,就是“无知”。一位佛教徒曾说过一句异曲同工的话:“自杀的人们对于得生人身的目的的价值是没有理解的。他们由于无知而自害其命。他们由于没有找到满足,所以就想,我没救了。”从最近几年媒体披露的自杀案例看,这个观点是站得住脚的。譬如,前面所说的那位17岁少女为何自杀?据媒体报道,是因为她所穿游泳裤见水“走光”,让她在大庭广众下羞愧难当,回家后便割腕自杀。“走光”固然可羞,但是,将问题想得那么严重,甚至以结束生命来解除羞耻,这也未免太因小失大了。又如,一位花心的丈夫有了外遇。妻子经过多方努力,均无功而返,于是选择自杀。然而,花心丈夫没过多久就和第三者结了婚。妻子用死扼杀了自己,却成全了她痛恨的丈夫和不耻的第三者。我想,这恐怕是她没有想到或者不愿意看到的。又如,1989年3月26日,青年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海子生前的好友西川曾回顾说:“海子没有幸福地找到他在生活中的一席之地。这或许是由于他的偏颇。在他的房间里,你找不到电视机、录音机、甚至收音机。海子在贫穷、单调与孤独中写作,他既不会跳舞、游泳,也不会骑自行车。”从西川的话语中可以看出:海子根本就没有理解生命的意味,不知道什么叫生活。
自杀现象在我国古代也常见,而且据史书记载,这些人士的自杀,很多是奉行所谓“殉身明志、杀身成仁”之说。但在实际上,他们因为“无知”而成了制度等的牺牲品。譬如隋朝忠臣王义自刎劝谏刚愎自用的隋炀帝,明代忠良之后张敬修自缢“明心”,可结果呢?隋炀帝无动于衷;张敬修的后人也差点被明神宗诛九族以灭门。自杀行为并没有换来什么。
在西方国家,自杀的原因也大同小异。亚当"斯密的研究显示:“自杀的风气显然在骄傲的罗马人中间比在活跃的、机灵的、应变力强的希腊人中间更为盛行。即使在罗马人中间,这种风气似乎在早期以及在那个被称为这个共和国讲究德行的时代也未形成。在共和国衰落之前的各种内战中,所有敌对政党中的许多杰出人物,宁愿亲手了结自己,而不愿落入自己的敌人之手。为西塞罗所颂扬而为凯撒所指责的加图之死,或许成为举世瞩目的这两个最伟大的倡导者之间一个非常重大的争论问题,它为自杀这种死法打上了某种光辉的印记。这种死法其后似乎延续了好几个时代。”(《道德情操论》)因为无知而自杀,非常不值!
如何减少自杀行为?简而言之,促进信息的对称化和完备化,减少“无知”。香港一位心理学家曾经建议即将退休的人士参加一些退休前的健康讲座和心理讲座,以作出改变前的准备。还有专家指出,曾见过不少人存有“傻念”,包括专业人士,但只要将心结向心理辅导人员倾诉,并得到客观分析,绝大部分都会打消这个“最后一步”的念头。研究“快乐”问题的华裔经济学者黄有光曾经自负地说:自己的观点对于那些将要自杀的年轻人而言,胜造七级浮屠!黄有光观点是什么呢?即快乐和年龄之间关系的认识出现偏差,容易导致自杀行为。据悉,心理与社会学者的研究显示,快乐与年龄之关系是U字型,与人们的看法正好相反。儿童时相当快乐,少年时快乐减少,三十多岁时快乐最低,以后快乐又回增。(可能最后几年病痛缠身时,会较不快乐,但总的趋势是显著回增。)如果你不知道快乐与年龄的真正关系,当你年轻就很不快乐时,可能会想,“我现在就这么不快乐,将来老了还了得?不如自杀算了!”可能就会丧失将来快乐的大半生,这不是很可惜吗?让人们尤其是年轻人,认识快乐和年龄的真正关系,应该能大量减低年轻人的自杀率。三十多岁时最不快乐,或因结婚不久,夫妻关系还未谐调;或因正在带小孩子,在还房屋贷款等。黄有光表示,自己也是三十多岁时最不快乐,现在虽已知天命(年过五十),却是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年龄与快乐的U形关系,是多数研究的结论,但美国南加大学R.Easterlin教授认为这是根据横断面资料的结论,以时间追踪的资料,则为水平关系。真正关系或会是两者之间,即浅U形(《经济学与快乐:牛大国际会议报道》)。
值得庆幸的是,现实世界中,对于多数人而言,是不愿意选择自杀的,毕竟,价格(代价)太高。即使是一时糊涂(无知)选择了自杀,如果在自杀的体验中侥幸存活下来(如获救,或者在那一瞬间明白过来),则将不会再选择自杀,而是增加勇气和信心,更好地活下去。例如,周作人在《死之默想》中列举过一个例子:“十多年前有一个远房的伯母,十分困苦,在十二月底想投河寻死,(我们乡间的河是经冬不冻的,)但是投了下去,她随即走了上来,说是因为水太冷了。有些人要笑她痴也未可知,但这却是真实的人情。倘若有人能够切实保证,诚如某生物学家所说,被猛兽咬死痒苏苏地很是愉快,我想一定有许多人裹粮人山去投身饲饿虎的了。可惜这一层不能担保,有些对于别项已无留恋的人因此也就不得不稍为踌躇了。”台湾的璩美凤在“性爱光盘事件”之后,一没自杀、二没自暴自弃,相反,忙不迭地出书、登台、做节目,化劣势为优势,变危机为商机,甚至还报考上海复旦大学的博士。这份坚强,值得赞叹!一些截肢者,刚开始,非常悲观,恨不得马上寻死;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认识到人生的好处,生存的勇气日益高涨。而一些自杀未遂者,在经过受伤(譬如摔断胳膊等)的痛苦之后,逐渐发现,生命值得留恋,好死不如赖活。(20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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