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非正规”小姐之父母回公安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28:52
代“非正规”小姐之父母回公安信 [ 郑华淦 ] 于2010-09-10 10:01:40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标签: 小姐  扫黄 

 

尊敬杭州公安同志:

来信收悉,很是感激你们的提醒与关心。(此前你们一定收到计多类似我们的父母之“感激”信)

和你们一样,目前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女儿从事犯罪活动,但在美容美发这种行业,且又是你们认定的“非正规”店里工作,一定是高风险的行业。但都说人各有志,女儿向往着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生活,再说父母也没能耐给她安排什么工作,现在又提倡自谋职业,因此,别说她瞒着我们,就是不瞒,咱还不是只能默认?只是孩子既然入乡,就得随俗,只能交给你们管了。

现在有人质疑你们给我们写信,我们觉得这没办法,各人有各人的想法,但你们的确是“有权”写信。因为你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既然连抓人、搜捕、审讯等都有权,难道连写个信还无权?只是我们没有文化,连回信都要托人。

想当初,咱们也曾托人给志愿军们写过信,那也是咱们的权利,更是咱们的意愿。给最可爱的人写信,让他们感到祖国人民在挂念着他们,让他们安心在朝鲜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这是一件多么崇高而有意义的事呀!

现在你们给我们写信,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事,也和解放初我们给志愿军写信一样,是创造了历史的事件。感谢共产党、毛主席,让我们那时只有权给“最可爱的人”写信。也感谢现在好风俗,反过来你们这些“最可爱的人”给我们回信了。那时我们的父母从没有收到过公安给他们写信,因为那时服务业不发达,没有“小姐”这职业,即使是卖淫嫖娼也绝迹了。因此,我们能收到公安的信,不知道是家庭的荣幸还是不幸?

平心而论,收到这样的信,即使我们能够理解,村民或其他亲友、熟人未必能够理解,也许会对我们女儿甚至我们家有些非议,但人非圣贤,谁个背后没人议论呢?连毛泽东这样的伟人,不是也说他有这个错,那个不是吗?更何况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毁誉由他去吧,我们小老百姓只能顺其自然了。

收到信后,乡村干部也引起了注意,针对一些人的误解,他们说了,小姐和做官一样,都是高风险的职业,他们做官的,家属也时常收到短信提醒的,逢年过节,公家人或官夫人也时常收到过这类的提醒信,强化监督的信。一些地方还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呢!难道就能因此断定他们是贪官?完全是出于预防嘛。据说大贪官胡长清说过:妓女与做官是相似的职业。这样想,我们更坦然。

只是在坦然与感激之外,我们还是想提一点建议:因为我们不可能天天呆在女儿身边,也分不清她所工作的地方是正规的还是非正规的,如果你们不能完全取缔“非正规”的,是不是能将这个店明白公示,挂个“非正规”的牌儿,咱好教育女儿离开或与“非正规”店老板理论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