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别墅”,一朵“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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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别墅”,一朵“恶之花”
2008-01-17 13:43
1月16日《新京报》报道,在石家庄市郊,太行山脚下,被当地人称为“公安别墅”的16栋豪华别墅已近完工,户主为石家庄市公安局刚卸任的副局长、处长和在职民警及其亲友。对此,当地人称,公安利用手中权力违规将城市户口迁至农村,通过打通村、镇、派出所、国土、城建等部门,违法获批宅基地。
现在,某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操作,攫取个人利益的事,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只要权势够大,就可以利用各种手段,让不可能的事成为可能,这在不少腐败案中都有表现。而“公安别墅”正是滥用权力开出的恶之花。
虽然国务院重申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而市民要想变成村民,按照石家庄市《户口迁移办法》的规定,必须“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也就是说,“合法固定住所”是限制市民“非转农”的门槛,城市居民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在农村,就无法“非转农”,并获得农村的合法住所。但是,石家庄公安系统的这些领导干部虽然不具备条件,却利用职权摇身变成“荣誉村民”,实现“非转农”,进而在农村获得“手续”齐全的宅基地。
土地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一些人便盯住了农村土地。这不但会导致农村土地流失,更关系到18亿亩耕地红线能不能守住的大事。因此,此类事件不能看成一般的以权谋私案件,而应该以更加严厉的态度来处理,否则,更多的农村土地就会成为某些干部攫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