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无权代公安执法 “黑屏”属黑客行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3:46:57
微软无权代公安执法 "黑屏"属黑客行为
【新民网·商业报道】微软将于21日起实施“黑屏”计划,20日,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新经济评论家姜奇平向新民网记者表示,微软的这一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异于“黑客”攻击,违反了《反垄断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姜奇平认为,首先,微软大规模地对Windows和Office用户进行正版验证,涉嫌滥用权利,违反了《反垄断法》。
其次,使用了盗版软件的用户会不断收到正在使用盗版软件的提示,并被强制插入明显的提醒标识,未通过正版验证的WindowsXP还将被每小时黑屏一次,这无异于“黑客”攻击,对非正版用户的电脑也算做是病毒。
1997年,“江民硬盘炸弹事件”,起因就是江民不堪盗版用户众多之苦,于1997年6月24日在其主页上发布了kv300l++版,内含逻辑炸弹,凡是在mk300v4制作的仿真盘(盗版盘)上执行kv300l++的用户硬盘数据均被破坏,同时硬盘被锁,软硬盘皆不能启动。当时,公安部门认定,江民不是执法者,无权惩罚普通盗版用户,而且打击的对象也不应该是普通用户,违反《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之第23条,对其做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
按照《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之第23条规定,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姜奇平指出,微软打击盗版可以通过政府执法部门进行,微软本身不应把自己当作执法者,此次“黑屏”计划面向的是普通用户,微软没有权利打击普通用户。姜奇平称,这不仅违反了《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也违反了行规,因为微软此前曾承诺打击盗版不会面向最终消费者。
第三,微软的打击对象包括了盗版软件的合理使用者,违反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姜奇平称,微软的行为也侵害了这部分合理使用者的权益。(新民网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