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阳春市第三季度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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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防止重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更好地促进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我局于2008年8月26至29日组织开展全市第三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方面:检查了各方责任主体的落实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情况;材料见证取样和砼试块、同条件养护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方案;对施工现场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查。
  (二)、安全生产方面:检查了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和上季度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专项方案审查、高处防坠措施、外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和施工机具、文明施工、推行意外伤害保险和建筑一线工人"平安卡" 培训开展情况等。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由分管建管的副局长带队,建管股、质监站、安监站主要人员组成检查组,本次共检查14个项目,涉及施工企业14家,监理单位3家。检查的工程项目是在各施工企业自检基础上进行抽查,共发出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20份 其中工程质量的整改通知书9份、工程安全生产的整改通知书11份。
  从总体上看,全市大多数施工企业及外驻施工企业都能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如市二建公司施工的朝晖苑B2、B3幢商住楼、市四建公司施工的东湖新城A1、A2、A3幢商住楼工程、电白建筑施工公司施工的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市政公司施工的劳动力市场和职业技能培训综合楼,建设各方主体在自查自纠阶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整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队伍管理等方面情况管理较好,自查效果明显。但也有部分工程自查工作流于形式,对整改不重视,不落实;少数工程甚至未开展自查,工程施工中也存在较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如市联兴公司施工的联怡花园C1、C2、C3幢商住楼工程、市一建公司施工的房管局解困房工程、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同福花园C、D、E、F、G、H、I幢商住楼工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建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施工、监理业企业及外驻施工、监理企业,其人员配备不能完全到位,资金、设备不足,管理力量薄弱,市场行为不够规范,管理力度不足。
  2、监理工作的力度不大,特别是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管不力。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理人员没有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一些工程在发出监理通知书后,后续督促整改工作不力,导致质量、安全等问题仍然存在。监理报验资料不及时,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过于简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不强,签证手续不完善。
  3、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不严,有些安全监督员检查不严格、不仔佃、不认真,发现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不跟踪、不查处、不汇报,未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出现这种情况原因非常复杂,有些属于责任心问题,有些属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问题,有些属于其他方面问题。
  (二)、建筑工地现场存在的的主要问题:
  1、工程质量方面:有部分工程项目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未按规定送检。个别工程未按规定留置混凝土试块。施工混凝土工程有麻面、露筋、漏浆现象,砌体工程质量低下,个别工地砌体组砌方法不符合要求,砌体拉结筋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门窗过梁施工不规范,工程质量通病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及时。
  2、安全生产方面:部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层层落实到底到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安全员配备不足或不到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
  (1)、外(内)脚架搭设、脚手板铺设、外(内)脚手架拉结筋及高处防坠措施不到位、不规范。
  (2)、"四口""五临边"防护不严密,有的工地没有楼梯防护,楼层卸料平台与物料提升机的安全门与防护门形同虚设,应付检查。
  (3)、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未做到及时填写、整理、归档、资料不真实,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与施工现场不相符。
  四、通报表扬与批评
  (一)、经过检查评比,对在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四个施工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电白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阳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市二建公司施工的朝晖苑B2、B3幢商住楼工程、 市四建公司施工的东湖新城1A、2A、3A幢商住楼工程、市政公司施工的劳动力市场和职业技能培训综合楼。
  (二)、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同福花园C、D、E、F、G、H、I幢商住楼工程。
  五、整改措施及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及工作安排:
  (一)、整改措施及要求
  1、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要以本次大检查为契机,严格遵守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筑规范标准,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真正履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职责,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2、在本次检查中发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比较严重问题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各责任主体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整改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存在违反建筑业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质量、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的,将严格执行安全动态管理扣分处理。
  3、各施工监理质安监单位应加强队伍管理,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增强责任意识、法制意识。
  4、本次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单位要戒骄戒躁,进一步树立规范的市场意识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继续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对通报批评的单位,各建设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举一反三,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下步工作措施
  2008年是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巩固年"和"提高年",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围绕下面三个重点开展工作。一是狠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管理工作,落实各方责任,筑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立体防线。二是狠抓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遏制事故发生,确保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底线"。三是狠抓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工作,通过注重综合整顿治理工作,提高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明确工作部门及责任,及时将工作方案和要求传达到各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督促其落实负责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2、完善制度,务求长效。要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3、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力度。对本次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质监站、安监站加强跟踪监督管理。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