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靖时期倭患原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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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倭患,始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持续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前后达15年之久。东南沿海一带全面遭受倭寇的骚扰,“联舟数百,拥众数万,沿海如杭之海宁,嘉兴之嘉善,海盐,平湖,嘉秀等县;南直隶则松江之华亭,上海,苏州之昆山,嘉定,常熟,太仓,长洲;常洲之江阴,靖江,无锡;扬州之通洲,海门,如皋,贼至必焚毁室庐而烟焰数十里,劫杀人民而死亡动数千人。”[1]使沿海人民的生产生活遭受极大的损失。严重破坏了沿海一带生产力的发展。那么嘉靖时期的倭寇为什么会如此泛滥呢?其原因是什么?本文拟就这方面作一初步探讨。
一、 倭寇泛滥的根本原因:日本的政治经济状况
十五世纪七十年代起到十六世纪间,日本处于长期混战的动乱时代。1467—1477年发生了“应仁之乱”,1485—1487年又发生了“文明之乱”。名义上还维持到1572年的室町幕府(又叫足利幕府),实际上已是进入各自割据的“战国时代”(1467—1573年)了,对海上贸易已经失去控制权。由于各地封建领主的残酷剥削和不断的战争,破产的农民,失职的官吏,失业的流民,战败的武士,无业的浪人,在各地领主的支持下,纷纷竞向海外求出路。他们在某些中国人的导引下,集中乘船到中国沿海进行掠夺。这些人数量众多,动辄船几百艘,其破坏性之大简直无法想象。据赵文华《贼情疏》记载:嘉定县民倪准于嘉靖三十三年五月内被倭贼拦抢上船,跟到彼处,只见漳泉两处人无数在彼,衣帽言语一般,说这里是日本国所管,地名五斗山,众贼合伴共有七百余船开洋,大者每船二、三百人,小者每船三、四十人,各自备粮食,在海上漂流了十一个月,因为西南风不便,粮食吃完后,只好倒转回去。到六月十四日又重新开船前行,航行途中,遇到先遣的二十一艘船的回航,说是明朝御倭官十分凶狠,三分中被杀死一分,于是众皆惊骇,纷纷倒转船头。这些船共有700余艘,按每艘150人计算,共有10500余人,真是触目惊心。[2]如果当时日本尚有强大的统一的中央政权,它是会管理海上贸易和逮捕倭寇的,如洪武永乐时期日本国王曾多次逮捕倭寇送到中国让明朝处治,倭寇是随着战国纷争,农民的破产而不断扩大起来的。
上面所述的是日本当时的政治状况,那么此时日本的经济状况又是如何呢?
尽管当时日本的手工业已经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得以独立发展,但尚不发达。日本的许多生活必需品如丝、布、锅、针及药材等都靠中国供给。据史料记载:“大抵日本所须,皆产自中国,如室必布席,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瓷器,湖之丝绵,漳之纱绢,松之棉布,尤为彼国所重”。[3]因为如此,当中国货物缺乏时,价格大涨,如嘉靖以后“中国绫罗杂烩,其土不蚕,惟籍中国之丝到彼能织精好绸匹,服之以为华好。是以中国湖丝百斤,价值百两者,至彼得价二倍”。[4]如丝每百斤值银五、六两,而在日本其价格是在中国的十倍。正是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刺激了日本封建领主、贵族、武士、商人的贪欲,他们纷纷竞向中国贸易。这种商人兼海盗的倭寇挂着八幅大菩萨的旗帜,冲破室町幕府和明朝的联合规定,来中国进行掠夺。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当时日本对中国货物的迫切需求和长期战乱,加之灾荒连年,这样的社会状况刺激了日本国内各阶层群体向海外中国劫掠财富的欲望,因此,倭寇之患的必然性已经形成。
退一步说,即使明朝没有实行海禁政策,也无法完全满足日明贸易发展的需求,况且日本对明贸易中带有海盗的活动早已一贯存在,总会骚扰中国的。正如井上清所说的:“和中国的往来,不只是进行和平贸易,……同时也伺机变为海盗,掠夺沿海居民。对方称此为倭寇,大为恐怖” [5]。
二、 倭寇泛滥的国内原因:嘉靖朝的腐败
海盗活动在明初既已存在,那么为什么会在嘉靖时期达到顶峰呢?这还得从时的社会状况来加以分析
(一)政治、经济方面:政治腐朽,经济败坏
1、统治阶层的逐渐腐朽。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政绩卓越的封建皇帝,他重视吏治,严惩贪污。明成祖朱棣也励精图治,所以明朝政治比较清明,人民尚能安居乐业,在少有内忧的情况下,能够集中力量对付外患,所以尽管明初有倭寇骚扰,但范围并不是很广,对社会也没有造成很大的破坏。但明英宗正统以后,明朝政治日趋腐败,贪污贿赂之风盛行。嘉靖帝一生沉醉于斋醮之中,特别是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宫婢之变”,竟“自十八年即不视朝”,[6]遂使“营造繁兴,府藏告匿,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体”。[7]朝柄被佞臣严嵩独掌,严嵩卖官鬻爵,吏治昏暗,“凡文武迁擢,不论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8]于是“文武将吏,争输货其门,颠倒功罪,牵制兵机,纪律大乖,将吏人人解体,征兵半天下,贼寇愈炽”。[9]
嘉靖时期,明廷库藏不抵边费一年所需,而严嵩的脏私,可供数年边费。严嵩被籍没时,得“黄金可三万余两,白银三百万两,他珍宝服玩,所直又数百万”。[10]
严嵩还将御倭重任委之无所作为的义子赵文华,使得大批抗倭将领朱纨,张经等惨遭杀戮,致使“至浙,軨轹官吏,公私告扰,益无宁日” [11]结果“世宗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绳臣下,而弄权者借以行其私,……而武备隳矣”。[12]
2、土地兼并严重。随着明朝政治的腐败,皇族、勋贵和官僚地主对财富的掠夺日益严重。在中国古代,由于小农经济的影响,因此对土地的大量占有往往被看成是富裕和权力的标志,这点在明朝体现得更为明显。因此,相比于其他朝代,明朝的土地兼并也更加严重。明朝初年,由于改朝换代调整了元朝的土地占有关系,加上积极推行垦荒政策,因此小农经济大量复苏,自耕农占有很大优势。但半个世纪后统治阶级利用强大的中央政权,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到处建立“皇庄”、“藩王庄田”和权贵们的“庄田”,他们名义上是请乞,实际上是强占;名义上是奏求,实际上是巧取豪夺。不仅如此,他们还往往利用自己的特权,一家兼并数十家。明朝中叶土地占有关系变动的主要趋势是大量土地向皇室、勋戚和官宦势要权势阶层集中,这种趋势尤以嘉靖时期为著,农民的大量土地被兼并。财富的大量集中,导致当时社会贫富差异悬殊。造成这种两极分化的原因,固然有社会经济自身发展的内在因素,譬如经济结构和生产模式的调整以及生产力的发展,但主要还在于皇室、勋戚和官宦势要阶层依仗其政治权利以至暴力等手段,肆意侵夺小农土地。这种以超经济的手段聚集财富的结果,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迅速尖锐化,使得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逃往他乡,或入深山为“流民”,或占据山险为“盗贼”,或入大海为“倭寇”。即如史书记载的“夫夷寇之为滨海患者,非倭夷敢自犯中国,乃中国自为寇也,官府平日无教养抚字之方,饥寒所迫,驱而为盗,又不能设法散之使去,招之使来,比致养痛势成,联舟结寨,虏官兵焚汉船”。[13]
3、赋税繁多。伴随土地集中到皇室、勋戚和官宦之家,自耕农民纷纷破产,而不得不转变为租种土地的佃户。明中叶,由于土地的集中主要是官豪势要之家凭借权势而实现的,因此当时佃农在租种地主土地的关系中,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人身依附色彩,尤其是当他们面对皇室、勋戚等权贵,更显得无能为力,生活的处境也更加凄惨。
随着政治的日益腐败,官僚地主还串通里书胥吏,用飞洒,诡寄,移换等手段,巧取豪夺,把沉重的赋税全部转嫁到贫苦农民头上。明初政府曾规定,每亩征银二分至三分,但到了明中叶,贵族私自征租,有的亩收五分,有的高达八分,比原来规定的增加了二至三倍以上,使农民要承受严重的田赋和徭役。
缙绅地主与普通的民间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也相当严重。即使在素称富庶的江南一带地区,人民亦困极无聊,“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十九……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有余。而私租之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亦八九斗。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费可一缗,而收成之日,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14]嘉靖年间,东南沿海一带的人民生活极端贫困,为了生活,他们往往变卖自己的房屋、田地、牛羊,有的人甚至把自己的儿女都卖了,广大农民纷纷破产,挣扎在死亡线上。嘉湖苏松一带人民因税赋太重,官吏,土豪劣绅又多方盘剥,被迫出走谋生。在两浙三吴之地,更是连年荒旱,历来一片繁华的江南,在明朝政府的压榨之下,竟然呈现一片萧条景象。
除了正赋之外,还有官吏的私加捐税,如江南,福建等地区的农民,有向地主贡献薪米鸡鸭蔬菜等物品,名曰“冬牲”;曲阜孔府的农民要向公府交纳“年例布花”,“年例猪钱”;在徽州、湖广、江西等地更有大量佃仆和庄仆存在。
面对上述种种困境,明朝统治者不仅不予以赈恤,反而加派段匹工料等项银两大约二十余万。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自永乐皇帝后,统治者奢侈挥霍,对王公和皇帝宠儿的过多赏赐,致使发费倍增。与此同时,由于管理不善,经济混乱,物价飞涨,偷漏税收,贪污贿赂和滥用资材,致使国家收入锐减。
在封建统治阶级的横征暴敛之下,广大贫苦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濒于死亡的边缘,再加上官兵荼毒,以致造成求生无望的饥民不得不四处流亡,下海为盗。这些迫于贪酷,苦于役赋,困于饥寒的小民不仅相率入海为盗,而且每次听到倭寇到来,又都乐意随从。故当时不少人认为倭寇之盛衰,其主要原因在于朝廷,而不在于蛮夷。“夷寇之为滨海患者,非倭夷敢自犯中华,乃中国自为寇也”。[15]这个分析一针见血,符合实际。
伴随着明朝政府沉重的苛捐杂税的是天灾人祸,特别是1448年黄河的决堤,导致接踵而来的洪水泛滥,100多万人被迫无家可归,沦为乞丐或者海盗。
(二)军事方面:海防废弛,卫所空虚
明朝初年,自北方到南方沿海,倭寇存在很大威胁。洪武初年,“倭奴数掠海上,寇山东,直隶,浙东,福建沿海郡邑”。[16]在山东沿海,倭兵数次侵扰海滨,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因此,对于海上的防务,朱元璋一直非常重视。洪武元年,他便开始着手部署,对日断交后,他更重视海防的建设。
1、首先,在沿海地区众建卫所,广修城池。
在沿海地区加强海防力量,划分鸭绿江,辽东,山东,直隶(今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七个海防区。在莱洲府,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建立了“三卫,八所,七巡检,十六寨,一百四十七墩堡” [17]的防海总讯。
洪武十七年(1384年),命信国公汤和巡视海上,在山东,江南、北,浙东、西等海防要地,筑城列寨,建立永久性防御工事,洪武二十年(1387年)二月,置两浙防倭卫、所。夏四月戊子,命江夏侯周德兴前往福建、兴、漳、泉四郡查视要害,筑海上十六城,以防倭寇。
为保卫沿海地区,每年都有春巡和夏巡,“卫所既设官兵,又制有数百料大船,把撸哨船,若风尖快船,高把哨船,十浆飞船儿五等,以三四五月出哨,谓之大汛;七八九月出哨,谓之小汛。盖倭船之来视风所向,清明后风自南来,重阳后风自北,皆不利于行故也”。[18]倭寇作乱的时间和地点,受制于风向的变化,不同季节的防御任务也有所不同。而明海军都能根据这些特点制订相应的措施,因此取得不错效果。永乐年间的望海埚战役是明初对倭作战的第一次大胜利,从此,倭寇不敢大规模的侵扰。
2、籍张士诚、方国珍旧部及沿海之民为兵,增加沿海兵力。
洪武四年(1371年),靖海侯吴祯将兰秀山无田粮之民111700余人编配各卫所为军。[19] 洪武二十年(1387年)周德兴修筑城寨时,采用民户三丁取一的方式,集15000余人为沿海卫所的戍守兵员,[20] 做到了统一指挥与分海守备相结合,机动巡剿与近岸歼击相结合的作战策略。
3、大造战船,加强水师建设。
在朱元璋及其永乐帝的努力下,明朝建立了一支高效率的海军,它拥有数千艘船只,其中有一半是战船,另一半是巡逻船,游弋于中国沿岸的水域,确保了沿海的安全。
洪武三年(1370年)建立的七卫水军,每卫自己备战船50艘,平时派350名军士缮理保养,若遇战事,则益兵操之。[21]
4、建立赏罚制度,鼓励将士奋勇杀敌。
明初海军人员士气高涨,斗志昂扬。如1417年一艘由宦官张廉指挥的船只,成功的突破了倭寇船队的包围,以此振奋人心。
由上述可以看出,明初大力加强海防,由于措施得力,明朝在千里海防线上,建立了一个强大的防御系统,因此没有酿成大患。但到了嘉靖时期,情况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明嘉靖时期,由于政治日趋腐败,加以政策上的失误,海防设施失去了应有的功能。卫所形同虚设,不堪一击。正像《明史》上形容的:“迨承平久,船敝伍虚;及遇警,乃募渔船,以资哨守;兵非素练,船非专业,见寇泊主,辄望见逃匿。而上又无统率御之,以故贼帆所指,无不残破”。[22]
嘉靖时期,在海岛设以据险伺敌的水寨,均因将士惮于过海,自海岛移置海岸,而原来的水寨却被海寇据为巢穴。在漳、泉沿海的卫所,军粮不足,船只坏损,兵士短缺等现象极其严重。据《明史》记载,“浙、闽海防久隳 ,战船、哨船十存一二”。[23] 如铜山寨原战船20只,只存1艘;玄钟澳20只,只存4艘;浯屿寨40只,只存13艘。[24] 由于这些船只不是被禁锢在港口内,就是很少使用,于是腐烂加剧且没有进行更换。
至于巡检司,由于朝廷不重视海防,海军军饷一减再减,促成兵员逃亡现象非常严重。烽火基地的4068名驻军,有3000人逃跑;小埕的4700多名驻军,逃了2557人。沿海地区防卫站的士兵70%被派去务农,有的甚至要到50千米外的内陆。剩余的30%本应肩负战斗任务的人员,还被要求去建筑和修理船只。[25] 水军几乎形同虚设,卫所司寨将大都属于世袭,不习武艺,不懂兵法,亦不会带兵打仗,战斗力特差。
海防废弛到如此程度,当然谈不上什么御倭。谭纶说:“比来法令废弛,行伍空虚,各该卫所官兵,大都桀骜不驯,玩钝无耻。驱之戎行,则恍然自失。责之城守,则恬若罔闻”。[26] 在浙江宁、绍卫所的大小官员,竟然坐视倭寇纵横来往于封城之内,杀戮攻劫达旬日之久,如蹈无人之境,丝毫没有受到抵御。
三、倭寇泛滥的导火索:明政府严厉的海禁政策
明朝建国后,东南沿海一带凭借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原有的基础,农业、手工业很快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商品经济也日益繁荣起来。到正德年间,私人海外贸易开始得到发展。而到嘉靖时期,私人海外贸易已经形成了很大规模,并达到非常繁荣的程度。当时中国经济比日本发达,日本很多生产生活材料都要依靠中国这个市场。如这个时期日本工业中的丝织业虽有长足发展,但本国生丝原料非常不足,而所缺的这些生丝几乎完全是从中国供应的,假若番泊不通,则无丝可织,致使生丝在日本的价格上扬,在中国每百斤值五六两,而到日本,价格是在中国的十倍。日本可以在中国买到他们迫切需要的商品,如瓷器,药材等物,尤其是蚕丝,价格便宜,在中国大陆最高价每担银115两,而在日本则每担需要500两。正是这种利润上的巨大差距,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各地形成了许多私人海上贸易集团,他们大多拥有五十到百余艘商船,成群分党,相互竞争,十分活跃地从事各种海上贸易。“私造大船,越贩日本矣。其去也,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其来也,又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违禁私通,日益月盛”。[27] 繁荣的海外贸易,吸引了大批中国人以之为业。甚至许多“势家”,“大姓”,“豪门巨室”为取得丰厚的海外贸易利润,也竞相投资于海上贸易,从事海上贩运活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些海商与15世纪的官方海外贸易相比,有显著的特点,他们更多的是为满足下层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而经营各种手工业原料和手工业制品,积极为产品打开销路,,而15世纪的官方海外贸易更多的则是为封建地主阶级服务的。可以说,大力发展海外贸易,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当时中国发展社会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条件。
但是,面对着海外私人贸易,明政府却持相反态度。明初,朱元璋即颁布了“片板不许下海”[28] 的海禁政策,严禁私人海外贸易。但是随着明政权的日益巩固及沿海军事防御力量的加强,流亡于海上的日本海盗相对人数较少,已经不敢公开为寇,他们大多转向以从事海上贸易为生了。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禁海防倭实际上是禁止中国人出海经商,禁止中国和日本等国正常的海上贸易往来。特别是嘉靖初年(1521年)以后,明王朝借口宁波“争贡事件”,更下令严禁造违式大船,凡是属于违禁海船的尽数毁掉,规定“自后沿海军民,私与贼市,其邻舍不举者连坐”。[29] 企图断绝一切海上联系和贸易往来。然而,出乎明朝政府意外的是,到了嘉靖二十年(1540年)后,反而出现了“禁越严而寇越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30]私人海外贸易规模反而更大,“倭寇”在东南沿海迅速泛滥的情况。
明朝政府为控制这种局面,派出当时朝廷最强硬的禁海派大臣朱纨前往镇压。朱纨采取了“革渡船,严保甲”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海禁,但由于其损害了沿海官僚地主及农民的利益,招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嘉靖三十二年(1552年),汪直“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使“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31] 从此,倭寇更加泛滥。
明朝的海禁政策不仅阻碍了中日之间的正常贸易,同时也损害了世代居住在沿海一带的农民的利益。
沿海民众一向有从事海上贸易的传统,作为维持生计的重要手段,然而沿海地区自然条件又是很不利的,地狭人稠,土壤贫瘠,五谷稀少。据《漳州府志•洋税考》记载:“闽地斥跷确,田不供食,以海为生,以洋舶为家者十而九也”。[32] 是以越洋到外国去贸易,是其生命所系。
然而,明政府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严禁沿海民众打捞捕鱼,出海贸易,使得沿海居民被迫放弃原来擅长的采捕渔樵的岛民生活,去适应他们所不适应的内陆山区的耕作,他们不适应那里的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因此,有一部分人不顾明朝政府的禁令,千方百计的潜回家乡。由于他们的所为属于违法行为,随时都有被杀头的危险,迫于无奈,他们在海上贸易一本万利面前,虽然有明禁,而利之所在,“故民不畏死”参加了武装走私的队伍,正因为严厉的海禁政策激化了社会矛盾,使倭寇更加泛滥。
曾参与平倭的谭纶说:“闽人滨海而居民不知其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凡几也,无中国绫绵丝 之物则不可以为国。禁之越严则其值越厚,而趋之者越众。私通不得则攘夺随之。昔人谓弊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要都塞了好处俱穿破,意正如此。今非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粮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33] 深刻地揭示了海禁越趋严厉的背景下,沿海民众由海上走私贸易而发展为倭寇的轨迹。
这里,不妨摘录张维华教授的一段话:“在研究明代‘倭寇之患’这个问题上,不能不联系到明代海外贸易的动态,也不能不联系到明代所施行的‘海禁’政策。但是只能说这些事实对于‘倭寇之患’发生了某些客观的影响,决不能说是导致‘倭患’发生的根本原因。‘倭寇’根本是从日本来的一伙劫掠中国的匪盗,即使是中日间的贸易关系不受到限制,中国的海禁没有那样严格,这伙盗匪还是要劫掠中国的,只不过在程度上或许有些不同而已。至于参加到‘倭寇’里面去的那些中国破产农民、流民分子,对祖国人民进行掠夺和屠杀,已经成了背叛祖国的败类。”[36] 从张维华教授的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明朝嘉靖年间倭患的原因。
五、小 结
由上述可知,嘉靖倭患的成因主要是由日明双方政治、经济、军事诸因素所造成,由于日本处于战国时期,长期战乱和灾荒使不少破产农民“迫于饥窘,纠众掠食”,从而构成倭患发生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正是通过世宗的昏庸,政治的腐败,海防的颓废以及海禁的严厉等偶然机会爆发出来的,而西方殖民者的入侵又恰好加剧了这种倭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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