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 接受省文明委检查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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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 接受省文明委检查组检查验收 2009年06月30日

6月2日,省文明委专职副主任陈德金率领省、市、区及街道办事处文明办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一行11人,对省地税局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观看云南地税专题宣传片,察看创建环境和参观云南地税“二次创业”荣誉室、文化走廊、图片展及书画展,检查创建资料台帐,进行民意测评等工作环节,对省地税局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汇报会上,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南昆根据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标准和要求,结合省地税局工作特点,代表局党组就省局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情况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近年来,省地税局机关加强文明创建,主要呈现8个方面的工作特点: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局党组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制定创建工作长期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创建工作与地方税收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二是领导班子坚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明确提出以学习型班子带学习型队伍,以学习型队伍建学习型地税机关的工作要求,有力地推动了班子建设和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三是工作成绩突出。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全面推进地税“二次创业”,扎实开展“六好”创建、岗位练兵、税收“征管质量年”、创建“优秀办税服务厅”等活动,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地方税费收入从1994年组建之初的34.05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618.4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四是创建工作机制健全。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基础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推进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保障创建活动的经费投入,2006年至2008年,累计投入精神文明建设的经费达4385万元。五是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全方位加强地税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推动了和谐征纳环境的建立。六是科技、教育、文化水平不断提高。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多渠道、多途径培养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地税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大力实施科技强税战略,提升了税收管理的科技化水平。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良好。以建设“平安地税、和谐地税”为主线,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执行好综治维稳措施,较好地维护了全省地税系统的和谐稳定。八是示范作用明显。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深入开展挂钩扶贫工作,主动参与各种社会捐助活动,组织开展税收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展现了地税部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优良形象。

陈德金副主任充分肯定省地税局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出省地税局党组多年来始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助推了各项地方税收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富民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了4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在抓,工作措施扎实,并注重基层的创建工作,促进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创建工作规划明确,具有长期性。三是在全系统广泛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全员参与,氛围良好。四是联系地税部门的工作实际,突出创建主题,丰富创建内容,创建成效显著。

为在新的工作基础上不断做好下一步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陈德金副主任要求,全省地税系统要把党的十七大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贯穿到创建工作之中,要求:一是在巩固中提高;二是在创新中发展;三是在改进中加强;四是在务实上着力;五是在服务中出彩;六是在统筹兼顾中促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同时,陈德金副主任强调,要结合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并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使之成为地税工作的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省局机关在创建工作中,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省地税系统文明行业的创建起好引导作用,作出优良表率。

(省局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