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象:弱势者权益保障与民主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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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象:弱势者权益保障与民主制度安排时间:2010-09-07 09:56 作者:萧象点击:4次
  弱势群体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如何得到保护,长期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不仅使改革的公平与正义因此而在点滴销蚀,也使社会稳定和谐的构建在经受着巨大挑战。人们不免困惑,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弱势者权益保障陷入长期无解的困境?
  政治学者刘瑜在《民主的细节》一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可以为我们解释心头之惑开启一扇明晰的门窗:
  保尔是一名来自海地的打工仔,在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做清洁工,2006年的一天,工作时间晕倒在走廊的沙发上。哈佛管理处以上班时间睡觉为由解雇了他。保尔有晕厥的病史,出具病历之后,学校坚持解雇他。于是保尔求助于“服务业雇员国际工会(SEIU)地方分会”,SEIU迅即向学校提出抗议,一面将此案提交劳动仲裁,一面组织校园游行示威。游行参与者不仅是工会成员,还有大学学生与教授。一个名为“劳工行动”的学生组织也密切配合SEIU,并给校报组织发稿。迫于压力,学校所在地的市议会通过决议,支持保尔的权利主张。学校不得不跟SEIU及保尔谈判,结果,保尔重返岗位,学校补偿其停工期间的工资及医疗费用。
  显而易见,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PK,一方是连英语都不会说的外来打工仔,一方是世界头牌高等学府。可是,当双方生发矛盾,出现利益纠纷,哈佛涉嫌店大欺客,倚势凌人时,保尔依靠社会正义与帮助,转危为安,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为之叫好的同时,看到了另一种维权方式的神奇。
  在强势的哈佛坚持解雇保尔,保尔的权益受到损害危及时,至少有三处关节点,作为维权机制,及时有效地发挥了维权功能,奠定了弱者保尔权益保障的胜局,可谓神奇也。一是保尔找到了SEIU这个工会组织;二是众人参与的游行示威;三是新闻的自由报道传播。试想,如果没有SEIU组织,或者即便有也不是独立自主的组织,不为会员说话撑腰,而是为配套应景的摆设,学生组织也不是为正义挺胸而出,而是站在学校的立场,保尔的结局很可能是另一番景象。又试想,人们不允许游行示威,新闻不能够自由报道(尤其是校报自揭其短),事情的声势就不会那样的强,传媒的影响面也不会那样的广,校方的压力也就不会那样的大,哈佛就轻易不会低下它那高贵的头颅。
  可以说,正是这决定胜局的三处关节点,它们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与追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互为关联,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迫使犯错的哈佛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使弱势者保尔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而由独立组织(工会、学生会)、游行示威与新闻自由这些宪政规定的制度性因素所构成的三处关节点恰恰就是民主政体的一种制度性安排,也就是民主制度真义与真谛之所在。因此,说到底,是民主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弱势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另有一点也耐人寻味,那就是游行队伍中学生与教授的参与。这些人之所以参与抗议自己学校的游行,此中深意,固有同情弱者、声张正义的冲动在,对民主价值深思熟虑的理性体认与坚决捍卫的理念亦信信然存焉。捍卫他人的权利就是捍卫自己的权利,只有每一个人的权利得到了捍卫,自己的权利才能得到捍卫,这是民主的常识,也是民主的真义。为保证这种捍卫权利的权利,每个人都赋予了拥有这种权利的自由。因此,学生与教授可以自由参与抗议自己学校的游行仍是一种制度性安排。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包括弱势者在内的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以此为观照,我国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不彰原因昭然。如果我们把保尔故事所体现的美式维权视为一种有社会组织仗义声援、鼎力襄助的“他救”维权,那么毋庸讳言,中式维权则是一种孤军作战的“自救”维权。在庞大的强势者面前,一个孤单的弱势个体是不可能具有讨价还价的能力的,他的失败也就是注定不可避免。近日网上热议的张海超事件以近乎悲壮的形式给这种维权添上了一条沉重的注脚。有评论认为,张海超最终获得赔偿是维权的惨胜。在我看来,以“开胸验肺”这种悲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便获得赔偿,也分明是维权的惨败。维权无能,求助不得,已是悲哀;铤而走险,开胸验肺,惨不忍睹,胜在何处?两年多的维权过程,张海超势单力薄,孤军作战,最需要也最可以为其撑腰说话的工会组织却不见身影,地方政府也未见其反应,只有在其决定采取以极端的“自残”方式自证其病被媒体报道后,引起高层过问,张海超最终也被确诊为职业病,才获得赔偿。这一过程不折不扣地再一次说明,弱势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仅凭一己努力“自救”而无制度安排“他救”,这一维权方式的途穷路末。在此次事件,充其量张海超最多算是有所幸运,进入到媒体视线,引起高层关注。但这不也正好反向表明,在视线不到与关注不及的地方,广大的弱势群体的权益普遍得不到保障吗?
  任何社会都存在着弱势群体,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强弱之间的矛盾冲突与利益纠纷,发达如美国者也不例外。这毫不奇怪,也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当强弱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出现利益纠纷时,社会有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来抑制强势者的凌弱冲动,保护弱势者的正当权利,将双方冲突纳入平等、协商与谈判的框架予以解决。这种安排以自由、平等、人权等民主核心价值为基础,以独立的社会组织为依赖,以新闻自由为监督,以政府担当为责任。它不仅关乎弱势者的权益保障落实,涉及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也是判断这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依据。
  保尔的故事,以别开生面的方式为这种制度性安排的优长做了令人信服的诠释,足可以开启我们对弱势者权益保障走出困境的未来联想。
  2009-9-22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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