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纵火执法,纵然“合法”也野蛮(南方周末 2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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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执法,纵然“合法”也野蛮
南方周末    2007-09-06 14:50:45
方舟评论
□本报特约评论员 吴钩
尽管近年来暴力拆迁屡见不鲜,早已将公众的道德神经打磨得有些麻木不仁,但8月31日发生在深圳宝安区一处外来人口聚居地的“拆违”新闻,还是让人震惊于暴力执法的野蛮--二百多名执法队员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然后放火将他们居住的茅棚,即政府定义的“违章建筑”烧掉。古代战争才会出现的“火烧连营”场面,居然在现代城市治理领域重演。这一把火,烧掉的不仅是那些底层人民微薄的家产,还有政府执法所应有的文明含量与道义基础,也就难怪要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弹。
面对公众质疑,执法者称此举是为了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非法养猪户、拆除违章建筑,他们所做的每一步都符合程序规范。事后,深圳市城管局监察支队也已派出工作组调查。以“执法”的名义纵火,焚烧外来人口居住的茅棚,究竟合乎什么样的“法规”、什么样的“程序”,对调查结果不妨拭目以待。由于国家的行政强制法迟迟未能出台,目前这类强制执法行为所依据的,只能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甚至会议文件,行政部门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其公正性天然不足,功利性难以避免,很多时候,这些地方性法规本身的合法性也是可疑的。但即便如此,具体到此次纵火事件,政府也只是要求“‘不问时段、不问原因、不惜一切代价‘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违法建筑实施强力清拆”(7月13日《深圳特区报》),并没有规定执法人员可以“不择手段”地行事。
退一万步讲,即使“火烧连营”的每一步都合乎“程序规范”,这样的“规范”与“程序”也令人难以想象。因为人民之所以需要就行政强制行为立法,之所以需要给行政权力的启动设置严格的程序,无非是为了限制公权力之滥用,而不是以法律的名义赋予执法者更强硬、更粗暴的权力。相对于手无寸铁的民众,政府身怀利器,合法性与程序性的设计,当然旨在让权力者动用“利器”时更加谦卑、克制和容忍,而不是更加有恃无恐。但是,在“火烧连营”式的清拆违建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恰恰是执法者的粗暴、骄恃与滥权,将底层人民的容身之所,一把火烧光,毫无商量的余地,事后还振振有词,仿佛法律就是为他们的纵火行为保驾护航的,仿佛这就是“执法如山”。这种对“法治”的传统法家式理解,与现代宪政国家的法治涵义,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只怕起韩非子于地下,他老人家也要感叹“吾道不孤”。以现代政治文明的眼光看,将底层人民的立锥之所(尽管它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一烧了之的暴力“执法”,不是合不合法规、合不合程序的问题,而是关乎野蛮与文明之分野的问题。一位外国政治家说过这样一段精妙绝伦的话: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最大的成就不在科学技术,也不在文化艺术,而是终于把统治者关进了笼子里,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跟你们说话的。是否实现对公权力的驯服,可以视之为验证社会文明程度的一块试金石。在前现代社会,政府将公民私财“抄家籍没”是合法的,但这也是野蛮的。那些纵火的执法者,可以为他们的暴力与滥权披上“合法”外衣,却无法掩饰他们已经退回到野蛮“执法”思路。
其实,任何一个高速发展的城市都面临着市容与城建新旧杂陈的问题,对那些破败或违规违法的城市建筑进行清拆,显然也是政府职责所在。但以何种方式拆之,体现的文明含量大不一样。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特区,最近也在清拆皇后码头,由于清拆计划受到个别市民抗议,所以也需要强制执行。香港政府的做法是,派出大批女警和谈判专家,说服在码头静坐的抗议人士离场。整个清场过程中,没看到攻击性武器,反而看到救护车、担架和气垫。何谓政治文明?这就是政治文明;何谓法治社会?这就是法治社会。也只有在实现将公权力驯服的文明进化之后,身怀利器的执法者才会表现出这样的自我克制。
如今,“深港一体化”的构想已渐成两地共识。但“一体化”不应仅仅体现在经贸往来上,而更应体现在政治文明经验交流上,彼处清拆皇后码头的执法文明,值得借鉴。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70906/xw/zy/200709060056.asp
表面上烧的是茅棚,实质上烧的是生存权
2007-09-05 10:20:4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媒体思想之笑蜀专栏
深圳市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在“拆违”时纵火焚烧棚户区(南方网9月1日报道)。新闻图片显示,残垣断壁之间,一个儿童徒劳地奔走,试图用一小瓢水浇灭吞噬家园的烈焰,弱者的无助和强权的霸道,强烈反差令人愤懑,也令人绝望。
这种突破人类文明底线的行为竟能以合法的名义,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行其道,不能不让人惊醒。而这其实并不是第一次发生,甚至,这并不是最残忍、最令人发指的。
就在北京,某派出所指导员田秀池值班时得到指令,救助重病中的流浪女。他却非但没有伸出援手,反而将流浪女扔到荒郊野外,使其无法得到救治而一夜暴卒。
这是今年7月份才听说的事,仅仅过了一个月,媒体又报道,陕西宁陕县也上演了同样的一幕:当地民政官员谌太林为迎接上级卫生检查,而将本镇一名流浪汉扔到山上,致其因饥寒交迫而一命归西。
像这样的冷血案例,应非个别。扔掉流浪女的从犯、前警官刘洋就声称,以前遇到类似事情“都是扔掉”;陕西宁陕县一位知情人则透露,陕县和邻县将流浪汉彼此扔来扔去,已经成了“保留节目”。
即便物品,但凡有点价值,人行都不忍心白白扔掉。只有被当做了垃圾,才会扔之而唯恐不及。显然,在某些地方官员看来,流浪汉与垃圾并无不同,所以他们扔流浪汉才会扔得顺手,几乎扔成了习惯。
这也可用来解释深圳焚烧棚户区的那把火。通常的理解,放火往往只是为了烧荒,而且往往只适用于初民时代。深圳的那把火,则烧出了深圳人文环境的初民时代,被烧的棚户区则被纵火的初民当做了莽莽荆棘。
把穷看做一种脏,乃至看做一种罪,有着一种生理上的反感乃至是敌意。从这种生理上的反感乃至是敌意出发,把自己的穷同胞,把那一个一个鲜活的生命看做是垃圾,迫不及待地要把他们隔离起来,甚至要把他们从文明世界的视野里清除出去,好“眼不见心不烦”。无论是“扔”还是“烧”,显然都是基于这样的心理。
刘洋扔掉流浪女之后马上报告上级:已出警“解决”。相信赳赳武夫刘洋并不懂什么纳粹史,但他在这里使用的关键词,跟纳粹“旺湖会议”决定大规模屠杀犹太人所使用的“最后解决”的关键词,难道不是不约而同吗?这看来似乎只是巧合,实际上却透露出他们本性上某种一致性的东西。
这么说不免过于言重,而有无限上纲之嫌?但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残忍地抛于荒野,将一座又一座贫民茅棚冷酷地付诸一炬,且事后总能为自己百般辩解,而毫无忏悔之意。对如此暴徒,就应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揣度。固然,被扔掉的流浪女流浪汉,被烧掉住所的深圳流民,这些可怜之人或许不乏可恨之处,但无论怎样可恨,他们最多只是违反了某些法规而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构成犯罪,而且纵然是犯罪,他们也只能接受法律明确规定的、为文明社会所公认的处罚方式。换句话说,不能因为他们走错了路,就认定他们活该被狗咬。
本来,被迫非法生存,在底层人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生存状态。当大多数人不能通过诚实劳动来走出低谷,而必须多多少少触犯某些法条才能得到起码的生存资源时,违法就主要不是他们的错,而主要是体制的错。但对这个大背景视而不见、对底层瑕疵没有一点点同情的理解,反而以其为口实,视之为贱民,等同垃圾,决不容他们有生存空间,为此怎样不择手段都理直气壮。此种思维定势一旦合法化,结局将是极其恐怖的。今天表面上他们烧的是茅棚,实质上烧的是生存权,这即是说,在烧茅棚和烧人之间,原本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如果不能及时喝止,今天他们可以烧茅棚,焉知明天不会烧人?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9050424.asp
执法队放火烧违建 众住户火场觅家当
2007-09-01 10:05:2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张俊彦


违法搭建的窝棚仍在燃烧中,一名孩子在曾经的家中拿水瓢试图灭火。 本报记者 徐文阁 摄
近千平米的土坡上浓烟滚滚,一些地方仍有暗火燃烧,残破的瓦砾和烧过的家具三五成堆——在深圳宝安区上塘工业区龙塘社区旁的外来人口聚居地,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昨日完成了一次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在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
当被问及为何要采取火烧这种办法时,街道的一位张姓负责人表示,“那样拆得比较干净彻底,而且道路狭窄,车开不进去,很难把违章建筑的材料卸下后运出去。”
拆除违章建筑行动从早上9时开始,一直进行到下午2时30分。
以拾荒为生的住户老黄夫妇俩看着这场清拆,三个孩子瞪大了双眼站在他们身边,似乎还不清楚周围发生了什么,分别是七岁、八岁、九岁。夫妇两人没有吃午饭,只是给三个孩子一人买了罐八宝粥。
组织本次执法行动的是民治街道执法队。该队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行动是符合市和区的精神的,是“重民生、保水缸”口号的贯彻落实,由于执法目标地段紧邻水库,养猪的污水很容易侵害到全区的水质安全;而另一方面,地铁4号线又由此经过,因此街道里早就计划要进行清拆。
执法队:清拆符合规范
该负责人表示,从两周前将清拆行动通知住户,到昨日正式执行,执法队所做的每一步都符合程序规范,且关键步骤都有录像佐证。昨日上午9时30分许他们来到了执法地点,张贴了清拆通知并进行现场动员。执法队员协同所住居民一起将屋内重要物品堆放到一旁,“在确认无误后,下午两点左右我们点了火”。
关于执法队员所述的执法过程,居民们表示“完全不是那回事儿”,并称所谓执法录像是有目的地选取执法过程中合法的部分,掩盖了事实真相。
欧阳老汉父子说,上午执法队来时确实有工作人员帮他们一起把家中物品搬出棚屋。但在把东西推下山坡时,执法队员将放在一边留着要用的床垫和桌子都推了下去,两人赶紧上去“救”回了桌子。另外,一头猪随同杂物被一起推下山坡。
对此,执法队负责人予以了否认,他表示绝对没有执法队员往山下推猪的事。床垫可能是居住者们要搬去其他地方住又无法携带,因此遗弃的。
最大的争议出现在执法者身份的确认上。多名居住者表示,他们只知道清拆队是由街道里派来的,但他们追问哪位是队里领导想要个说法时,执法者中却无人出面,有些人甚至拿不出合法的身份证明,所有人都只重复着四个字,“上级命令”。执法队负责人的说法则迥然相反,“我们一到现场就给他们发了我们的卡片,上面有我们的电话,我还代表执法队劝一位拿着刀站在屋顶上抗拒执法的居住者下来”,“可能有些其他部门抽调来帮忙的队员没有带相关的证明”。
执法队诉苦:“提早两个星期就给他们发了清拆通知,他们就是不搬,三四天前开始停水停电,想让他们早点另谋出路,清拆的时候还是遇到了这么大阻力。”

违建燃烧后的废墟旁,数名男女正在搬运早前从窝棚里搬运出来的家当。 本报记者 徐文阁 摄
过路人:清拆手段太野蛮
一位自称是路过、目睹了清拆全过程的青年男子向记者抱怨,“清拆本身没有错,只是操作的手段太野蛮。”
对于房屋被烧后居住者们的安置问题,民治街道张姓负责人表示,此次执法行动的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居住者属于流动人口,户口并没有落在街道,所以虽然当时已留下了联系方式,但街道并没有义务去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
昨日9时许,住户欧阳老汉和儿子张先生表示,从记者处拿到街道的联系电话后已进行了联系,是一名执法队员回答,并请他们“明天去街道办事处谈一谈”。
住户张先生说,父亲和很多居住者一样,用没烧毁的木板和竹竿又搭起了棚,晚上就在里边凑合着睡一夜。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709010265.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