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超市农副产品调研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15:42
作者:蔡 玲
来源: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04-6-16 14:44:30
● “中国农业入世,要先入超市”,超市是农产品竞争力的窗口。
● 超市中我省的主要优势集中在难于保鲜、运输成本高的农副产品。
● 进入超市的我省产品多是各地有名气无名牌的土特产,且多由武汉企业统一经销。
● 超市中部分农副加工产品基本上由外省(市)企业生产。
● 超市农副产品品种约百分之七十由外省企业生产,其份额高的都是名牌产品。
● 超市的重心在城市。农民无法依靠单个力量去把握市场信息,加之农产品的鲜活特性,使农产品流通的风险空前增加,因此急需发展规范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从现实情况来看,可以把原供销合作社改造成市场化的中介组织。
● 品种不同于品牌。实施商标战略,形成湖北农产品名牌效应。
● 发展食品加工业的关键在于遵循WTO规则,关注食品安全卫生新标准。
● 整合标准计量、认证、检测等方面的资源,成立协调统一的权威机构。
“中国农业入世,要先入超市”成为入世后农业发展的一个新理念。超市是农产品商品化生产成熟的标志。与传统的农贸市场相比,超市要求有产地、质量标准、产品标准、包装标准,超市更加注重农产品的品牌信誉和质量,质量不合要求的农产品进不了超市。农副产品竞争力可从超市中反映出来。湖北是一个农业大省,它的农副产品竞争力如何?如何提高竞争力?就此我们最近选择了武汉四家超市-----家乐福、中北仓储、徐东平价、广东商城进行了抽样调查。
一、武汉市超市农副产品调查情况综述
在四家超市,我们重点调查了新鲜蔬菜、大米、茶叶、干货(香菇、木耳等)、野菜、香肠(火腿肠)、食用油、蜂产品、饼干、麦片等农副产品。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超市中我省的主要优势集中在新鲜蔬菜、大米等难于保鲜、运输成本高的农副产品。
我省农副产品所占份额有绝对优势的主要是新鲜蔬菜、大米等产品。在四家超市中,新鲜蔬菜除了家乐福有5%的外省产品以外,其它各家都是我省武汉东西湖和永丰乡等地的蔬菜一统天下;大米也基本上以我省的大米为主,外地的优质大米(东北大米、泰国香米)为辅;魔芋制品,由于是我省率先利用新技术项目开发加工的产品,在进入的超市上都是占有绝对优势。
第二,武汉超市农副产品品种的百分之七十左右由外省的相关企业生产;超市市场份额高的外省产品都是包装精致、质量优良的名牌产品,并且大部分都完成了相关的质量认证和专利申请工作。
在四家超市中,大米产自本省的品种比例以广东商城和中北仓储为最高,分别约占70%;茶叶产自本省的品种比例以徐东平价为最高,约占20%;野菜产自本省的品种比例以徐东平价最高,约占50%;香菇、木耳产自本省的品种比例(广东商城)最高约占25%;香肠、火腿肠产自本省的约20%,其中75%为贴牌生产;食用油产自本省的比例(广东商城)最高,约占25%;蜂产品产自本省的比例(广东商城)最高达到50%;饼干、麦片基本上没有本省的产品。
四家超市中,市场份额高的外省(国)产品主要是全国的名牌产品,如杭州的龙井茶、福建莆田的香菇、木耳、湖南金健大米、山东鲁花食用油、深圳蛇口的金龙鱼食用油、泰国的香米、广东的皇室麦片等等。这些产品大多都经过了ISO9000、ISO9001和绿色食品认证,其中大部分还申请了专利。
第三,进入武汉超市的我省产品多是各地的有名气无名牌的土特产,且50%左右冠以武汉企业统一经销的牌子。
在四家超市中能够见到的本省名优产品主要是英山、神农架、五峰、三峡的茶叶,房县的木耳,京山的乔米等,其他大部分产品是各地的有名气无名牌的土特产,这些土特产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小有名气,但未形成名牌效应,且50%左右冠以武汉企业统一经销的牌子。品种不同于品牌。以湖北茶叶为例,有名茶无名牌,未实施商标战略,造成茶商在出售茶叶时多是将茶叶的产地和炒作技术作为定价标准。
第四,我省在各类农副初级加工产品中所占份额较低;部分农副加工产品基本上来自外省(市)。
我省在各类农副初级加工产品如:干货(香菇、木耳等) 、奶制品、油类等所占份额较低。香菇、木耳、油类的市场最高份额只占25%;奶制品所占份额(主要是武汉友之友、香满楼、扬子江、光明)约为27.2%;茶叶所占最高份额仅为20%。
麦片完全是被广东、桂林、汕头、上海等外省市瓜分;饼干,除了在广东商城看到了监利米饼(份额不到1%)以外,各个超市的货架上充斥的都是北京、广东、苏州、天津、泉州、上海、湖南等省市的产品;食用油基本上是由金龙鱼、鲁花、福临门充当先锋;水果,在四家超市除了所占份额不到5%的神农架猕猴桃、神农架、罗田板栗外,其它的都是外省产品。
二、武汉超市农副产品市场现状的原因分析
市场竞争的法则是优胜劣汰。通过对武汉四大超市农副产品情况的抽样调查,不难看出,我省农副产品加工业的现状与农业大省的地位不相符。超市中我省农产品大部分为天然产品,少部分为初级加工产品,经过深加工的产品寥寥无几。我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
第一,市场竞争能力较弱。
我省的农产品加工在生产能力、营销能力以及所蕴含的科技含量上处于劣势。在生产能力上,我省农产品加工的生产技术落后、附加值低、制作简单且多是手工操作、规模较小;在营销能力上,产品没有自己的品牌、完善的营销网络、自己的产品标准、准确的市场信息和高素质的营销队伍;我省农业科技人才匮乏。例如只有个别高校开设食品加工专业,并且每年从我省相关专业毕业生的一部分流向浙江、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省市。
第二,资金投入不到位。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需要相应的配套资金的支持。但是我省对此的资金投入相当有限。首先,财政支持甚微。由于我省财政资金相当有限,需要资金支持的项目相当多,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较少。其次,农村信贷资金不足甚至被挤占。由于四大商业银行收缩战线,导致在许多县乡政府仅存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而我省的农村信用社大面积亏损。以2002年为例,全省盈利的县级信用社不足20家。此外,2002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444元,其中,最低的团风县仅1316元,单纯依靠农民发展高附加价值的农产品加工是不现实的。需要加大力度招商引资,弥补资金不足。武汉市东西湖区和宜昌市宜都等地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取得明显效果。但从全省招商引资的比重来看,用于农产品加工的资金偏少。
第三,相关主体行动上的滞后。
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地方政府存在“越位”与“缺位”(如对农业加工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滞后)的现象;相关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包括个体户、民营企业,由于投资环境的约束以及自身实力上的欠缺没有积极主动创新,难以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它们习惯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出现卫生标准、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建议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我省各地为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明确了具体目标。以武汉市为例,主攻八大产业链:乳制品、生鲜蔬菜、肉制品、食品饮料、油脂、发酵及生物技术饲料、林木果品。要实现这些目标,扭转目前的这种局面,我认为应该立即着手进行相关的改革。
第一,发展民营经济,扩大招商引资渠道
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培育和发展民营经济,扩大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它们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并成为农产品加工业主体。基层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完善制度、加强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发展的大环境。切实消除所有制歧视,给民营经济与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同等待遇;规范执法行为,转变作风,放水养鱼,不与民争利,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为投资于农产品加工的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发展的硬环境;另一方面,要按照市场法则和当地的实际,招商引资,扶持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税收支持、金融支持)他们通过资本纽带进行兼并、改组、改造进而实行联合,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进步,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创造条件建立研发中心和技术开发体系,使产品上档次、创名牌、抓特色、争市场。民营经济,自身也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进行创新。
第二,鼓励成立和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原供销合作社变成真正的中介组织,大力发展订单农业
超市的重心在城市。千千万万个农民无法依靠单个力量去把握市场信息,再加上农产品的鲜活特性,使农产品流通的风险空前增加。因此急需发展规范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从现实情况来看,可以把原供销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中介组织。地方政府要引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帮助它们确立法人地位和资格,要在维护原有财产主体利益、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不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原则,让农民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决定是否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在管理上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为它们的发展和壮大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吸引各种资本进入农业市场,鼓励它们成立农村中介组织,培养一批“农业经纪人”,并引导其发展,从而为农业生产经营的相关主体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切实的服务。
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根据当地实际、按照市场导向的原则选择并扶持一批真正具有规模优势、效益优势、开发优势、机制优势的工商企业,让它们按照市场规则和分散的农户签订合同,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生产基地,跳出传统经营模式,形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并在市场机制下不断地发展。
第三,品种不同于品牌。实施商标战略,形成湖北农产品名牌效应
依靠现有的优势农产品资源,培育和引进有知识产权的、市场信誉好、份额高的名牌产品。政府部门加大力度,规范名牌管理,扶持、激励、保护名牌。政府部门要把名牌产生的权利归还给市场,让各种农产品品牌在市场上公平竞争,由消费者来选择,按市场规律来认定名牌、保护名牌,同时,我们要引导有一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大企业和产品进行品牌资源开发;给它们一定的政策扶持,鼓励它们扩规模、上水平。例如,我省魔芋资源丰富,2002年魔芋种植面积47.56万亩,鲜芋总产62.5万吨,鲜芋产值5.4亿元,加工各类产品15万吨,实现产值6亿元,出口创汇1620万美元;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和加工薇菜和鲜菇全部出口日本,年出口创汇523万美元,连续三年薇菜出口在全国同行独占鳌头。打破行业、地区界限,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农业生产经营者,要在规模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的基础上培育名牌。在生产上,就是要依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整合我省的现有农副产品资源,加大现有加工能力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包装、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和开发,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生产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高附加值的、深加工、有持续创新力的产品; 在营销能力上,就是要在研究农副产品的市场、分析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的基础上,依托经济、人文、地理优势和特色产品,加大形象策划和宣传力度,多渠道多途径地扩大产品品牌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建立和发展服务配套、辐射面广的专业市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在科技含量上,就是要不断地进行科技创新,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质优价。
第四,关注食品新标准,发展食品加工业,让农民增产又增收
食品工业作为农产品面向市场的先导产业,在农产品加工业中占有较大比重,且投资少、见效快,不仅带动农产品中间需求和最终消费的扩张,还会带动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新发展思路。以2002年为例,我省农业总产值约为1203.3亿元,按产后加工平均增值10%计算,农民收入就可得到较快提高。发展食品加工业的关键在于了解WTO规则,注重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迎接农产品“技术壁垒”的挑战。目前世界各国都在提高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到2002年6月,日本对进口大米的农药检测项目已增加到123项,对进口蔬菜和豆类的农药残留和贵金属限量多达225项;欧盟仅进口茶叶农药残留限量项目多达118项,部分农药残留标准比以前提高100至200倍。2003年中国启动第二批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肉制品、茶叶、饮料、调味品、方便食品、加工罐头、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十几类。为此,我们要在紧跟国际国内相关规则变化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吸收和引进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科技人员、生产管理方法进行科技攻关,积极创新,改变传统的生产投入结构,大力发展我省有“比较优势” 的食品加工业,延长价值链(将价值链从单纯的产前---产中延伸至产前----产中----产后,并且要加大在产后加工服务环节的投入),提高价值增值率,深化和扩展农产品加工业,生产深加工、高附加值的产品。
第五,加大标准化力度。对农副产品的生产、经营、监管实施标准化运作
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整合省内的标准计量、认证、检测等方面的资源,成立协调统一的权威机构。我们可借鉴日本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海成立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的经验,利用我省现有的计量、认证、检测、检验、防疫、环保等方面的资源,联合农业主管部门、质检部门、卫生部门、食品安全部门、计量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中来负责我省境内农副产品的相关检测、检验、认证、计量、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等相关服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做到政出一门、责任明确。
大力发展上规模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政府要在加大投入(人、财、物)的基础上,以市场导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基地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实施一套科学、规范的标准化管理措施,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从基地选择、管理,生产、检测、整理和包装、储藏一直到上市,都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标准实施逐步提高。以蔬菜为例,首先是无公害蔬菜,其次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国外,无公害蔬菜几乎不存在。市场上普及的一般都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提升我省的检测、检验、认证能力,严把市场准入关。除了从仪器设备、实验设施、资金配备、专门人才等方面提高检验、检疫部门、认证部门的合格评定的能力外,我省还要迅速放开这块市场,让有实力的民营资本顺利进入,形成相互竞争的态势。与此同时,与此同时,结合我省的农副产品的现状,加快引进国际上有权威的检验、检疫、试验机构或认证机构,并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主动进行相关认证。
注:参与调研人员还有:李刚、何燕、王锐、李高产、欧燕。
作者简介:蔡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经济学博士,“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