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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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机关是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建设高效运转的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手段。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新郑市委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新发[2005]9号文),正确指导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活动顺利开展,现就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以转变职能、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勤政廉洁、人民满意的党政机关为目标,以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为基础,通过机关干部个体的知识结构的改善、共同理想信念的增强、工作能力的提高,增强整个机关的运作能力,从而推动政府职能的高效、高质运作。力争到2007年构筑起学习型机关的基本框架,2010年构筑起比较完备的学习型机关体系。
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在机关普遍确立“学习为本、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先进理念,实现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的和谐统一,使学习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
建立比较完善的学习体系。在机关形成在职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专门培训和自学相结合、业务知识学习与其他知识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教育体系。
二、主要学习内容
建立学习型机关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根据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按照因人制宜、学有侧重、学有所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学习内容,做到长计划与短安排相结合,引导党政机关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等领域的最新知识,努力使人们的知识水平适应时代前进的新要求。
1、从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加强党性修养入手,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重点,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学习掌握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全体机关干部不断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从培养机关干部的战略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入手,重点学习科技知识、信息知识、外语知识、法律知识等,提高机关干部的战略思维意识,用发展的眼光指导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3、从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入手,重点学习电子政务及做好本职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等。提升机关干部知识层次,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4、从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对经济全球化、对新形势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入手,重点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国际法律知识、国际经贸知识等。使机关干部掌握市场经济规则,增强探索和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能力和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应对能力,更好地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郑的步伐。
5、从机关党员干部全面发展入手,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结合个人爱好,学习文艺、体育、健身、卫生等各类有益的知识,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文明素质。
三、基本原则
1、目标原则。以郑州市提出的“两提前、一率先”为共同目标和使命,激发机关干部学习的动力和紧迫感。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总体规划、共同标准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2、学用互动原则。坚持学习与实践的统一,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克服就学习而学习的现象,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加快新郑发展的实践中,用学习指导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真正做到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形成学习与工作的良性互动。
3、全员参与原则。学习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每个机关干部的职责。建设学习型机关重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学习成为机关每一个成员的一种基本生存状态。通过学习,发挥机关干部潜能,实现自身价值,进而提高党政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
4、与时俱进原则。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一个不断推进的动态过程,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机关建设的实际,确定学习和教育内容,与时俱进地改进学习教育方式,要在搭建学习平台、不断创新学习载体上下功夫,以满足学习对象的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使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过程充满活力和生机。
5、合理推动原则。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机关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要在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党政机关组织、宣传、人事、群团组织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主要措施
1、以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为重点,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机关各级党组织,是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核心力量,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影响力和带动作用,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同时,要在单位内开展争创学习型科室、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评选学习型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不断掀起学习的热潮,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水平。
2、推进干部学历教育。对未达到大专学历的机关干部,要创造条件促使他们通过成人自考、函授、夜大等途径的学习尽快达到大专学历,对已取得大专、本科学历的机关干部,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参加在职本科、研究生课程学习,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邀请国内著名高校联合举办机关干部在职本科班、研究生班和在职MPA班,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党政管理人才。到2006年底,机关干部中本科以上学历达80%以上。
3、继续加强多种形式的在职学习。以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等为主要形式,继续抓好乡(科)级干部的学习。乡(科)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五年脱产参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三个月。其他干部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不少于十二天。建立和完善学习档案,及时掌握干部学习状况。坚持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情况作为评先晋级、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06年底前,依托省内高校、市委党校、各基层党校,采取联合办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党政机关干部进行一次全员轮训,重点是提高参训人员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总揽全局的战略思维能力,强化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等主要内容。2007年底以前,通过党校培训、短期轮训等多种形式,对党政机关干部,全部进行一次理论培训,各单位每年对本单位公务员进行一次专业知识培训并纳入积分制统一管理。
4、进一步加强机关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每年对机关公务员进行一遍更新知识培训。深化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实用英语、创新思维等相关知识培训,每位国家公务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60学时。在搞好公共必修课指令性培训的同时开展选修课培训,推行公共必修课指令性培训与选修课程自选培训相结合的模式,搞好机关人员相关知识培训。机关45岁以下公务员达到国家要求的公务员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达到中级以上水平以及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45岁以上公务员掌握市委宣传部编印的基本外语会话知识,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达到初级以上和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
5、进一步完善机关学习日制度和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制度。机关每周二下午为学习日。学习日可组织机关人员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学习日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详细记录机关人员的学习情况,把个人学习情况纳入公务员考核评定目标体系。
6、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电子政务、英语、普通话水平等培训,实行培训证书制度,并作为晋升、评先、竞争上岗等基本条件。没有考取证书和没有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要继续培训,直至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和达到相应的等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和达不到等级要求的,不得参与竞争上岗、不得晋升上一级职务,在年度考评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7、开展读书活动。各级党政机关要把读书活动作为机关人员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党小组和团支部为单位成立读书学习活动小组,每年推荐一部分书目,发放一部分学习资料,开展“天天读书一小时”、读书演讲、读书竞赛、知识讲座等活动。机关干部每年读书不少于5本,开展读书笔记展评、学习心得交流等,达到学习共享。大力开展调研活动,机关干部每人每年要结合自身工作写出1—2篇有一定份量的调研报告。
8、健全机关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机关电化教育设施,加强机关教育资料库建设,改进教育手段,利用机关局域网,开通机关学习教育网络,拓宽学习教育途径,不断丰富学习内容。
9、严格检查考评。建立干部述职时述学,群众评议时评学,组织考察时考学的督学制度,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运用有效地行政手段,提高公务员学习意识和学习自觉性。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单位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与单位“三好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评等挂钩。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力度不大、达不到规定目标、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不得参与先进单位评比,不得晋升上一个等级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在机关干部中实行述学、评学制度。把学习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目标体系,作为年度述职和考评的重要内容,未参加学习或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新郑市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谢霜云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东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万永生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周宏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留增、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郭林鹏、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付建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日常工作,周宏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调研培训科科长王同锋、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李明、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王伟、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科长吴新霞任办公室副主任。市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工作。为加强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措施,使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走在全市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前列。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学习型机关是新形势对机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从党政机关在建设学习型城市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性,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学习型城市精神上来,提高机关干部对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认识,自觉地参与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2、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建设学习型机关,首先是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关键是领导干部带头,重点是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个学习型“班长”,能带出一个学习型班子;一个学习型班子,能带出一个学习型团体。各级领导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对历史和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带头大兴学习之风,带头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以实际行动带动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带动机关干部不断超越自我,不断追求思想上和事业上的新境界。
3、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我市经济建设的大局,服务各单位的本职工作,注重学习实效。要学以致用,注重提升机关干部的学习力,培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的潜能。要把学习理论、学习知识、武装头脑同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运用到我市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
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列入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抓紧抓好。各单位要对建设学习型机关作出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目标,明确责任。要不断创新学习载体,构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学习教育平台,建立健全学习教育网络,要为机关人员在职学历教育和再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加大对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投入,在经费、时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要重视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约束、激励、保障等有效机制,为建设学习型机关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中共新郑市委组织部
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
中共新郑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新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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