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新《红楼梦》接近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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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21日10:15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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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视剧《红楼梦》(旧版新版)剧照
新版电视剧《红楼梦》播出后,引来的骂声超乎想像——从女演员的“铜钱头饰”到服装设计以至角色挑选、演员台词……几乎被批得体无完肤。有愤怒者甚至说:黛玉葬花那一场戏看上去就像当年的人民公社女社员荷锄出工一样。
如果说“87版”《红楼梦》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那么标榜创新的“10版”并未翻越那座23年前的高峰;李少红的“忠实原著”看似诚恳,但,还有比这更偷懒的吗?
我不知道李少红是怎么理解“忠实原著”的,但我知道艺术创作来源生活高于生活,对于取材于《红楼梦》的影视作品,所谓的“忠实原著”是否高于原著暂且不说,但影视作品不同于文学作品,照搬文学作品不是忠于原著,反而有损文学作品。“演员台词、对白和无所不在的旁白基本原样照搬”,确有偷懒之嫌,而且有简单化《红楼梦》之嫌。
把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是一种艺术再创造,绝不能搞成文学图解。真如此的话,改编文学作品的价值就不大了。因为语言文字的意义非常丰富,有些是无法图解的。况且,《红楼梦》主题多元,号称百科全书,再牛的人也不敢说“我读懂了《红楼梦》”。
《红楼梦》是中华民族和世界文化宝库中难得的艺术精品,它可以被拍摄为影视作品,也可以翻拍,但要创作出和文学作品一样的影视精品,一个重要条件是创作出优秀的剧本。剧本不是文学作品的压缩本,而是如何把文学作品的精髓以影视形象展现出来的文字说明,有文学性,但重点是图解,注意的是忠于原著。
然而,忠于原著不是把文学的内容照搬到荧屏上,而是二次创作,有原著的意思,同样也要有再创作者的“主观能动性”,否则不配称为二次创作。而且,在当今时代采用原著的对白,原本就是不明智的选择。
忠于原著须有比“拿来”更高的境界,然而,新《红楼梦》“拿来”的境界不是很高,而且“删”的技巧更为拙劣。
众所周知,《红楼梦》中有非常多精彩的细节描写,令人叫绝。但是在新《红楼梦》中,大量让人拍案叫绝的细节不知所终。有网友对此调侃道:“原来除了和调情有关的事,新《红楼梦》里万事都可以删。”
而且,乱解《红楼梦》的现象也让人难以忍受。如“找个清俊的小厮出火”本可以删掉,却成了“找俩小生拔火罐”。加之新《红楼梦》的林黛玉根本无法与“87版”的林黛玉相比,林黛玉是《红楼梦》的“制高点”,演不好林黛玉,拍摄《红楼梦》就又少了几分成功的希望。
在评论《西游记》时我说过,重拍可以,但别恶搞。但现在看,新《红楼梦》商业味太浓,大有恶搞的意思。我们曾经期待的新《红楼梦》不仅没有超越87版,除了多出现代的“黄金甲”外几乎没有可称道之处。当然,也有人说“新《红楼梦》其实很成功”,只是我不觉得新《红楼梦》有何成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