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消除司法腐败须吸引民众参与审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47:11
最高法院院长肖扬9月3日在第一次全国法院陪审员工作会议上表示,陪审员制度是民众直接感受司法公正的最好方式。尽管司法实践中的腐败和不公是个别的,影响却是恶劣的。消除这种影响的最好办法之一就是吸引民众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让民众去感受,去见证。  肖扬:陪审制度增进民众对司法的信任
《人民日报》报道,肖扬说,根据统计数据表明,法院每年审理、执行的近800万件案件,绝大多数是公正的,但是这种审判结果的公正并没有必然地转化为社会公信,这里的原因很复杂。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和认识,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对个案的评判上,司法公正不一定会成为新闻,司法不公一定会成为新闻。审判工作有其内在的规律,司法要讲程序,当事人往往只注重结果。司法要查明的是有证据支持的法律事实,而有的当事人却不能及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有的不了解司法程序,过了诉讼时效才来主张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有时甚至会出现看似“有理”却因“无据”打不赢官司的现象。
肖扬说,在很多情况下,对当事人来说,寻求司法解决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之后的选择,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其愿望和要求一旦不能完全满足,不仅输了的会说司法不公,赢了的也可能会说司法不公,甚至对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也会责怪法院执行不力。陪审员以普通民众的经验判断事实,以传统朴素的伦理道德阐述法律,使胜诉的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支持,使败诉的明白为什么会输掉官司,可能会更有可信度,更有亲和力。
肖扬最后表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对陪审员来说,一次陪审经历,胜过十次法治宣传,通过与法官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不仅可以亲身经历一场法治的洗礼,学会用法律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思考问题,而且会将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向身边的人广泛传播,形成很好的辐射效应,从而减少公众对司法的猜疑、不满和误解,增进对司法的信任、理解与支持。国外有学者将陪审制度比喻为能“化解敌意和疑虑的避雷针”,国内有学者将陪审制度比喻为“免费的法治教育学校”,都是不无道理的。
最高法院:影响较大案陪审员参与审判
另据《新京报》报道,最高法院正酝酿出台规定明确:法院审判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该消息来自首次全国法院陪审员工作会议。
在《最高法院关于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问题的规定(讨论稿)》中,最高法院提出两种方案界定“社会影响较大”。
第一种方案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辖区群众的关注程度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社会影响较大”。第二种方案则倾向于具体列举“社会影响较大”的标准,例如:涉及群体性利益、当地群众关注、当事双方矛盾容易激化、涉及重大事项的行政案件等。讨论稿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的原告申请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陪审员坚持随机抽取方式
最高院在调研中发现,个别地方有将陪审员固定或相对固定于某一审判庭或者合议庭的做法。对此讨论稿明确:陪审员应当依法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表示:“陪审员的生命力在于其产生的随机性和代表的普遍性,不能出于缓解审判压力的需要或者方便陪审的考虑,将陪审任务固定交给少数陪审员。”
对于“陪审员是否必须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的争论,肖扬也明确表示:“不能一味要求陪审员像法官那样,具有多么高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水平。”
据介绍,讨论稿经过修改后有望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