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暴力执法 期待《行政强制法》(南方都市报 20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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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暴力执法 期待《行政强制法》
2007-09-02 10:10:36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8月31日,深圳一社区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执法方应该也明白,这手段太过极端,不仅让违建中的居民瞬间失家,同时也让民众在心理上很难接受;执法队负责人表示,他们所做的每一步都符合程序规范,而且关键步骤都有录像佐证。他们所说的是否属实、录像是否能足够证明其执法全程的合法性,这些都更需要详尽的信息披露,暂时难以下定论。不过用常识就可以确定,清拆违规建筑,并不是非放火不可。
从执法方的角度来看,放火清拆似乎有其优势。正如街道负责人所解释:“拆得比较干净彻底,而且道路狭窄,车开不进去,很难把违章建筑的材料卸下后运出去。”简单概括,用火烧比较方便省事。从实际效果来看,放火烧房子还能起到震慑作用,不论是亲眼所见还是听闻消息,火烧连营的举动都更让人感到恐惧、感到政府的决心不可抗拒。但即使是为传达政府的执法决心,也不是非放火烧房不可。其实,即使使用最温和的手段,政府只要按时将房屋拆除,最终的效果也足以证明政府言出必行、有法必依。但是放火烧房的效应超出了这个范围,这种粗暴的行为将执法者、进而将政府塑造成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形象,从而在群众心理层面上形成一种恐惧和敌对的心理。短期看降低了执法成本,长期看伤害了政府形象,以火烧房显然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对违章房屋居住者来说,执法队放火烧房是一场灾难。当然,拆除、没收违章建筑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执法行为。超出限定时间,政府确实有权强制执法。所以在拆除通知贴出以后,居民本应该认真对待,按要求提早撤离。居民们不依法行事,当然不可取,他们想要集体拖延的心理也确实会降低行政部门的效率。但是,居民们集体拖延的心理底线是:到非搬不可的时候再搬。他们不可能想到,到了非搬不可的时候,就没有时间、没有余地让他们搬了。执法队表示,他们已经帮助将居民屋内的重要物品堆在一旁,但在新闻中我们清楚地看到,刚刚失去家园的人们在暗火燃烧的废墟中抢救自己的财物。对这些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被火销毁的财物可能相当重要。而且,亲眼见到自己的家被强行烧毁,一定会有被驱逐、被羞辱以及被暴力相加的屈辱感受。对于微小又具体的个人生活来说,这样的物质损失和精神创伤,足以称作灾难。
在2005年底提交送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中规定,“设定行政强制应当适当,兼顾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条件,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行政强制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限度。”这部约束政府行政权力的法案已经被全国人大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但是目前尚未通过执行。现在我们只能以道德的立场去追问,执法者有没有考虑放火烧房的后果,有没有考虑居住者的境况和感受?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因为在执法的街道办负责人看来,“这些居住者属于流动人口,户口并没有落在街道,街道没有义务去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有这番逻辑在背后支撑,街道办理直气壮地声明自己没有责任安置这些瞬间无家可归的人。而他们可以简单粗暴地火烧连营,大概也有这种歧视流民的心态作祟。即使是户籍范围内的居民,执政者也未必顾及其感受,更何况这些与我无干的人?
论及户籍制度之恶,城市对流动人口在政策、文化乃至心理上的歧视,不独深圳市一家,而且这些都是老生常谈。除此以外,街道办悍然放火的“执法”行为中,还有一种令人发指的冷漠和粗暴,一种已然成形的敌对情绪,一种以“执法”的名义滥用暴力的倾向。在这个情境下,执法队以录像拍摄合法佐证完全是一种防御行为,因为他们已经知道自己所为不合人情常理,会触怒民众;在这个情景下,执法队及其背后的街道办主动选择了敌对角色,不可能顾及居住者的立场;在这个情境下,不仅暴力成为合法的,而且敌意、歧视以及违背基本人情的冷漠与粗暴,都披上了执法的外衣。只能等待《行政强制法》走完立法程序,行政执法得到约束,那些恶劣行迹才能没有借口。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9020009.asp
执法队放火烧违建 众住户火场觅家当
2007-09-01 10:05:2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张俊彦


违法搭建的窝棚仍在燃烧中,一名孩子在曾经的家中拿水瓢试图灭火。 本报记者 徐文阁 摄
近千平米的土坡上浓烟滚滚,一些地方仍有暗火燃烧,残破的瓦砾和烧过的家具三五成堆——在深圳宝安区上塘工业区龙塘社区旁的外来人口聚居地,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昨日完成了一次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在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
当被问及为何要采取火烧这种办法时,街道的一位张姓负责人表示,“那样拆得比较干净彻底,而且道路狭窄,车开不进去,很难把违章建筑的材料卸下后运出去。”
拆除违章建筑行动从早上9时开始,一直进行到下午2时30分。
以拾荒为生的住户老黄夫妇俩看着这场清拆,三个孩子瞪大了双眼站在他们身边,似乎还不清楚周围发生了什么,分别是七岁、八岁、九岁。夫妇两人没有吃午饭,只是给三个孩子一人买了罐八宝粥。
组织本次执法行动的是民治街道执法队。该队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行动是符合市和区的精神的,是“重民生、保水缸”口号的贯彻落实,由于执法目标地段紧邻水库,养猪的污水很容易侵害到全区的水质安全;而另一方面,地铁4号线又由此经过,因此街道里早就计划要进行清拆。
执法队:清拆符合规范
该负责人表示,从两周前将清拆行动通知住户,到昨日正式执行,执法队所做的每一步都符合程序规范,且关键步骤都有录像佐证。昨日上午9时30分许他们来到了执法地点,张贴了清拆通知并进行现场动员。执法队员协同所住居民一起将屋内重要物品堆放到一旁,“在确认无误后,下午两点左右我们点了火”。
关于执法队员所述的执法过程,居民们表示“完全不是那回事儿”,并称所谓执法录像是有目的地选取执法过程中合法的部分,掩盖了事实真相。
欧阳老汉父子说,上午执法队来时确实有工作人员帮他们一起把家中物品搬出棚屋。但在把东西推下山坡时,执法队员将放在一边留着要用的床垫和桌子都推了下去,两人赶紧上去“救”回了桌子。另外,一头猪随同杂物被一起推下山坡。
对此,执法队负责人予以了否认,他表示绝对没有执法队员往山下推猪的事。床垫可能是居住者们要搬去其他地方住又无法携带,因此遗弃的。
最大的争议出现在执法者身份的确认上。多名居住者表示,他们只知道清拆队是由街道里派来的,但他们追问哪位是队里领导想要个说法时,执法者中却无人出面,有些人甚至拿不出合法的身份证明,所有人都只重复着四个字,“上级命令”。执法队负责人的说法则迥然相反,“我们一到现场就给他们发了我们的卡片,上面有我们的电话,我还代表执法队劝一位拿着刀站在屋顶上抗拒执法的居住者下来”,“可能有些其他部门抽调来帮忙的队员没有带相关的证明”。
执法队诉苦:“提早两个星期就给他们发了清拆通知,他们就是不搬,三四天前开始停水停电,想让他们早点另谋出路,清拆的时候还是遇到了这么大阻力。”

违建燃烧后的废墟旁,数名男女正在搬运早前从窝棚里搬运出来的家当。 本报记者 徐文阁 摄
过路人:清拆手段太野蛮
一位自称是路过、目睹了清拆全过程的青年男子向记者抱怨,“清拆本身没有错,只是操作的手段太野蛮。”
对于房屋被烧后居住者们的安置问题,民治街道张姓负责人表示,此次执法行动的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居住者属于流动人口,户口并没有落在街道,所以虽然当时已留下了联系方式,但街道并没有义务去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
昨日9时许,住户欧阳老汉和儿子张先生表示,从记者处拿到街道的联系电话后已进行了联系,是一名执法队员回答,并请他们“明天去街道办事处谈一谈”。
住户张先生说,父亲和很多居住者一样,用没烧毁的木板和竹竿又搭起了棚,晚上就在里边凑合着睡一夜。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70901026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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