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锋:曝光城管教材者:我也“暴力执法”(南方都市报 2009-4-2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8:44:11

曝光城管教材者:我也“暴力执法”
这位网上最有名的城管直言一线执法者很无奈,相关考核体系让他们不得不粗暴

日期:[2009年4月23日]  版次:[AA21]  版名:[网眼]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4  条   漫画/邝飚

  相关新闻:网友曝光城管“打人不见血”教材 

  把《城管执法操作实务》网上曝光的是南京玄武区城管执法人员赵阳———或许是网上最有名的城管队员,多年来以网名“桥上人家”在网上发表众多城管问题的文章。2002年,他在西祠胡同创立了“城管行政执法之家”,其中不乏自我批评乃至自揭家丑的帖子。

  “调过好几次岗位,也受到过领导的批评”,赵介绍说。但把网络交流看作“让外部了解城管真实情况”的赵,仍不断发帖讨论各种问题,其中就包括2007年开始节选《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写的十几个“官方培训”的帖子。

  教材中对城管系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要求提出质疑,而赵阳坚持认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城管文明执法的底线。

  昨天他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直言,虽然他不赞同教材中“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等表述,反对“暴力执法”,虽然他很同情小商小贩,还会帮着他们找工作,但他自己在日常执法中也会“暴力执法”,否则完不成任务。

  完不成任务,考核就通不过

  (城管和小贩,街头“猫鼠游戏”的主角,两者好像是势不两立的,并且暴力冲突屡有发生。仅以最近深圳公开的数据为例:2008年该市共发生557宗城管执法时遭遇暴力抗法事件,比2007年增加一倍,324名城管执法人员和协管员受伤。)

  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似乎你也不完全认同书中的一些介绍,但为什么还节选这些内容做“官方培训”?

  赵阳:这书是比较反映现实的,里面很多技巧性的东西,非常实用。比如如何吓唬相对人就很有用。再比如书中介绍,很多人围观时,态度就应该缓和,人比较少的时候,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果你遇到暴力抗法的情况,就只能这样啊。

  南都:只能这样?

  赵阳:就目前这个现实而言,不按这个做法,就根本做不下去。比如上级下达任务了,说不能有摊点,但是很难做到的,你怎么办?说是堵疏结合,但一堵就会遇到暴力抗法,压力之下,能不发生粗暴的行为么?完不成任务,考核就通不过。以我们这里为例,要求不能有摊点的街道,领导下来检查了,发现一个摊点就扣40块钱,我们执法大队的同事一个月最多的扣了五六百块钱。结果是,到了街上(城管和商贩之间)就如同一种你死我活的关系。

  某种程度上,这本书反映的就是现实,并且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现实严重到一种什么样的程度。

  好不好不是百姓说了算

  (在记者的采访中,赵和北京一位匿名的城管队长的一个共同感受是,有时候“不暴力执法完不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上级压力下来没办法,有些同事自己心理也转不过弯”。)

  南都:根源在哪里呢?

  赵阳:我觉得,城管是一支地方性执法力量。这不仅是说各地城管着装都不统一,也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并且素质也是参差不齐的。城管分好几个层次,首先是执法局,公务员编制,基本上不上街,上街的是执法大队,主要是事业单位编制,下面还有协管员,是从社会上招聘的,免不了混杂一些素质不高的人员。这么多人都穿一样的衣服,即使大家走对面,也分不清谁是正式的谁是临时的。

  更重要的是,既然是地方执法力量,就得完全听命于地方领导,特别是分管的领导。所以,一个城市的城管形象跟分管的主要领导理念是有很大关系的,有的城市领导开明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可能对商贩的管理就温和一些,有的城市领导要求严格一些,城管可能就粗暴一些。

  南都:但城管形象不好是普遍印象。

  赵阳:之所以城管的形象普遍不好,那是每个领导都有考核、政绩这样的压力。上级领导来检查了,如果街道是脏乱的,首先印象分就没了,分管的领导就当然有压力。好不好,不是老百姓说了算。本报记者 张东锋

  北京城管:教材个别用词和提法欠妥

  称媒体和网络在断章取义“炒作”,他们“很遗憾”

  本报讯 (记者 张东锋 实习生 陈万如)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昨天在其网站发表声明,承认网上质疑的“打人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相关段落表述欠妥。

  声明中称,“该书编写完成后,我们发现文章中在指导‘城管队员在执法中受到暴力侵害之际,如何保护自己,实行正当防卫’的部分,个别用词和提法欠妥,因此为避免误读,我们仅将其作为内部交流资料使用,并始终未在城管一线执法队员进行统一培训。我们也从未同意对该书进行公开发行。”

  声明还对媒体和网络提出批评,“此事件已在城管执法队伍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部分队员对当前部分媒体及网络对该书断章取义,针对个别词句和提法进行炒作的做法表示遗憾。”

  广州城管:不能用对付罪犯的手段对付小贩

  一负责人表示“脸上不见血”等经验对城管不适用

  本报讯 (记者 裘萍)广州市城管局一位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北京城管教材中“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等是展示个人技能制服相对人的技术规范,“对于犯罪分子有必要,但城管不适用”。

  他称,城管执法的相对人总体看都是“潜在的朋友”而非敌人,“不能用对付罪犯或敌人的手段对付他们”。

  另外,他认为,城管执法是为消除民怨,如果城管打人造成不良影响,在执法中将带来更大后患,因此就算对待那些不配合整治,甚至故意找茬的相对人,城管也要讲策略,比如摸清利益链在哪里,自上而下劝服,总之以不对相对人做人身伤害为宜。

  “总之不能轻易动粗”,该局另一位负责人称,目前广州城管的执法经验是,遇到类似濂泉路这样的重大专项整治,坚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冷静回避;在日常管理中,城管执法以说服教育为主为先,说服不通,城管人员回避,下次再劝说,再不听就开处罚单,等待其主动改正接受教育,对于一而再再而三不听劝教的,才要严格执法。

  教材执笔者:网友误会了“脸上不见血”的意思

  本报讯 反劫持谈判专家、北京警察学院教授高锋作为教材的编写执笔人回应了网络质疑。他认为网友误会了他的意思,“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的提法实际上是在说“不能把人打得满脸花甚至伤害到违法者的身体,执法不能过度”。他承认自己借鉴了公安执法中的一些经验、技巧。

  对于“脸上不见血”等表述,高锋认为它的实施有前提,就是相对人暴力抗法,他认为,这时“相对人就从一名普通公民成为了违法者”。

  其次,“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的提法是对城管队员制止暴力和自我防卫尺度的严格限定。执法人员绝不能向执法对象大打出手,不能把人打得满脸花甚至伤害到违法者的身体,执法不能过度。这条的言外之意是可以采用抓手或抱腰等肢体动作来制止暴力,而并非像网友所说的“以暴制暴、掩饰暴力痕迹”。

  高称,之所以不写成“禁止把人脸打出血,伤害到身体”,是考虑这样说过于直白和啰嗦,所以才用了简洁提法。北青法晚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4/23/content_7690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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